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900 证券简称:莱绅通灵 公告编号:2021-045

莱绅通灵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关于股东权益变动暨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的更正公告

2021-12-04 来源: 作者: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1年12月3日,莱绅通灵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披露了《关于股东权益变动暨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现对其中“二、所涉及后续事项”之“3、控制权变更及不进行要约收购”的内容更正如下:

  原内容:

  本次权益变动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截止本公告日,马峻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控制公司48.45%的股份,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八十四条规定的拥有公司控制权的情形。

  本次权益变动触及要约收购。马峻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承诺将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一条第二款之规定,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30日内将其或其控制的股东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减持到30%或者30%以下,不进行要约收购。

  因马峭女士表示本人不愿接受因司法判决取得的公司股份和传世美璟股权,并承诺自2021年12月3日起30日内将上述股份全部转让;同时,马峻先生承诺自2021年12月3日起30日内通过股权转让等方式,保证本人对传世美璟不构成控制。至此,股东不进行要约收购。

  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马峻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沈东军先生将在法律法规要求的时间内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

  更正后内容:

  本次权益变动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截止本公告日,马峻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控制公司48.45%的股份,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八十四条规定的拥有公司控制权的情形。

  本次权益变动触及要约收购。马峻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承诺将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一条第二款之规定,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30日内将其或其控制的股东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减持到30%或者30%以下,不进行要约收购。

  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马峻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沈东军先生将在法律法规要求的时间内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别提示:

  本次权益变动触及要约收购。马峻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承诺将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一条第二款之规定,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30日内将其或其控制的股东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减持到30%或者30%以下,不进行要约收购。

  特此公告。

  莱绅通灵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2月3日

本版导读

2021-1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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