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145 证券简称:*ST新亿 公告编号:2021-157

新疆亿路万源实业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1-11-30 来源: 作者: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年11月29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新疆塔城市六合广场赣商大厦E区六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会议由公司董事陈丽红女士主持,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方式和结果合法有效。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6人,出席2人,董事臧忠华先生、独立董事时健先生、买买提·黄建国先生、刘川女士因疫情影响和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2人,监事徐向阳因疫情影响和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3、董事会秘书正在招聘中。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议案1.01为普通表决事项,已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的1/2以上审议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新疆扬眉律师事务所

  律师:窦延贵 秦天明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认为,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新疆亿路万源实业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11月30日

本版导读

2021-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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