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城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1-10-16 来源: 作者:

  证券代码:600266 证券简称:城建发展 公告编号:2021-61

  北京城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1年10月15日,北京城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在公司六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到董事7名。董事长陈代华主持了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将法治建设工作总体要求纳入公司章程,现对公司章程进行修改,具体修改条款如下:

  ■

  因新增第一百四十条,《公司章程》后续条款序号自动顺延。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将此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公司2021-62号公告。

  二、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62号公告。

  北京城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16日

  

  证券代码:600266 证券简称:城建发展 公告编号:2021-62

  北京城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11月2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年11月2日 14点 3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北土城西路11号城建开发大厦九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11月2日

  至2021年11月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0月9日和2021年10月16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1-58、2021-61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1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

  符合上述条件的法人股股东持股东帐户、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符合上述条件的个人股东持股东帐户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及委托人股东帐户办理登记手续。

  2、登记时间:2021年10月28日上午9:00一11:00,下午1:00一4:00。

  3、登记地点:北京城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部。

  4、登记联系方式:

  (1)联系电话:010-82275598

  (2)传真:010-82275533

  (3)联系人:公司董事会秘书部

  六、 其他事项

  1、 与会股东食宿费用及交通费用自理。

  2、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特此公告。

  北京城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1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北京城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北京城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11月2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本版导读

2021-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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