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子公司被申请破产清算的提示性公告

2021-10-16 来源: 作者:

  证券代码:000523 证券简称:*ST浪奇 公告编号:2021-142

  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子公司被申请破产清算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广东奇化化工交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奇化”或“被申请人”)于近日收到了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广州中院”)送达的《通知书》[(2021)粤01破申441号],广州品中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申请人”)以广东奇化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已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为由,向广州中院申请对广东奇化进行破产清算。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子公司被申请破产清算的基本情况

  1、申请事项:请求广州中院依法裁定受理广东奇化破产清算。

  2、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于2021年7月23日签订了《涉税鉴证业务约定书》,约定由申请人向被申请人提供税审服务。2021年8月2日,申请人履行合同约定向被申请人出具了报告、完成了合同项下的相关服务内容,但被申请人称其资金周转存在严重问题而无法履行付款义务。

  申请人认为:被申请人已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已明显缺乏清偿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第七条第二款之规定,并结合《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引》第一条关于“破产案件由债务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债务人住所地是指债务人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之规定,特申请广州中院依法裁定受理被申请人破产清算,以维护包括申请人在内的全体债权人的公平受偿利益。

  二、申请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广州品中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1685202536U

  3、住所:广州市越秀区豪贤路182号豪贤商务大楼后座3A层3A01B室

  4、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5、注册资本:30万元

  6、法定代表人:邵雪峰

  7、成立日期:2009年2月4日

  8、经营范围:税务师事务所

  三、被申请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广东奇化化工交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600086787683R

  3、住所: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华宝南路13号佛山火炬创新创业园C座

  4、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5、注册资本:3,000万元

  6、法定代表人:赵璧秋

  7、成立日期:2013年12月18日

  8、经营范围:对化工交易市场进行投资;软件开发;软件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电子商务;电子商务信息咨询;软件技术推广服务;计算机技术开发、技术服务;网络技术的研究、开发;网络信息技术推广服务;商品信息咨询服务;数据交易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互联网区块链技术研究开发服务;增值电信业务;广告业;会议、展览及相关服务;文化艺术咨询服务;文化推广;文化传播;文化娱乐经纪人;企业形象策划服务;策划创意服务;知识产权服务;科技中介服务;农业技术开发、转让、咨询、推广、交流服务;化工产品研发;企业自有资金投资;物业租赁;贸易代理;贸易咨询服务;企业管理咨询;物流信息咨询;物流代理服务;仓储管理服务(不设仓库);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国内贸易;危险化学品销售(按有效《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核定的范围经营);第二类、第三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销售(按有效《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备案证明》核定的范围经营);燃料油销售(不含成品油);批发:矿产品、建材及化工产品、畜牧渔业饲料、食品、饮料、保健食品、预包装食品(含冷藏冷冻食品)、纺织、服装及家庭用品、文化用品、体育用品及器材、医疗用品及器材、机械设备、五金产品及电子产品;其他批发业;综合零售;互联网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9、股权结构:

  ■

  10、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

  注:广东奇化的主要财务数据详见公司分别于2021年4月30日和8月20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2020年年度报告》和《2021年半年度报告》。

  四、子公司被申请破产清算对公司的影响

  若广州中院受理上述破产清算申请,广东奇化将进入破产程序,进入破产程序后,公司将丧失对其控制权,广东奇化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截止2021年6月30日,广东奇化合并报表未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94,500,920.41元,合并报表负债总额为2,621,800,951.11元,合并报表净资产为-2,527,300,030.70元。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广东奇化合并报表的债权为2,147,457,239.68元,对其长期股权投资成本为17,700,000.00元,由于广东奇化目前资金短缺且缺乏偿债能力,该债权和长期股权投资可能存在部分或全部不能收回的风险,公司已按相关规定对其中部分计提相应减值损失。

  五、风险提示

  截至目前,申请人的申请是否被广州中院受理,广东奇化是否进入破产清算程序尚存在重大不确定性。为了维护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及子公司将积极与申请人、广州中院沟通相关事宜。

  广东奇化被申请破产对公司的最终影响将依据法院裁判结果确定,公司将持续关注该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并按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通知书》[(2021)粤01破申441号]。

  特此公告。

  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十月十六日

  

  证券代码:000523 证券简称:*ST浪奇 公告编号:2021-143

  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孙公司被申请破产清算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孙公司广州奇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奇化”或“被申请人”)于近日收到了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广州中院”)送达的《通知书》[(2021)粤01破申442号],广州品中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申请人”)以广州奇化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已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为由,向广州中院申请对广州奇化进行破产清算。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孙公司被申请破产清算的基本情况

  1、申请事项:请求广州中院依法裁定受理广州奇化破产清算。

  2、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于2021年7月23日签订了《涉税鉴证业务约定书》,约定由申请人向被申请人提供税审服务。2021年7月30日,申请人履行合同约定向被申请人出具了报告、完成了合同项下的相关服务内容,但被申请人称其资金周转存在严重问题而无法履行付款义务。

  申请人认为:被申请人已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已明显缺乏清偿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第七条第二款之规定,特申请广州中院依法裁定受理被申请人破产清算,以维护包括申请人在内的全体债权人的公平受偿利益。

  二、申请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广州品中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1685202536U

  3、住所:广州市越秀区豪贤路182号豪贤商务大楼后座3A层3A01B室

  4、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5、注册资本:30万元

  6、法定代表人:邵雪峰

  7、成立日期:2009年2月4日

  8、经营范围:税务师事务所

  三、被申请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广州奇化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1MA59Q7N95X

  3、住所:广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学大道243号401房

  4、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5、注册资本:6,000万元

  6、法定代表人:赵璧秋

  7、成立日期:2017年7月6日

  8、主要经营范围:商务服务业等

  9、股权结构:广东奇化化工交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持股100%

  10、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

  四、孙公司被申请破产清算对公司的影响

  若广州中院受理上述破产清算申请,广州奇化将进入破产程序,进入破产清算程序后,公司将丧失对其控制权,广州奇化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截止2021年6月30日,广州奇化未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120,245,767.44元,负债总额为592,272,842.56元,净资产为-472,027,075.12元。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广州奇化的债权为558,113,252.23元,广东奇化化工交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对其长期股权投资成本为60,000,000.00元,由于广州奇化目前资金短缺且缺乏偿债能力,该债权和长期股权投资可能存在部分或全部不能收回的风险,公司已按相关规定对其中部分计提相应减值损失。

  五、风险提示

  截至目前,申请人的申请是否被广州中院受理,广州奇化是否进入破产清算程序尚存在重大不确定性。为了维护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及孙公司将积极与申请人、广州中院沟通相关事宜。

  广州奇化被申请破产对公司的最终影响将依据法院裁判结果确定,公司将持续关注该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并按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通知书》[(2021)粤01破申442号]。

  特此公告。

  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十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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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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