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莱生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锁期
解锁条件成就的公告

2021-12-04 来源: 作者:

  证券代码:002293 证券简称:罗莱生活 公告编号:2021-080

  罗莱生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锁期

  解锁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罗莱生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第三期可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为53名,可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567,500股,占目前公司股本总额的0.19%。

  2、本次限制性股票在相关部门办理完解锁手续后、上市流通前,公司将发 布相关提示性公告,敬请投资者注意。

  罗莱生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有关事项详细如下:

  一、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决策程序和批准情况

  1、2018年8月14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的〈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已对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示期满后,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对公示情况进行了说明。

  2、2018年9月3日,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的〈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3、2018年11月12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确认办法合法有效, 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律师等中介机构出具相应报告。

  4、2018年11月29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对象为90人,授予9,680,000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于2018年11月30日在深交所中小板上市。

  5、2019年3月1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已不符合激励条件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2018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按照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回购并注销6名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计500,000股,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本次注销因公司2018年进行权益分配,调整了注销股票数量, 调整后的限制性股票共计550,000股。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宜已于2019年7月9日办理完成。

  6、公司2018年度权益分派于2019年5月29日实施完毕,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754,409,14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股。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的规定,公司于2019年6月1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数量及回购价格的议案》,前次未登记完成的2018年限制性股票回购数量调整为 550,000股, 2018年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回购价格调整为5.8545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宜已于2019年7月9日办理完成。

  7、2019年6月10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股票数量的议案》,鉴于公司2018年度权益分派已于2019年5月29日实施完毕,利润分配方案为: 以公司现有总股本754,409,14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股。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股票数量由2,190,000股调整为2,409,000股。

  8、2019年7月1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事项的议案》,本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2,306,000股,授予价格为5.02元/股,授予日为2019年7月1 日。本次授予的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期为2019年8月30日。

  9、2019年10月22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已不符合激励条件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2018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按照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回购并注销6名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尚未解锁的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共计429,000股,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宜已于2020年1月9日办理完成。

  10、2019年12月5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第一期可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为78名,可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3,598,320股,占公司目前股本总额的0.43%。本次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于2019年12月18日在深交所中小板上市。

  11、2020年3月13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已不符合激励条件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2018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按照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回购并注销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计2,187,880股,其中,因2018年度个人绩效考核为“正常”,对23名激励对象持有的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锁期解除限售比例为80%,共计注销269,280 股;16人因个人原因离职,失去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资格,对其持有的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尚未解锁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共计1,918,600股进行回购注销的处理。本次共计回购并注销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1,793,880股,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394,000股。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宜已于2020年6月11日办理完成。

  12、2020年8月31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第一期可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为28名,可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923,000股,占公司目前股本总额的0.11%。本次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于2020年9月15日在深交所中小板上市。

  13、2020年10月21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已不符合激励条件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2018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按照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回购并注销9名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计445,500股,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宜已2021年1月13日办理完成。

  14、2020年11月30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第二期可解锁的限制性股票 激励对象为59名,可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950,300股,占公司目前股本总额的0.24%。本次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于2020年12月8日在深交所中小板上市。

  15、2021年4月21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已不符合激励条件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2018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按照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回购并注销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计418,000股, 其中,因2019年度个人绩效考核为“正常”,对2名激励对象持有的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锁期解除限售比例为80%,共计注销6,600 股;8人因个人原因离职,失去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资格,对其持有的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尚未解锁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共计411,400股进行回购注销的处理。本次共计回购并注销不符合激励条件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2018 年限制性股票共计418,000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330,000股,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88,000股),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16、2021年9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第二期可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为22名,可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739,500股,占公司目前股本总额的0.09%。

  17、2021年10月22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二个解锁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公司本次符合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22名,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锁数量为739,500股,占目前公司股本总额的0.09%。本次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日为2021年10月25日。

  18、2021年12月3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第三期可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为53名,可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567,500股,占公司目前股本总额的0.19%。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二、满足解锁条件情况的说明

  1、锁定期已届满

  根据《罗莱生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在首次授予完成日起满12个月后分三期解除限售, 每期比例分别为40%、30%和30%,具体安排如下:

  ■

  公司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日为2018年11月12日,该部分股票于2018年11月30日上市,故锁定期于2019年11月30日届满。第三次解锁期自授予完成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完成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因此截止 2021年11月30日,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第三次解锁期届满。

  2、解锁条件已达成

  ■

  综上所述,董事会认为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锁期解锁条件于2021年11月30日后成就。

  本次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相关内容与已披露的《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不存在差异。根据《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 公司在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过程中,未向激励对象提供贷款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包括为其贷款提供担保。根据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同意按照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第三个解锁期的解锁相关事宜。

  三、本次可解锁的激励对象及可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本次可解锁的激励对象人数共计53人。本次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567,500股,占公司目前股本总额的0.19%。

  ■

  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及股票数量如下:

  注:1、2019年5月28日公司实施了2018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分红前公司总股本754,409,14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4.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因此,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发生相应的变化。

  2、其中14名激励对象2019年度个人绩效考核为“正常”,根据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当期解除限售比例为80%。其第三个解锁期内20%的限制性股票不能解除限售,公司将对该部分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处理。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激励对象中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有的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后,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25%为实际可上市流通股份,剩余75%股份将继续锁定。同时其买卖股份应遵守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买卖公司股票的相关规定。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锁期解锁的核查意见

  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解除限售条件满足情况以及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认为:可解锁激励对象资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53名激励对象在考核年度内均达标,且符合其他解锁条件,可解锁的激励对象的资格合法、有效。

  五、独立董事关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独立意见

  2020年度公司经营业绩已达到规定的考核目标,未发生公司本次激励计划中规定的不得解锁的情形。公司53名激励对象符合解锁资格条件,作为本次可解锁的激励对象资格合法、有效。53名激励对象2020年度绩效考核均达到考核要求, 不存在本次激励计划中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或不能解锁限售股份的情形。

  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锁期解锁条件已全部成就,本次解锁不影响公司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办理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锁期解锁相关事项。

  六、监事会关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核查意见

  监事会认为: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锁期解锁条件已满足,本次解锁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激励对象的解锁资格合法、有效, 同意公司对53名激励对象在第三个解锁期持有的1,567,5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解锁。

  七、律师法律意见

  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本次解锁已获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锁期的解锁条件已经成就,参与本次解锁激励对象及可解锁限制性股票数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以及《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本次解锁尚需按照《管理办法》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尚需办理本次解锁相关手续。

  八、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关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独立意见;

  (四)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关于罗莱生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锁期解锁条件解锁相关事宜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罗莱生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2月4日

  

  证券代码:002293 证券简称:罗莱生活 公告编号:2021-083

  罗莱生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1年预计新增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1、罗莱生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因培育业务发展的需要,拟与关联方罗莱窗帘(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罗莱窗帘”)发生以下日常关联交易:公司授权罗莱窗帘及其分公司、子公司、关联公司、业务合作方及其他第三方等在许可商品范围内使用许可商标,商标将用于商品的生产、制造、销售、宣传、广告、促销、分销、售后服务等,将按照市场公允价格定价。

  2、公司拟向关联方上海罗莱健康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罗莱健康”)提供劳务及销售产品、商品,将按照市场公允价格定价。

  以上交易为公司预计2021年度新增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交易总金额不超过250万元。2020年度公司未与以上关联方发生同类性质交易,预计2021年度发生金额不满300万元且不超过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5%,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应提交董事会审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以上交易已经公司于2021年12月3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4票回避审议通过,公司关联董事薛伟成、薛伟斌、陶永瑛、薛嘉琛已回避表决。以上交易已经公司于2021年12月3日召开的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二)预计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2020年度公司未与以上关联方发生同类性质交易。

  二、关联方介绍

  (一)基本情况

  1、罗莱窗帘(上海)有限公司成立于2020年7月21日,法定代表人为钱卫,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人民币,住所位于上海市普陀区同普路339弄3号11层1108-1室,经营范围如下:一般项目:窗帘销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洗染服务;洗烫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经查询,罗莱窗帘(上海)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上海罗莱健康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为邹茜,注册资本为2,666万元人民币,住所位于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创新西路778号,主营业务为从事健康科技、信息科技、智能科技、计算机软硬件、新能源科技领域内的销售、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生物质能资源数据库信息系统平台;生物质能技术服务;人工智能基础资源与技术平台;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互联网数据服务;远程健康管理服务;健康咨询服务(不含诊疗服务);体育健康服务;智能家庭消费设备销售;人工智能行业应用系统集成服务;保险公估业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经查询,上海罗莱健康科技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1、罗莱窗帘(上海)有限公司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薛伟成先生间接控制并担任监事的公司,其直接及间接持股比例合计为88%。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第(三)项规定,罗莱窗帘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2、上海罗莱健康科技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上海伟坤商务咨询有限公司,系公司实际控制人薛伟成先生与其配偶邹茜女士出资设立。邹茜担任上海罗莱健康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总经理及董事,薛伟成担任上海罗莱健康科技有限公司监事。因此上海罗莱健康科技有限公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第(三)项规定的关联关系。

  (三)履约能力分析:

  罗莱窗帘(上海)有限公司、上海罗莱健康科技有限公司依法存续,以往履约情况良好,产品质量合格,公司资金较为充裕,可以按时支付相关费用。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上述交易是在双方日常业务过程中依照一般商业条款进行的,交易的定价方法、付款条件、结算方式等条款以市场化为原则,交易价格公允、合理。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1、公司与罗莱窗帘(上海)有限公司于2021年11月签订的《罗莱品牌授权合同》中规定了以下条款:交易价格、交易结算方式、关联方在交易中所占权益的性质和比重、协议生效条件、生效时间、履行期限、违约责任等。

  2、公司与上海罗莱健康科技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属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公司将在董事会批准的额度内,与罗莱健康签订有关销售协议。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本次日常关联交易系公司日常业务经营中的正常业务往来,公司与关联人之间是互利的平等互惠关系,关联交易将按照市场价格进行定价,定价原则合理、公平,不存在损害公司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

  2、本次日常关联交易的开展有助于帮助公司培养新的种子业务,降低新业务投资风险;

  3、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不会因此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五、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本次就审议2021年拟与关联方罗莱窗帘(上海)有限公司、上海罗莱健康科技有限公司发生关联交易事项在召集、召开董事会会议及做出决议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交易定价遵循公允、合理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决策过程中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程序合法有效。同意公司与以上关联方发生相关日常关联交易。

  六、独立董事意见

  (一)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就拟与关联方罗莱窗帘(上海)有限公司、上海罗莱健康科技有限公司发生关联交易的事项与我们进行了事前沟通。经认真审阅公司相关材料、在全面了解相关情况后,我们认为:

  1、该议案所涉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日常经营产生,符合公司利益。

  2、关联交易双方发生交易的理由合理、充分;关联交易双方以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没有违反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的情况, 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及子公司亦不会因此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产生依赖。关联交易预计发生金额符合公司正常经营计划。

  因此,我们同意将《2021年新增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进行审议。同时,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

  (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交易发表以下意见:董事会本次就审议2021年拟与关联方罗莱窗帘(上海)有限公司、上海罗莱健康科技有限公司发生关联交易事项在召集、召开董事会会议及做出决议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交易定价遵循公允、合理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决策过程中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七、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4、日常关联交易的协议书或意向书;

  特此公告

  罗莱生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2月4日

  

  证券代码:002293 证券简称:罗莱生活 公告编号:2021-079

  罗莱生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

  《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罗莱生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2月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一、公司变更注册资本的情况

  2021年12月3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已不符合激励条件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2018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已不符合激励条件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2021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1、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中18人因2020年度个人绩效考核为“正常”,该18名激励对象持有的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锁期解除限售比例为80%,上述人员第三个解锁期20%的限制性股票未解除限售;激励对象中1人因2020年度个人绩效考核为“不合格”,因此该名激励对象持有的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锁期100%的限制性股票未解除限售。公司根据《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规定,对以上19人持有的该部分限制性股票(共计101,000股)进行回购、注销处理。

  具体如下:

  ■

  同时,鉴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中2人因个人原因离职,失去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资格,对其持有的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尚未解锁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共计44,000股)进行回购注销的处理。具体如下:

  ■

  本次回购注销已不符合激励条件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2018年限制性股票共计145,000股。2018年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回购注销价格为 5.8545元/股。2018年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部分回购注销价格为5.02元/股。

  2、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中3人因个人原因离职,失去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资格,对其持有的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尚未解锁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共计470,000股)进行回购注销的处理。具体如下:

  ■

  本次回购注销已不符合激励条件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2021年限制性股票共计470,000股。2021年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回购注销价格为5.76元/股。

  综上所述,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由原来的838,997,881股减少至838,382,881股,注册资本由原来的人民币838,997,881元减少至人民币838,382,881元。

  二、公司发起人名称变更的情况

  公司已于2021年9月1日披露该股东的更名公告,具体内容如下:

  1、控股股东名称

  变更前:余江县罗莱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变更后:南通罗莱生活科技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2、住所

  变更前:江西省余江县工业园区

  变更后:南通市苏锡通科技产业园区江成路1088号江成研发园5号楼8203-121室(CZ)

  3、经营范围

  变更前:项目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服务、市场营销策划(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变更后:一般项目: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企业总部管理;企业管理咨询;商务秘书服务、市场营销策划(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4、变更后营业执照基本信息如下:

  名称:南通罗莱生活科技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622343329078G

  住所:南通市苏锡通科技产业园区江成路1088号江成研发园5号楼8203-121室(CZ)

  法定代表人:陶永瑛

  注册资本:5000万元整

  成立日期:1999年04月23日

  营业期限:1999年04月23日至2049年04月22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企业总部管理;企业管理咨询;商务秘书服务、市场营销策划(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以上控股股东为公司发起人,因此需变更公司发起人名称,并修订《公司章程》相关条款。

  三、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 年修订)》、《上市公司治理准则(2018

  年版)》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如下:

  ■

  除上述修订条款外,《公司章程》的其他条款不变。本次修订《公司章程》相应条款,经公司股东大会特别决议审议通过后,将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工商变更等相关手续。

  修订后的《罗莱生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全文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特此公告。

  罗莱生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2月4日

  

  证券代码:002293 证券简称:罗莱生活 公告编号:2021-078

  罗莱生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第三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罗莱生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12月3日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决定于2021年12月20日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本次股东大会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二)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1年12月20日(星期一)下午15: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1年12月20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2月20日上午9:15-9:25,9:30一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2月20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三)现场会议地点:上海市普陀区同普路339弄3号公司会议室

  (四)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同时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五)会议表决方式: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股份通过现场、网络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六)股权登记日:2021年12月15日

  (七)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21年12月15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股东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附后),该代理人可以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会议见证律师。

  (八)股东大会届次: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九)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回购注销已不符合激励条件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2018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2、审议《关于回购注销已不符合激励条件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2021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3、审议《关于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上述第1、2、3项提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第1、2项提案已经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12月4日刊登于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提案1、2、3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提案1、2生效是提案3生效的前提。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要求,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应当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上述提案1、2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前述提案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单独计票并披露计票结果(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

  四、会议登记事项:

  (一)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填写《股东登记表》,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填写《股东登记表》,代理人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票账户卡、股东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由其法人代表出席会议的,应填写《股东登记表》,请持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其他有效证明、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由其法人代表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填写《股东登记表》,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的授权委托书、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股东可采用传真或书面信函的方式登记,传真或书面信函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不接受电话登记。

  (二)登记时间:2021年12月17日上午9:00-11:30和下午14:00-16:30

  (三)登记地点:上海市普陀区同普路339弄3号罗莱生活大厦12层。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曹轶俊

  电 话:021-23138999

  传 真:021-23138770(传真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电子邮箱:caoyijun@luolai.com.cn

  地 址:上海市普陀区同普路339弄3号罗莱生活大厦12层

  (二)本次会议预期半天,出席会议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三)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七、备查文件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决议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罗莱生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2月4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 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293

  2.投票简称:罗莱投票

  3. 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12月20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一11:30 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12月20日9:15-15: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罗莱生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股东登记表

  ■

  附注:

  1、 请用正楷字填上全名及地址(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的相同)。

  2、 如股东拟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发言,请在发言意向及要点栏表明您的发言意向及要点,并注明所需的时间。

  3、 上述参会股东登记表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三:

  罗莱生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 (本人 ),出席2021年12月20日召开的罗莱生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依照下列指示行使对会议提案的表决权。如果股东本人对有关提案的表决未作具体指示,受托人可自行酌情对下述提案行使表决权。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票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额及股份性质:

  委托日期:2021年 月 日

  注:1、自然人股东签名,法人股股东加盖法人公章;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2、委托人可在“同意”、“反对”或“弃权”处划“√”, 或填上具体股份数目,作出投票指示。

  3、本委托书的有效限期:自本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证券代码:002293 证券简称:罗莱生活 公告编号:2021-081

  罗莱生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已不符合激励条件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2018年

  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罗莱生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罗莱生活”)于2021年12月3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已不符合激励条件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2018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有关事项详细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简述

  1、2018年8月14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的〈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已对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示期满后,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对公示情况进行了说明。

  2、2018年9月3日,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的〈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3、2018年11月12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确认办法合法有效, 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律师等中介机构出具相应报告。

  4、2018年11月29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对象为90人,授予9,680,000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于2018年11月30日在深交所中小板上市。

  5、2019年3月1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已不符合激励条件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2018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按照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回购并注销6名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计500,000股,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本次注销因公司2018年进行权益分配,调整了注销股票数量,调整后的限制性股票共计550,000股。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宜已于2019年7月9日办理完成。

  6、公司2018年度权益分派于2019年5月29日实施完毕,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754,409,14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股。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的规定,公司于2019年6月1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数量及回购价格的议案》,前次未登记完成的2018年限制性股票回购数量调整为 550,000股, 2018年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回购价格调整为5.8545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宜已于2019年7月9日办理完成。

  7、2019年6月10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股票数量的议案》,鉴于公司2018年度权益分派已于2019年5月29日实施完毕,利润分配方案为: 以公司现有总股本754,409,14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股。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股票数量由2,190,000股调整为2,409,000股。

  8、2019年7月1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事项的议案》,本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2,306,000股,授予价格为5.02元/股,授予日为2019年7月1 日。本次授予的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期为2019年8月30日。

  9、2019年10月22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已不符合激励条件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2018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按照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回购并注销6名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尚未解锁的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共计429,000股,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宜已于2020年1月9日办理完成。

  10、2019年12月5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第一期可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为78名,可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3,598,320股,占公司目前股本总额的0.43%。本次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于2019年12月18日在深交所中小板上市。

  11、2020年3月13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已不符合激励条件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2018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按照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回购并注销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计2,187,880股,其中,因2018年度个人绩效考核为“正常”,对23名激励对象持有的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锁期解除限售比例为80%,共计注销269,280 股;16人因个人原因离职,失去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资格,对其持有的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尚未解锁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共计1,918,600股进行回购注销的处理。本次共计回购并注销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1,793,880股,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394,000股。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宜已于2020年6月11日办理完成。

  12、2020年8月31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第一期可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为28名,可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923,000股,占公司目前股本总额的0.11%。本次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于2020年9月15日在深交所中小板上市。

  13、2020年10月21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已不符合激励条件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2018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按照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回购并注销9名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计445,500股,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宜已2021年1月13日办理完成。

  14、2020年11月30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第二期可解锁的限制性股票 激励对象为59名,可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950,300股,占公司目前股本总额的0.24%。本次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于2020年12月8日在深交所中小板上市。

  15、2021年4月21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已不符合激励条件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2018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按照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回购并注销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计418,000股,其中,因2019年度个人绩效考核为“正常”,对2名激励对象持有的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锁期解除限售比例为80%,共计注销6,600 股;8人因个人原因离职,失去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资格,对其持有的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尚未解锁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共计411,400股进行回购注销的处理。本次共计回购并注销不符合激励条件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2018 年限制性股票共计418,000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330,000股,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88,000股),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16、2021年9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第二期可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为22名,可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739,500股,占公司目前股本总额的0.09%。

  17、2021年10月22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二个解锁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公司本次符合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22名,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锁数量为739,500股,占目前公司股本总额的0.09%。本次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日为2021年10月25日。

  18、2021年12月3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已不符合激励条件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2018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规定,18人因2018年度个人绩效考核为“正常”,该18名激励对象持有的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锁期解除限售比例为80%,上述人员第三个解锁期20%的限制性股票未解除限售;1人因2020年度个人绩效考核为“不合格”,其持有的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锁期100%的限制性股票未解除限售,公司应对以上19人持有的该部分限制性股票(共计101,000股)进行回购、注销处理;2人因个人原因离职,失去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资格,对其持有的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尚未解锁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共计44,000股)进行回购注销的处理。本次回购注销已不符合激励条件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2018年限制性股票共计145,000股。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二、回购原因、数量及价格

  1、回购股票的种类

  股权激励限售股(A 股)

  2、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数量及原因

  (一)根据《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规定:激励对象的绩效评价结果划分为(S)、(A)、(B)、(C)四个等级,根据下表确定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比例:

  ■

  本次激励对象中18人因2020年度个人绩效考核为“正常”,该18名激励对象持有的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锁期解除限售比例为80%,上述人员第三个解锁期20%的限制性股票未解除限售;1人因2020年度个人绩效考核为“不合格”,因此其持有的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锁期100%的限制性股票未解除限售。公司根据《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规定,对以上19人持有的该部分限制性股票(共计101,000股)进行回购、注销处理。

  具体如下:

  ■

  (二)同时,鉴于本次激励对象中2人因个人原因离职,失去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资格,对其持有的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尚未解锁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共计44,000股)进行回购注销的处理。

  具体如下:

  (下转B96版)

本版导读

2021-12-04

信息披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