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13、01513 证券简称:丽珠集团、丽珠医药 公告编号:2021-099

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产品注射用艾普拉唑钠继续纳入医保目录的公告

2021-12-04 来源: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1年12月3日,国家医疗保障局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发布了《国家医保局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21年)〉的通知》(医保发〔2021〕50号,以下简称:《医保目录》),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重点产品注射用艾普拉唑钠通过谈判续约,继续纳入《医保目录》。现将相关信息公告如下:

  一、药品基本情况

  通用名:注射用艾普拉唑钠

  商品名:壹丽安

  医保支付标准:71元(10mg/支)

  生产许可持有人:丽珠集团丽珠制药厂

  被授权企业: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适应症:消化性溃疡出血。

  药品医保支付标准有效期:2022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注射用艾普拉唑钠于2018年1月获批生产,于2019年11月通过谈判首次纳入2019年版《医保目录》,有关详情请见公司于2019年11月28日发布的《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产品纳入医保目录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87)。

  二、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注射用艾普拉唑钠本次参加国家医保续约谈判,一系列新的临床证据证明本品具有更显著的疗效、安全性和经济性,经多轮沟通,最终签约成功,且本次续谈结果取消了原报销范围中“禁食医嘱或吞咽困难”的限制,使得适用性更广,方便临床处方且患者获益更多。

  公司未来将持续加强本品的市场拓展,不断提高医院覆盖及产品销量,减少医保支付价格调整对公司业绩稳健增长带来的影响。新版《医保目录》于2022年1月1日起正式执行,不会对公司本报告期的经营业绩构成重大影响,敬请投资者审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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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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