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290 证券简称:斯达半导 公告编号:2021-087

嘉兴斯达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1-12-04 来源: 作者: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年12月3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科兴路988号斯达半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沈华先生主持召开。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7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张哲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其他高管列席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暨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议案名称: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会议所有议案均获得审议通过,其中议案1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本次会议不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律师:王振、王以璇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嘉兴斯达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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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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