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885 证券简称:吉祥航空 公告编号:临2021-084

上海吉祥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即将届满的提示性公告

2021-12-04 来源: 作者: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吉祥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祥航空”或“公司”)分别于2018年1月12日、2018年1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及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吉祥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1月13日、2018年1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公告。

  公司于2021年3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延长的议案》,同意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延长12个月,即延长至2022年5月28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3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上海吉祥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延长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19)。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员工持股计划信息披露工作指引》的规定,上市公司应当在员工持股计划届满前6个月公告到期计划持有的股票数量。现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截至本公告日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持股情况

  1、截至2018年5月25日收盘后,吉祥航空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累计买入公司股票8,38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47%,成交均价为人民币16.257元/股。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购买的股票锁定期自2018年5月29日至2019年5月28日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5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上海吉祥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实施进展暨完成股票购买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032)。

  2、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原存续期为36个月,自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员工持股计划并且员工持股计划成立之日(2018年5月29日)起算。2021年3月23日,公司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延长至2022年5月28日。

  3、截至本公告日,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持有公司股份8,38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43%。

  二、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期满后的后续安排

  吉祥航空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将根据员工持股计划的安排、市场情况决定是否卖出股票。

  三、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交易限制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将严格遵守市场交易规则,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信息敏感期不得买卖股票的规定,在下列期间不得买卖公司股票:

  1、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30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公告日前30日起算,至公告前1日;

  2、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10日内;

  3、自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2个交易日内;

  4、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不得买卖公司股票的其他情形。

  四、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变更及终止

  (一)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

  1、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展期为48个月,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员工持股计划并且员工持股计划成立之日(2018年5月29日)起算,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后自行终止。

  2、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前2个月,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延长。

  (二)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

  在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内,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须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方可实施。

  (三)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终止

  1、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后自行终止。

  2、本员工持股计划的锁定期满后,在员工持股计划资产均为货币性资产时,该员工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届时受托资产根据《上海吉祥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约定进行处理。

  (四)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终止后的处置办法

  1、本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之后,在管理委员会管辖下的员工持股计划资产均为货币资金时,本员工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

  2、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前2个月,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本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延长。

  3、当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届满或提前终止时,本员工持股计划在依法扣除相关税费后,在届满或终止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完成清算,并按持有人所持员工持股计划份额占总份额的比例分配剩余资产。

  4、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满后,若员工持股计划所持资产仍包含标的股票的,由管理委员会确定处置办法。

  五、其他说明

  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实施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吉祥航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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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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