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1-11-27 来源: 作者:

  证券代码:000898 证券简称:鞍钢股份 公告编号:2021-057

  鞍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

  2. 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 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11月26日14:0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1年11月26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1月26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1月26日9:15-15:00。

  (2)会议召开地点:辽宁省鞍山市铁东区东风街108号鞍钢东山宾馆。

  (3)会议召开方式:采用会议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王保军先生。

  (6)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 会议出席情况

  公司现有已发行股份总数为9,405,250,201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5,650,023股A股库存股股份,本次股东大会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数为9,399,600,178股。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35人,代表的股份总数为6,583,442,71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数的70.04%;其中内资股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34人,代表的股份总数为6,050,319,65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数的64.37%;外资股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1人,代表的股份总数为533,123,05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数的5.67%。

  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人数28人,代表股份数量为969,527,51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数的10.31%。

  3.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股东大会,金杜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指派审计师出席了股东大会。

  二、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1. 提案表决方式:采用会议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

  2. 表决情况和表决结果:

  (1)总表决情况及表决结果

  ■

  如相关占比数据合计数与分项数值之和不等于100%,系由四舍五入造成。

  (2)内资股表决情况

  ■

  (3)外资股表决情况

  ■

  (4)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

  上述议案中议案1、2、3、4、5为关联交易事项。鞍山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持有公司5,016,111,529股A股股份,作为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鞍山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在股东大会上对关联交易议案回避表决。

  上述议案的具体内容见 2021年8月28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或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鞍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第四十七次董事会决议公告》,2021年10月12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或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鞍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第四十八次董事会决议公告》、《鞍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1年度部分日常关联交易项目上限额度的公告》、《鞍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署日常关联交易协议的关联交易公告》、《鞍钢股份有限公司与鞍钢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2022-2024年度)〉的关联交易公告》、《鞍钢股份有限公司与鞍钢集团资本控股有限公司签署〈供应链金融服务框架协议(2022-2024年度)〉关联交易公告》,2021年10月30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或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鞍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第十八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次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了新的股东代表监事,公司原股东代表监事穆铁健先生的辞职报告于今日起生效,穆先生将不再担任公司监事,也不在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担任职务。截至本公告日,穆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

  三、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的法律见证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金杜律师事务所唐丽子律师和孙勇律师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鞍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1月26日

  

  证券代码:000898 证券简称:鞍钢股份 公告编号:2021-058

  鞍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第十九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监事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鞍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第十九次监事会于2021年11月26日以通讯形式召开。公司现有监事3人,出席本次会议监事3人,达到公司章程规定的法定人数。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关于选举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会议选举申长纯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主席。

  三、备查文件

  1. 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2. 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鞍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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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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