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四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2021-11-30 来源: 作者:

  股票代码:600216 股票简称:浙江医药 编号:临2021-039

  浙江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四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1年11月29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了第九届四次董事会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21年11月23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应参加董事10人,实际参加董事 10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和要求。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上交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增补一名独立董事成员,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拟向股东大会推荐吴晓明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上述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符合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和政策对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要求。公司董事会提名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向股东大会推荐吴晓明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同意 10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 10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1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医药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浙江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1月30日

  附件: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附件: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吴晓明先生,1954年生,中共党员,博士研究生学历,教授。1993年5月至1997年6月在中国药科大学任教,历任副教授、教授、副校长、常务副校长;1997年6月至2013年1月在中国药科大学担任教授、博士生导师,并担任校长职务;2013年1月至2019年6月在中国药科大学药物科学研究院担任教授、博士生导师。吴晓明先生与本公司、本公司控股股东及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吴晓明先生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0, 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证券代码:600216 证券简称:浙江医药 公告编号:临2021-040

  浙江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12月15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年12月15日 15 点 00分

  召开地点:浙江绍兴滨海新城致远中大道168号浙江医药总部1号楼401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12月15日

  至2021年12月1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议案1已经公司第九届四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相关公告于2021年11月30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00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不适用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拟登记和参加现场会议的: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有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登记和参会;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登记、股东账户卡登记和参会。委托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的,代理人需另加持本人身份证、书面授权委托书及前述对应证件进行登记和参会。异地股东可通过信函、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21年12月8日、12月9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5:00)

  3、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4、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75-85211969

  传真:0575-85211976

  联系人:裘珂

  联系地址:浙江绍兴滨海新城致远中大道168号

  邮编:312366

  六、 其他事项

  出席会议者食宿、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浙江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1月3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 报备文件

  浙江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四次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浙江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12月15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

本版导读

2021-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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