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海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1-12-31 来源: 作者:

  股票代码:600619(A股) 900910(B股) 股票简称:海立股份(A股) 海立B股(B股)

  编号:临2021-077

  上海海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海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将会议通知及载有决议事项的文件以书面方式发出,并于2021年12月29日经参加表决的董事审议并签名的方式作出会议决议。会议的召开及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经过审议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海立香港与印度VOLTAS合资新建空调压缩机工厂项目的议案》。

  为巩固和提升公司空调压缩机产品在印度市场的占有率,满足印度空调市场快速发展及其巨大潜力所带来的需求,抓住当地政府颁布一系列促进本土化制造政策的有利契机,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对全资子公司海立国际(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立香港”)一次性增资2,388万美元(折合人民币约15,425万元),并以海立香港为投资主体,与印度空调市场的领军企业VOLTAS LIMITED(以下简称“VOLTAS”)合资新建空调压缩机工厂(以下简称“合资公司”)。合资公司HI-VOLT INDIA PVT LTD(暂定名,以注册登记为准)股东海立香港、VOLTAS分别持股60%、40%,设立后将成为海立香港的控股子公司并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合资公司主要经营房间空调用变频压缩机及相关配件,以一次规划、分阶段实施的方式,租赁土地和厂房新建空调压缩机工厂。本项目计划投资总额为6,819万美元(折合人民币约44,050万元),其中注册资本3,980万美元(折合人民币约25,710万元)由股东以现金方式分期同步出资,其余资金由合资公司成立后自筹解决。注册资本中,海立香港按60%股比出资2,388万美元(折合人民币约15,425万元),VOLTAS公司按40%股比出资1,592万美元。

  董事会经审议同意对海立香港增资并投资建设合资公司。为顺利、高效地推进本项目实施,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及其指定人士全权代表公司办理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制订、签署、修改、交付、补充、履行及终止与本项目相关的所有协议、确认、指令、通知、信函、政府申请文件或其他文件和法律文书等;

  (2)向政府部门提交本项目涉及的审批、登记、备案或其他政府程序申请等;

  (3)办理与本项目相关的其他必要手续及授权。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二、审议通过《关于处置北京市丰台区恒松园住宅产权的议案》。

  为盘活存量资产,集中资源聚焦主业发展,公司董事会审议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海立电器有限公司以在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的方式,处置其持有的北京市丰台区恒松园1套房产产权,建筑面积为128.25平方米。

  为确保本次房地产处置事项顺利、高效地实施,公司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总经理制定、签署房地产处置过程中所需要的相关文件及办理其他相关事宜。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三、审议通过《关于注册发行中期票据和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并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详见公司临2021-079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四、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详见公司临2021-080公告)

  公司董事会同意于2022年1月21日召开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特此公告。

  上海海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31日

  

  股票代码:600619(A股) 900910(B股) 股票简称:海立股份(A股) 海立B股(B股)

  编号:临2021-079

  上海海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注册发行中期票据

  和超短期融资券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海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册发行中期票据和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为拓展公司融资渠道,保证各类融资渠道的通畅,增加债务融资的多样性与灵活性,控制财务成本,并及时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公司拟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含10亿元)中期票据和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含20亿元)超短期融资券。具体情况如下:

  一、 发行方案

  ■

  公司本次中期票据和超短期融资券的注册发行,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发行前需取得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的批准。

  二、相关授权

  为保证本次发行工作的顺利进行,董事会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全权处理本次发行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根据公司需要以及市场条件决定发行中期票据和超短期融资券的具体发行方案、发行时机、发行规模、发行期限、发行利率等;

  2、签署、修改、补充、递交、呈报、执行本次发行、上市及投资过程中发生的一切协议、合同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发行中期票据和超短期融资券注册报告、发行公告、发行计划、募集说明书、承销协议及根据适用的监管规则进行相关的信息披露文件等),并办理必要手续;

  3、决定聘请发行中期票据和超短期融资券的主承销商和其他必要的中介机构事宜;

  4、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募集资金在上述资金用途内的具体安排;

  5、如监管政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必须由公司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可依据监管部门的意见对本次发行的 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6、决定与本次中期票据和超短期融资券发行相关的其它事宜;

  7、上述授权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在中期票据和超短期融资券注册及存续有效期内持续有效。

  特此公告。

  上海海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31日

  

  股票代码:600619(A股) 900910(B股) 股票简称:海立股份(A股) 海立B股(B股)

  编号:临2021-078

  上海海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海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立股份”或“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1年12月2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召开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一、 审议通过《关于海立香港与印度VOLTAS合资新建空调压缩机工厂项目的议案》。

  为了巩固和提升公司空调压缩机产品在印度市场的占有率,满足印度空调市场快速发展及其巨大潜力所带来的需求,抓住当地政府促进本土化制造政策的有利契机,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对全资子公司海立国际(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立香港”)一次性增资2,388万美元(折合人民币15,425万元),并以海立香港为投资主体,与印度空调市场的领军企业VOLTAS LIMITED(以下简称“VOLTAS”)合资新建空调压缩机工厂(以下简称“合资公司”)。合资公司股东海立香港、VOLTAS分别持股60%、40%,为海立香港控股子公司。项目计划投资总额6,819万美元(折合人民币44,050万元),其中注册资本3,980万美元(折合人民币25,710万元)由股东以现金方式分期同步出资,其余资金由合资公司自筹解决。

  监事会认为:审批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和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的规定。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二、审议通过《关于处置北京市丰台区恒松园住宅产权的议案》。

  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海立电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立电器”)持有北京市丰台区恒松园房产产权,海立电器拟通过在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的方式处置该套住宅产权。

  监事会认为:审批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和公司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的规定。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三、审议通过《关于注册发行中期票据和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上海海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12月31日

  证券代码:600619 900910 证券简称:海立股份 海立B股

  公告编号:临 2021-080

  上海海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1月21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年1月21日 14点 00分

  召开地点:上海浦东金桥宁桥路888号科技大楼M层报告厅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1月21日

  至2022年1月2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经公司于2021年12月29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会议决议公告于2021年12月31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本公司指定披露媒体。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全部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五) 同时持有本公司A股和B股的股东,应当分别投票。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为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建议拟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按以下方式提前登记:

  1、出席现场会议的个人股东持股东本人帐户卡、身份证办理登记并领取出席通知;凡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同时持授权委托书(原件)和代理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2、出席现场会议的法人股东持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股东授权委托书(原件)、代理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3、不能前来办理登记的股东可于2022年1月19日16:00 时之前以信函(以到达地邮戳为准)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登记材料应包括上述(一)1、2 款所列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及通讯所需的具体联系方法,现场会议时办理出席会议登记和会议资料。

  (二)现场登记时间:2022年1月19日9:30-16:00

  (三)现场登记地点:上海市长宁区东诸安浜路165弄29号403室(江苏路、镇宁路中间)

  (四)登记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21-52383315

  传真:021-52383305

  联系人:欧阳小姐

  六、 其他事项

  (一)本公司联系方式:

  地址:上海浦东金桥宁桥路888 号

  邮编:201206

  电话:(021)58547777 转7021、7016 分机

  联系人:杨海华、卢岑岚

  (二)为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公司建议股东及股东代表优先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投票表决。

  根据防疫要求,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地点对进入人员进行防疫管控。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应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携带有效身份证件、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于会议开始前一个小时内抵达会场,并服从工作人员安排,配合做好参会登记、出示个人行程及健康状况信息、接受体温检测等相关工作(具体防疫要求可能根据届时疫情状况有所调整)。为保护股东健康、不符合防疫要求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将无法进入会议现场。进入会场的人员须全程做好防护以及保持必要的座次距离。

  (三)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不发礼品,与会人员食宿交通等自理。

  特此公告。

  上海海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3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上海海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1月21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本版导读

2021-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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