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于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提示性公告

2021-12-04 来源: 作者:

  证券代码:002503 证券简称:搜于特 公告编号:2021-102

  转债代码:128100 转债简称:搜特转债

  搜于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搜于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将于2022年1月8日届满,为了顺利完成本次董事会的换届选举(以下简称“本次换届选举”)工作,公司依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将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的组成、选举方式、董事候选人的提名、本次换届选举的程序、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等事项公告如下:

  一、第六届董事会的组成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将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6名,独立董事3名,董事任期自相关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计算,任期三年。

  二、选举方式

  本次换届选举采用累积投票制,即股东大会选举非独立董事或独立董事时,每一股拥有与拟选非独立董事或独立董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也可以分开使用。

  三、董事候选人的提名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3%以上的股东有权向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书面提名推荐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单个提名人提名的人数不得超过本次拟选非独立董事人数。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规定,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有权向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书面提名推荐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单个提名人提名的人数不得超过本次拟选独立董事人数。

  四、本次换届选举的程序

  1、提名人在2021年12月13日17:00前以书面形式向公司董事会推荐董事候选人并提交相关文件。

  2、在上述推荐期限届满后,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将对被提名的董事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并将符合资格的董事人选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3、公司董事会将召开会议确定董事候选人名单,并以议案的方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董事候选人应在股东大会召开之前作出书面承诺,同意接受提名,并承诺资料真实、完整,保证当选后履行董事职责,独立董事亦应依法作出相关声明。

  5、公司在发布召开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股东大会通知时,将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要求,将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有关材料(包括但不限于《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独立董事候选人履历表》《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进行备案审核,经其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6、在新一届董事会就任前,第五届董事会董事仍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继续履行职责。

  五、董事任职资格

  (一)非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1、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董事为自然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被提名为董事候选人:

  (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2)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

  (3)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

  (4)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

  (5)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

  (6)被中国证监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处罚,期限未满的;

  (7)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

  (8)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2、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还应当说明该候选人具体情形、拟聘请该候选人的原因以及是否影响公司规范运作:

  (1)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2)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3)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

  (4)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二)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和公司《独立董事工作规则》等相关规定,独立董事候选人除需具备上述董事任职资格之外,还应满足下述条件:

  1、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2、具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所要求的独立性;

  3、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

  4、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财务、管理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并应该根据《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及相关规定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若独立董事候选人在公司发布召开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股东大会通知公告时尚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的,应当书面承诺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以会计专业人士身份被提名为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应当具备丰富的会计专业知识和经验,并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高级会计师或者会计学副教授以上职称等专业资质;

  5、在公司连续任职独立董事未满 6 年;

  6、独立董事候选人兼任上市公司(含本公司)独立董事未超过 5 家;

  7、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条件;

  8、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被提名为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

  (1)在公司或公司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直系亲属指配偶、父母、子女等;主要社会关系人指兄弟姐妹、配偶的父母、儿媳女婿、兄弟姐妹的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等);

  (2)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者是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

  (3)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者在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

  (4)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

  (5)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及主要负责人;

  (6)在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的人员,或者在有重大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

  (7)最近十二个月内曾经具有前六项所列情形之一的人员;

  (8)最近十二个月内,独立董事候选人、其任职及曾任职的单位存在其他影响其独立性情形的人员;

  (9)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

  (10)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的;

  (11)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违法犯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12)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

  (13)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

  (14)作为失信惩戒对象等被国家发改委等部委认定限制担任上市公司董事职务的;

  (15)在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三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或者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予以撤换,未满十二个月的;

  (16)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情形。

  六、提名人应提供的相关文件

  1、提名董事候选人,须向本公司董事会提供下列文件:

  (1)董事候选人提名表(原件,格式见附件);

  (2)董事候选人出具的接受提名的书面意见,同意接受提名,并承诺资料的真实、准确、完整以及保证当选后履行董事职责;

  (3)董事候选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

  (4)董事候选人的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如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还需提供独立董事培训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5)能证明符合本公告规定条件的其他文件。

  2、若提名人为本公司股东,则该提名人应同时提供下列文件:

  (1)如是自然人股东,则需提供其身份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

  (2)如是法人股东,则需提供其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3)股票账户卡复印件(原件备查);

  (4)股份持有的证明文件。

  3、提名人向公司董事会提名董事候选人的方式如下:

  (1)本次提名方式仅限于亲自送达或邮寄两种方式。

  (2)提名人必须在2021年12月13日17:00时前将相关文件送达或邮寄至(以收件邮戳时间为准)公司指定联系人处方为有效。

  七、联系方式

  1、联系地址:广东省东莞市道滘镇新鸿昌路1号公司证券部,邮编:523170。

  2、联系电话:0769-81333505

  3、传真:0769-81333508

  4、联系人:廖岗岩

  八、附件

  搜于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提名表

  特此公告。

  搜于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4日

  附件1:

  搜于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提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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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002503 证券简称:搜于特 公告编号:2021-103

  转债代码:128100 转债简称:搜特转债

  搜于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搜于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任期将于2022年1月8日届满,为了顺利完成本次监事会的换届选举(以下简称“本次换届选举”)工作,公司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将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的组成、选举方式、监事候选人的提名、本次换届选举的程序、监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等事项公告如下:

  一、第六届监事会的组成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第六届监事会将由3名监事组成,包括2名股东代表监事和1名职工代表监事,监事任期自相关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计算,任期三年。

  二、选举方式

  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股东代表监事选举采取累积投票制,即股东大会选举股东代表监事时,每一股份拥有与拟选股东代表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也可以分开使用。

  三、监事候选人的提名

  (一)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的提名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3%以上的股东有权向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书面提名推荐第六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单个提名人提名的人数不得超过本次拟选股东代表监事人数。

  (二)职工代表监事的产生

  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四、本次换届选举的程序

  1、提名人在2021年12月13日17:00前以书面形式向公司监事会提名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并提交相关文件。

  2、在上述推荐时间届满后,公司监事会将召开会议,对推荐的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确定担任的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名单,并以议案的方式提请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应在股东大会召开之前作出书面承诺,同意接受提名,并承诺资料真实、完整,保证当选后履行监事职责。

  4、在新一届监事会就任前,第五届监事会监事仍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继续履行职责。

  五、监事任职资格

  1、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监事为自然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被提名为监事候选人:

  (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2)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

  (3)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

  (4)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

  (5)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

  (6)被中国证监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处罚,期限未满的;

  (7)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

  (8)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2、监事候选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还应当说明该候选人具体情形、拟聘请该候选人的原因以及是否影响公司规范运作:

  (1)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2)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3)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

  (4)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六、提名人应提供的相关文件

  1、提名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须向本公司监事会提供下列文件:

  (1)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提名表(原件,格式见附件);

  (2)被提名的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出具的接受提名的书面意见,同意接受提名,并承诺资料的真实、完整以及保证当选后履行监事职责;

  (3)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

  (4)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的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5)能证明符合本公告规定条件的其他文件。

  2、若提名人为本公司股东,则该提名人应同时提供下列文件:

  (1)如是自然人股东,则需提供其身份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

  (2)如是法人股东,则需提供其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3)股票账户卡复印件(原件备查);

  (4)股份持有的证明文件。

  3、提名人向公司监事会提名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的方式如下:

  (1)本次提名方式仅限于亲自送达或邮寄两种方式。

  (2)提名人必须在2021年12月13日17:00时前将相关文件送达或邮寄至(以收件邮戳时间为准)公司指定联系人处方为有效。

  七、联系方式

  1、联系地址:广东省东莞市道滘镇新鸿昌路1号公司证券部,邮编:523170。

  2、联系电话:0769-81333505

  3、传真:0769-81333508

  4、联系人:廖岗岩

  八、附件

  搜于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提名表

  特此公告。

  搜于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12月4日

  附件:

  搜于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提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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