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润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执行裁定书》的公告

2021-12-04 来源: 作者:

  证券代码:000506 证券简称:中润资源 公告编号:2021--065

  中润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执行裁定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润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中润资源”)于近日收到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两份《执行裁定书》,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执行裁定书》之一

  公司因应收佩思国际科贸(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佩思国际”)3,707万元本金及利息一案【详情请参见2019年7月26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关于重大诉讼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9-040)】,向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继续冻结佩思国际持有的股权。近日,公司收到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下达的《执行裁定书》【(2021)鲁01执666号之二】,裁定:

  1.继续冻结佩思国际持有的昆明佩思矿业工程设计有限公司85%的股权;

  2.继续冻结佩思国际持有的承德龙兴矿业工程设计有限责任公司80%的股权。

  续冻期限为三年。

  二、《执行裁定书》之二

  公司因出让山东盛基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股权及债权应收齐鲁置业有限公司欠款一案【详情请参阅公司2014-2017年度报告及《关于所查封的山东盛基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资产拍卖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8-95)、《关于所查封的山东盛基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资产拍卖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 2018-122)】,向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继续查封齐鲁置业有限公司名下房产。近日,公司收到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下达的《执行裁定书》【(2017)鲁01执200号之二十一】,裁定:

  继续查封齐鲁置业有限公司名下位于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黑虎泉西路139号浦发大厦7层,房产证号为历下086391号房产。查封期限为三年。

  三、是否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存在小额施工合同纠纷,除此之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暂无应披露而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公司将根据进展情况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中润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12 月4 日

  

  证券代码:000506 证券简称:中润资源 公告编号:2021--064

  中润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诉讼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润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中润资源”)于近日收到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21)鲁01执1729号之五】,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有关本案的基本情况

  中润资源因企业借贷纠纷事项被苏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起诉至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下达《民事判决书》【(2020)鲁01民初1218 号】,驳回原告苏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苏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不服一审判决,向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经审理,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下达《民事判决书》【(2021)鲁民终862号】,撤销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2020)鲁01民初1218号民事判决, 中润资源对于苏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欠款本金2,050万元及利息承担40%的补充赔偿责任。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于2020年5月19日、2021年1月5日、2021年6月10日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5)、《关于收到〈民事判决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1)、《关于诉讼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9)。

  二、有关本案的进展情况

  因中润资源未履行上述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经苏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申请,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立案执行。法院查明:1、经总对总网络查控系统查询,未发现有可供执行的财产;2、扣划了中润资源163,932.79元(其中2,359元作为案件执行费已上缴国库、161,573.79元已过付给苏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3、委托威海市文登区人民法院轮候查封了中润资源名下证号为鲁(2018)文登区不动产权第0027010号一处不动产,上述财产的查封系轮候查封,暂不能处置;4、冻结了中润资源在威海市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的房屋租赁费1,200万元;额度冻结了中润资源在山东文登师范学校的房屋租赁1,200万元;5、冻结了中润资源在佩思国际科贸(北京)有限公司的到期债权1,300万元;6、冻结了中润资源持有的中润矿业发展有限公司占比100%的股权,苏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暂不申请评估拍卖;7、经在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点对点查控平台对中润资源名下不动产、车辆、住房公积金等查询,未查询到有可供执行财产线索。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已向中润资源发出限制消费令,限制中润资源高消费直至本案法律义务履行完毕。下达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苏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发现中润资源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再次申请执行。

  三、是否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存在小额施工合同纠纷,除此之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暂无应披露而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四、本次公告的诉讼进展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根据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2021)鲁民初862号《民事判决书》,公司已于2021年6月30日计提足额预计负债10,612,713.34元,其中,本金8,200,000.00元,利息2,412,713.34元。被扣划163,932.79元后,截至2021年9月30日预计负债余额为10,448,780.55元。

  苏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所查封的公司资产,目前尚未进行处置,暂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影响。

  经公司自查,公司从未向苏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出具过《担保函》,亦未召开过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为昆仑江源工贸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经公司初步判断,《担保函》文件产生的原因为公司公章被盗用,应不具有法律效力。公司已向济南市公安局报案,请求针对公司公章被盗用展开侦查工作,以查明案件事实,依法追究责任人相应责任。目前所属经侦民警正对案情展开前期调查了解工作。同时,公司已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请再审,请求法院依法撤销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做出的(2021)鲁民终862号民事判决。

  公司将根据进展情况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中润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12 月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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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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