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元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第一季度报告

2022-04-30 来源: 作者:

  安徽元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688659 证券简称:元琛科技

  2022

  第一季度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一季度营业收入增长,净利润下降的主要原因系:1、原材料采购价格上涨导致生产成本增加;2、研发人员、销售人员增加导致人力成本增加;

  3、研发投入加大导致研发费用增加。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二、 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2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安徽元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

  公司负责人:徐辉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若邻 会计机构负责人:童君

  合并利润表

  2022年1一3月

  编制单位:安徽元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 元。

  公司负责人:徐辉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若邻 会计机构负责人:童君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2年1一3月

  编制单位:安徽元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徐辉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若邻 会计机构负责人:童君

  2022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安徽元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88659 证券简称:元琛科技 公告编号:2022-017

  安徽元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安徽元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元琛科技”)于 2022 年4月29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董事会同意聘任张晓宇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简历详见附件),协助董事会秘书开展工作,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张晓宇先生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具备担任证券事务代表所必备的专业知识,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的情形,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张晓宇先生的简历见附件。

  特此公告

  安徽元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30日

  附件:

  张晓宇先生简历

  张晓宇先生,1993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曾就职于安徽安瑞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2020年7月加入公司,2020年7月至今就职于公司证券部。

  截至本议案发布日,张晓宇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未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本版导读

2022-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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