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
反馈意见通知书》反馈意见回复的公告

2021-11-30 来源: 作者:

  证券代码:601377 证券简称:兴业证券 公告编号:临2021-058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

  反馈意见通知书》反馈意见回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1月10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212838 号)(以下简称“《反馈意见》”),公司及相关中介机构对《反馈意见》中提出的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并对有关问题进行了说明。现根据要求对反馈意见回复进行公开披露,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关于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配股申请文件反馈意见的回复》。公司将于上述反馈意见的回复披露后2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报送反馈意见回复材料。

  公司本次配股事宜能否获得核准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董事会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公司将持续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披露本次配股事宜的后续进展情况。

  特此公告。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601377 证券简称:兴业证券 公告编号:临2021-059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权益变动不触及要约收购。

  ●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一、无偿划转的基本情况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福建省财政厅通知: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发〔2017〕49 号)和《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建省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实施方案的通知》(闽政〔2020〕6号)等文件规定,福建省财政厅等2家股东所持本公司股份的10%(合计136,142,686股)将在近期无偿划转至福建省财政厅名下专项用于充实社保基金的划转专户,划转基准日为 2019年12月31日。

  目前,福建省财政厅(普通账户)持有本公司股份1,357,089,734股,占比20.27%。划转完成后,福建省财政厅(普通账户)将持有1,221,380,761股,占比18.24%;福建省财政厅(划转专户)将持有136,142,686股,占比2.03%。

  二、本次无偿划转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国有股权无偿划转事项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仍为福建省财政厅。

  特此公告。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一年十一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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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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