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583 证券简称:捷昌驱动 公告编号:2021-064

浙江捷昌线性驱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部分募集资金专户销户的公告

2021-11-30 来源: 作者: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公司2018年9月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捷昌线性驱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1083号)核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020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29.17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88,093.40万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7,273.33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80,820.07万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8年9月17日对本次发行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8] 第ZF10649《验资报告》,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

  2、公司2020年10月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捷昌线性驱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758号)核准,向胡仁昌等十四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4,392,247股,发行价格为每股60.88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148,500.00万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2,367.58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146,132.42万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0年10月9日对本次发行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0] 第ZF10893《验资报告》,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浙江捷昌线性驱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以便于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以及对其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保证募集资金专款专用。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签订和履行情况

  1、公司2018年9月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

  公司及保荐机构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证券”)于2018年10月12日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新昌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2018年10月15日与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新昌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2018年10月15日公司、子公司宁波海仕凯驱动科技有限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昌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昌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2020年6月3日,由于公司聘请瑞信方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目前已更名为“瑞信证券(中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信证券”)担任非公开发行股票工作的保荐机构,并由其承接原保荐机构兴业证券尚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公司与保荐机构瑞信证券、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新昌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宁波海仕凯驱动科技有限公司(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地)与保荐机构瑞信证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昌县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昌支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定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2、公司2020年10月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

  公司与保荐机构瑞信证券于2020年10月27日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昌县支行、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新昌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昌支行、绍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昌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定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1、公司2018年9月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

  ■

  2、公司2020年10月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

  ■

  三、本次注销的募集资金专户情况

  公司于2021年10月26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2021年11月12日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或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结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生命健康产业园建设项目”和“年产25万套智慧办公驱动系统生产线新建项目”,终止“年产15万套智能家居控制系统生产线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全部(均含账户产生的利息及理财收入,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算后实际金额为准)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生命健康产业园建设项目”的结余募集资金共计1,662.33万元、“年产25万套智慧办公驱动系统生产线新建项目”的结余募集资金共计138.85万元已按规定全部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中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已办理完毕上述专户的注销手续;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已实施完毕,结余利息收入共计16.54万元已按规定转至“智慧办公驱动系统升级扩建项目”专户中继续使用,并已办理完毕“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募集资金专户的销户手续。上述专户销户后,公司与保荐机构、项目实施主体公司、开户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特此公告。

  浙江捷昌线性驱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1月30日

本版导读

2021-11-30

信息披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