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21 证券简称:达实智能 公告编号:2021-054

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2021-12-04 来源: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28.88万股,占回购前公司总股本的0.07%,涉及人数为44人;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1.90元/股,回购资金总金额2,448,720元。

  2.上述股份已于2021年12月2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回购及注销手续。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1,923,488,229股减少至1,922,199,429股。

  公司于2021年9月9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并于2021年9月29日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对公司第三期限制性股票计划所涉及的44名激励对象所持有的共计1,288,800股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1.90元/股。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第三期限制性股票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19年7月5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日,公司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关于核实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授予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激励计划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2.2019年7月9日至2019 年7月19日,公司通过内部办公系统对激励对象的姓名及职务进行了内部公示,在公示期间,未收到任何人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公司于2019年7月20日披露了《监事会关于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19年7月25日,公司召开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披露了《关于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司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和激励对象在激励计划公开披露前6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

  4.2019年8月19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第三期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5.2019年9月5日,公司董事会已实施并完成了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工作,授予日为2019年8月19日,上市日期为2019年9月6日。

  6.2020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对公司第三期限制性股票计划所涉及的138名因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公司业绩考核要求未能达标及部分激励对象离职而不具备解除限售资格的激励对象所持有的相应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041万股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1.90元/股。

  7.2020年5月18日,公司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并于2020年5月19日披露了《减资公告》。

  8.第三期限制性股票计划第一次回购注销事宜于2020年7月29日办理完成。

  9.2021年4月8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对公司第三期限制性股票计划所涉及的8名因离职而不具备解除限售资格的激励对象所持有的相应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14.1万股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1.90元/股。

  10.2021年5月11日,公司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并于2021年5月12日披露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减资公告》。

  11.第三期限制性股票计划第二次回购注销事宜于2021年7月6日办理完成。

  12.2021年9月9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123人,可申请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8,212,200股。

  13.2021年9月9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对公司第三期限制性股票计划所涉及的44名激励对象所持有的共计1,288,800股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1.90元/股。

  14.2021年9月29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并于2021年9月30日披露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减资公告》。

  15.第三期限制性股票计划第三次回购注销事宜于2021年12月2日办理完成。

  二、回购注销原因、数量、回购价格及定价依据

  1.回购原因及回购数量

  (1)2020年度绩效考核结果未达标

  根据公司《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在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达成的基础上,激励对象只有在上一年度绩效考核满足条件的前提下,才能全额或部分解除限售当期权益,具体解除限售系数依据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结果确定。员工绩效考核结果分为四个等级,并据此确定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系数。激励对象各批限制性股票实际解除限售数量等于该批可解除限售额度上限与上一年度个人绩效考核解除限售系数的乘积。

  ■

  根据2020年度绩效考核实际情况,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份的激励对象中15名激励对象考核结果为B,本解除限售期未能解除限售的220,800股由公司回购注销;25名激励对象考核结果为C,本解除限售期未能解除限售的438,000股由公司回购注销;2名激励对象考核结果为D,本解除限售期未能解除限售的114,000股由公司回购注销;合计注销772,800股,占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比例为2.35%,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04%。

  (2)激励对象个人情况发生变化

  因本次激励计划中激励对象叶青松、陈国汉、刘冠敬离职,钟宇彤身故,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将由公司以授予价格回购注销,合计516,000股,占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比例为1.57%,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03%。

  2.回购价格及定价依据

  根据《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相关规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记后,若公司发生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缩股或配股等影响公司总股本数量或公司股票价格事项的,公司应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做相应的调整。

  自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记至今,公司未发生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缩股或配股等影响公司总股本数量或公司股票价格事项,综上,回购价格为1.90元/股,与授予价格一致。

  三、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完成情况

  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截至2021年11月17日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及股本的情况进行了验证并出具勤信验字【2021】第0060号《验资报告》,认为:截至2021年11月17日止,公司已回购限制性股票1,288,800股,减少注册资本(股本)人民币1,288,800.00元。公司变更后的注册资本实收金额为人民币1,922,199,429.00元,股本为人民币1,922,199,429.00元。

  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本次回购注销事宜已于2021年12月2日办理完成,公司总股本变更为1,922,199,429股,后续公司将依法办理相关的工商变更手续。

  四、本次回购注销后公司股本结构的变动情况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1,923,488,229股减少至1,922,199,429股,变动如下:

  ■

  特此公告。

  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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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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