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749 证券简称:西藏旅游 公告编号:2021-086号

西藏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期回复《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的公告

2021-10-16 来源: 作者: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西藏旅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新奥控股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北海新绎游船有限公司100%股权,并采用询价方式向不超过35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公司于2021年9月2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211680号)(以下简称“《反馈意见》”),中国证监会依法对公司提交的《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核准》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并提出了反馈问题,要求就有关问题作出书面说明和解释,并在30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受理部门提交书面回复意见。

  收到《反馈意见》后,公司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就《反馈意见》中提出的问题进行研究、讨论及落实,同时将对《西藏旅游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等相关披露文件予以补充更新。鉴于部分问题仍需进一步核查与落实,公司预计无法在预定时间内向中国证监会提交《反馈意见》的书面回复。

  本着认真落实《反馈意见》的原则,为切实稳妥做好《反馈意见》的回复工作并确保回复内容及后续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司已向中国证监会申请自《反馈意见》回复期限届满之日(即2021年10月19日)起延期不超过30个工作日向中国证监会提交《反馈意见》的书面回复材料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本次交易尚需取得中国证监会核准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所要求的其他可能涉及的核准或备案,能否获得核准及最终获得核准的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审核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西藏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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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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