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2202 股票简称:金风科技 公告编号:2021-082

新疆金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

2021-12-03 来源: 作者:

  公司股东中国三峡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新疆金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风科技”或“公司”)于2021年10月30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编号:2021-079),中国三峡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峡能源”)计划自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至2021年12月31日以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84,501,352.9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其中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将自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进行;采用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将自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之后进行。

  2021年12月2日,公司收到三峡能源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时间过半的告知函》,获悉三峡能源前述股份减持计划的减持时间已过半。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具体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 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减持计划期间三峡能源已通过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17,222,9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41%,具体如下:

  ■

  三峡能源在减持期间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公司股份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的股份(含参与公司年度利润分配转送的股份)。三峡能源本次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价格区间为19.01元/股至19.11元/股。

  2. 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

  二、其他相关说明

  1、三峡能源本次减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的要求。

  2、三峡能源严格遵守预披露的减持计划,减持计划实施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

  3、三峡能源不是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也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4、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三峡能源预披露的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减持计划实施的进展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备查文件

  三峡能源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时间过半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新疆金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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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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