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思林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第一季度报告

2022-04-30 来源: 作者: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二、 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2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广州思林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

  公司负责人:周茂林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劳仲秀 会计机构负责人:马丽清

  合并利润表

  2022年1一3月

  编制单位:广州思林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公司负责人:周茂林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劳仲秀 会计机构负责人:马丽清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2年1一3月

  编制单位:广州思林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周茂林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劳仲秀 会计机构负责人:马丽清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22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广州思林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周茂林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劳仲秀 会计机构负责人:马丽清

  母公司利润表

  2022年1一3月

  编制单位:广州思林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周茂林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劳仲秀 会计机构负责人:马丽清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22年1一3月

  编制单位:广州思林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周茂林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劳仲秀 会计机构负责人:马丽清

  2022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广州思林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30日

  

  广州思林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作为广州思林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我们2021年度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和要求,积极出席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对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忠实、诚信、勤勉地履行职责,主动了解公司生产经营状况参与公司治理,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职能,为公司经营发展提出合理化建议,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利益。现将2021年度的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 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刘桂雄先生,1968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重庆大学,精密仪器及机械专业博士学历。1995年5月至1997年9月,任华南理工大学机电工程系讲师;1997年9月至2003年4月,任华南理工大学机电工程学院副教授;2003年4月至今,任华南理工大学机械与汽车工程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2009年8月至2009年11月,任美国密苏里大学罗拉分校高级访问学者;现任公司独立董事,任期三年,自2021年1月至2023年10月;同时担任宏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杰创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禾信仪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饶静女士,1980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中山大学,会计学专业博士学历。2010年7月至今,任广东工业大学管理学院会计系教师、会计系副主任、副教授、硕士生导师;2011年9月至今,任中山大学企业与非盈利组织内部控制研究中心研究员;现任公司独立董事,任期三年,自2020年10月至2023年10月;同时担任广州迪森热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广咨国际工程投资顾问股份有限公司、西安驰达飞机零部件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叶青先生,1959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广东省政法干部学校,法律专业大专学历。1980年10月至1992年3月,任广东省司法厅主任科员;1992年3月至1996年6月,任惠州政府驻广州办事处法律顾问;1996年6月至1998年8月,担任广东东骏律师事务所主任;1998年8月至今,担任国信信扬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2020年10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 独立性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具有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细则》所要求的独立性和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我们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且未在公司关联企业任职,均不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没有为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能够确保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出席公司会议情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自任职以来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并列席股东大会,认真审阅会议材料,积极参与各项议案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董事会的正确决策发挥了积极的作用。2021年度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8次董事会(不含专门委员会)会议,我们均亲自出席,无委托出席和缺席的情况。经认真审议会议各项议案内容,我们均未发现董事会审议的议案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对2021年度参加的董事会会议的各项议案均投了同意票,无反对、弃权情况。2021年度,公司共召开5次股东大会,本人均亲自出席,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

  2021年度,公司共召开审计委员会会议5次,提名委员会0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1次,战略委员会1次。我们认为,会议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相关事项的决策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我们均亲自参加了相关会议,对相关议案进行了认真审查,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责任与义务。

  (二)现场考察情况

  2021年度,我们充分利用参加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机会,对公司进行实地考察。我们还通过会谈、电话等多种方式与公司董事、高管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内部控制等具体事项,密切关注董事会决议和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和重大事项的进展,督促公司规范运作并提出专业建议,促进公司管理水平提升。

  三、2021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对公司生产经营过程中所发生的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客观性、定价公允性、对公司及股东权益的影响等方面作出审慎判断。2021年度公司关联交易是基于正常的市场交易条件及有关协议的基础上进行的,符合商业惯例;关联交易定价公允、合理,遵循了公平、公开、公正的市场原则;该等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的实际需要,未损害公司利益和中小股东利益;该等关联交易均不存在影响公司独立性或显失公平的情形。

  (二)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2021年度公司未发生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

  (三)并购重组情况

  2021年度公司未发生重大并购重组。

  (四)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2021年度,公司处于未上市状态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情形。

  (五)高级管理人员提名以及薪酬情况

  2021年度公司未发生提名高级管理人员事项。报告期内,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按照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制定并执行,我们对报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相关薪酬情况进行了审议,认为2021年度公司关于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科学、合理。

  (六)业绩预告及业绩快报情况

  2021年度,公司处于未上市状态,因此不适用披露业绩预告及业绩快报的情形。

  (七)聘任或者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在2021年6月16日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公司聘任2021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八)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公司2021年处于上市申报阶段,考虑到公司所处的发展阶段、资金现状以及未来实际生产经营的发展需要,公司未进行2020年度利润分配,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及公司实际情况,没有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独立董事同意该利润分配方案。

  (九)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及股东均严格履行各项承诺,不存在违反承诺履行的情况。

  (十)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确保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以及完整性。

  (十一)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2021年度公司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等文件的要求,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稳步推进内控体系建设。确保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等机构的规范运作和内部控制制度的有效性,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十二)董事会以及下属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2021年度,公司共召开审计委员会会议5次,提名委员会0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1次,战略委员会1次。各专门委员会的成员均按照各自的工作制度认真尽职地开展工作,独立董事均按照各自的职责参加了相应的专门委员会会议,为公司规范运作、董事会科学决策发挥了积极作用。

  (十二)开展新业务情况

  2021年度公司未开展新业务。

  (十三)独立董事认为公司需予以改进的其他事项

  2021年度公司制度健全、运作规范,目前不存在需予以改进的其他事项。

  四、总结

  2021年度我们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的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义务,从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出发,对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审慎发表独立意见。2022年度本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继续谨慎、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保持公司董事会的客观、公正与独立运作,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经验为公司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意见,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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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688115 证券简称:思林杰 公告编号:2022-011

  广州思林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州思林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2年4月2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冰女士召集并主持,会议通知于2022年4月19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监事。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与会监事以现场记名投票方式投票表决。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情况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认真研究审议,监事会形成决议如下:

  1、《关于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真实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1年度经营情况,监事会同意《关于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本议案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经营现状和发展战略,有利于公司持续、健康、稳定的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全体监事一致同意《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广州思林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公告编号:2022-012)。

  表决结果:本议案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关于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1年度全体监事勤勉尽责、忠于职守,依据相关规定认真履行职责。监事会同意《关于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本议案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关于公司2022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全体监事回避表决,提请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有为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满足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广州思林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3)。

  表决结果:本议案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6、《关于2022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公司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遵循了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地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不会因此对关联方形成依赖。监事会同意《关于2022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广州思林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4)。

  表决结果:本议案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7、《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公司本次拟使用超募资金12,500.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不会对募投项目实施造成实质性影响,相关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要求,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综上,监事会一致同意《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广州思林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5)。

  表决结果:本议案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8、《关于确认并批准报出广州思林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2年度第一季度报告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信息披露规则编制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监事会一致同意《关于确认并批准报出广州思林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广州思林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本议案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特此公告。

  广州思林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04月30日

  

  证券代码:688115 证券简称:思林杰 公告编号:2022-012

  广州思林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50元(含税)。每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85,750,315.86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1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股本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50元(含税)。截至2022年4月29日,公司总股本66,670,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30,001,500.0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总额占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45.43%。2021年度公司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29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经综合考虑公司所处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需求等因素,兼顾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实现持续稳定发展。我们一致同意该事项,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经营现状和发展战略,有利于公司持续、健康、稳定的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全体监事一致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现金分红对上市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生产经营的影响分析

  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下转B432版)

  广州思林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688115 证券简称:思林杰

  2022

  第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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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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