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32 证券简称:天山铝业 公告编号:2022-018

天山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2-04-30 来源: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4月29日(星期五)下午14:30

  2)会议召开地点:为落实上海市疫情防控要求,本次股东大会现场表决参会方式调整为视频通讯表决方式

  3)会议召开方式:采取视频通讯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2年4月29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4月29日上午9:15一9:25,9:30一11:30,下午13:00一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4月29日9:15一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4)股权登记日:2022年4月22日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曾超林先生

  7)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2、会议出席情况

  1)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视频通讯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27人,代表的股份数共计2,862,783,807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61.5403%。其中,参加视频通讯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7人,代表股份数2,439,162,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2.4338%;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20名,代表股份数423,621,807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9.1065%。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投票的中小股东(中小股东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管、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以下同)共20人,代表股份数423,621,807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9.1065%。

  2)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视频通讯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862,744,40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6%;反对17,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6%;弃权21,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8%。

  2、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862,744,40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6%;反对23,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8%;弃权15,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6%。

  3、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862,744,40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6%;反对17,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6%;弃权21,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8%。

  4、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862,740,40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5%;反对23,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8%;弃权19,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7%。

  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862,751,70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9%;反对16,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6%;弃权15,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6%。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423,589,70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24%;反对16,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8%;弃权15,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8%。

  6、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862,746,40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7%;反对17,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6%;弃权19,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7%。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423,584,40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12%;反对17,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41%;弃权19,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47%。

  7、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860,335,60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145%;反对512,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79%;弃权1,935,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676%。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421,173,60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4221%;反对512,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210%;弃权1,935,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4569%。

  8、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21,697,50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5457%;反对1,908,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4505%;弃权15,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8%。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421,697,50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5457%;反对1,908,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4505%;弃权15,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8%。

  关联股东石河子市锦隆能源产业链有限公司、石河子市锦汇能源投资有限公司、曾超懿、曾超林、曾明柳、曾益柳、曾鸿回避表决,回避表决数量为2,439,162,000股。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沈旭、刘川鹏;

  3、出具的法律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集人资格、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资格及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关于天山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天山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30日

本版导读

2022-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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