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57 证券简称:中钢天源 公告编号:2021-071

中钢天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1-10-16 来源: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的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10月15日(星期五)下午14: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网络投票时间:2021年10月15日(星期五)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网络投票时间:2021年10月15日(星期五)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安徽省马鞍山市雨山区霍里山大道南段9号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毛海波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公司总股本746,187,776股。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共22人,代表股份数合计为91,723,132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2.2922%。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共0人,代表公司股份数合计为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22人,代表公司股份数合计为91,723,132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2.2922%。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股东向公司提供委托贷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公司关联股东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同意91,282,23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5193%;反对440,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480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91,282,23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5193%;反对440,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480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君致律师事务所刘小英律师、刘宇律师见证本次股东大会并对本次股东大会发表法律意见如下:

  本次股东大会所审议的事项为会议通知公告中列明的事项,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及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三、备查文件

  1、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君致律师事务所关于中钢天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中钢天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十月十六日

本版导读

2021-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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