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615 证券简称:明阳智能 公告编号:2021-149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关于发行境外公司债券的进展公告

2021-12-04 来源: 作者: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1年7月12日和2021年7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拟发行境外公司债券的议案》,以公司境外全资子公司为发行主体,在境外发行不超过2亿美元(含2亿美元)的债券。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7月13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拟发行境外公司债券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01)。

  公司已收到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下发的《企业借用外债备案登记证明》(发改办外资备〔2021〕873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1月5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境外发行债券获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备案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43)。

  2021年12月3日,公司境外全资子公司明阳智能(BVI)有限公司(MingYang Smart Energy (BVI) Company Limited,以下简称“发行人”)收到中华(澳门)金融资产交易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行上市申请同意通知书(函号:MOX〔2021〕515),主要内容如下:

  中华(澳门)金融资产交易股份有限公司就发行人于2021年10月28日报送的债券发行上市申请作回复。

  中华(澳门)金融资产交易股份有限公司根据发行人于2021年10月28日为本次债券递交的所有文件所述,确认同意本次债券发行上市并出具本同意书。

  本同意书自发出之日起两年内有效,若在本同意书发出之日起至本次债券上市日期间,如发行人发生重大事项需及时通知中华(澳门)金融资产交易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将根据相关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

  2021年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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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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