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顺灏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上接B250版)
(3)其中议案5、6、7、8、9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邮件或传真方式登记。
(二)登记时间:2022年5月24日(星期二)9:00-17:00
(三)登记办法:
1、由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证券帐户卡;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本次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证券帐户卡。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和证券帐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证券帐户卡。
3、异地股东可用传真、邮件或信函的方式登记,传真、邮件或信函应包含上述内容的文件资料(传真、邮件或信函方式以2022年5月24日(星期二)17:00前到达本公司为准)。
信函请寄:上海市普陀区真陈路200号上海顺灏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邮编:200331(信封请注明“顺灏股份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字样)。
邮箱地址:lujingjing@shunhaostock.com(邮件请注明“顺灏股份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字样)。
(四)登记地点:上海市普陀区真陈路200号上海顺灏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一)联系方式
联系人:路晶晶、朱智
电话:021-66278702
传真:021-66278702
邮箱:lujingjing@shunhaostock.com
地址:上海市普陀区真陈路200号
(二)本次会议为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附件一: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样式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顺灏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30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为“362565”,投票简称为“顺灏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年5月25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5月25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2年5月25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股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上海顺灏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5月25日召开的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并按本授权书的指示行使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签署的相关文件。委托期限自签署日起至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结束时止。投票指示如下:
■
注:
1、请在选项上打“√”,每项均为单选,多选或不选无效;
2、如委托人未对投票做明确指示,则视为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进行表决。
委托人股东账户: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持股数:________________股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营业执照号码): ;
代理人姓名:____________ __;
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
委托人(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
委托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证券代码:002565 证券简称:顺灏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6
上海顺灏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顺灏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2年4月2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2年4月18日以传真及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周寅珏召集并主持,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上海顺灏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与会监事审议,会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投票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报告内容详见2022年4月30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审议通过《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投票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1年年度报告》刊登于2022年4月30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刊登于2022年4月30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22-007)。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投票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于2022年4月30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22-008)。
四、审议通过《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投票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报告内容详见2022年4月30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五、审议通过《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投票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发展成长相匹配,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符合证监会的相关规定,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同意本次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投票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截至目前,公司已按《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的披露募集资金的使用及存放情况。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情形。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2021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内容详见2022年4月30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投票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内容详见2022年4月30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八、审议通过《关于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投票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业从业资格,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为公司出具的各项专业报告客观、公正,同意继续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
内容详见2022年4月30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刊登的《关于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1)。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投票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内容详见2022年4月30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刊登的《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4)。
十、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投票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本次根据财政部颁布的相关准则变更会计政策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内容详见2022年4月30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刊登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5)。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议案》
投票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内容详见2022年4月30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刊登的《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7)。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投票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公司拟订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符合公司经营规模、实际情况和职务贡献,有利于调动相关人员的积极性和能动性,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上海顺灏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002565 证券简称:顺灏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9
上海顺灏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一一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上海顺灏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顺灏股份”),将2021年1-12月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顺灏股份2016年10月25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2016年11月10日召开的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关于核准上海顺灏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891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1,636,615股,每股面值1.00元,每股发行价为7.21元。
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55,999,994.15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4,753,773.42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51,246,220.73元,其中:计入股本人民币21,636,615.00元,计入资本公积人民币129,609,605.73元。
公司于2018年4月13日收到上述募集资金,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审验,并于2018年4月16日出具信会师报字[2018]第ZA12521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 2021年 12 月 31 日止,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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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上述募集资金专户实际收到资金151,319,994.33元,与募集资金净额151,246,220.73元差额为73,773.60元,为公司使用其他账户支付的发行费用。
二、募集资金基本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本公司的章程的规定,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专用存储制度。
2018年5月公司分别在上海农商银行桃浦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普陀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于2018年5月14日与上海农商银行桃浦支行、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安信证券”)共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于2018年5月15日,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普陀支行、安信证券共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019年12月公司全资子公司云南绿新生物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南绿新”)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曲靖市沾益支行(下称中国银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与云南绿新、安信证券、中国银行共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将该账户纳入募集资金监管范围。
前述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亦不存在问题。
2021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2021年5月20日召开的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或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微结构光学包装材料建设项目作结项处理,将新型立体自由成形环保包装建设项目作终止处理,并将上述项目剩余募集资金及募集资金利息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本公司于2021年6月实施完毕剩余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及上述募投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
本次办理注销的募集资金专户开立及转出金额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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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2021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开立及存储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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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1. 募集资金本期实际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2,871.65万元,具体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 本期募集资金项目终止情况
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或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终止新型立体自由成形环保包装建设项目。
新型立体自由成形环保包装建设项目主要系用于生产新型立体自由成形环保包装材料,其中含有塑料成分。随着全球及我国对于环保的要求日益提高,欧盟陆续推出禁塑令,我国各地也陆续出台限塑令,对项目的市场造成较大冲击,公司放缓了对于该项目的建设进度。2020年10月,项目所在地上海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实施方案》,即“新版限塑令”,使得项目所在地市场形势更加严峻。公司积极与原核心设备供应商意大利FFP公司沟通改造原设备,寻求使得设备能够生产不含塑料成分的产品。受疫情影响,国外供应商人员一直无法进场调试改造,后经过充分沟通与论证,鉴于改造费用过高,不具有经济性,公司决定缩减规模,目前项目完成部分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项目未完成部分不再使用募集资金继续实施。若未来市场行情出现转机,公司将根据市场进展情况,以自有资金继续对新型立体自由成形环保包装建设项目进行投资。目前公司决定对于该项目的通用设备进行转产再利用,对于专用设备尝试用于其他项目,从而最大程度保护投资者的利益。
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投资回报,公司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情况以及发展战略的需要,拟终止新型立体自由成形环保包装建设项目,并将上述剩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详见附件2。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上海顺灏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专项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18)第ZA15064号),截止2018年5月15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预先已投入金额为7,139.09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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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6月4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以募集资金7,139.09万元置换先期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安信证券出具了同意此项议案的核查意见。
(四)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五)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于2019年7月24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分别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3,000万元人民币闲置募集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的银行理财产品或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上述资金额度在决议有效期(2019年7月24日至2020年7月23日)内可滚动使用,并授权管理层具体办理。
截止2021年12月31日不存在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形。
(六) 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或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七) 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使用的情况。
(八)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本报告期内微结构光学包装材料建设项目作结项,新型立体自由成形环保包装建设项目作终止,经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将上述项目剩余募集资金及募集资金利息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募集资金转出情况详见本报告“二”。
截止2021年12月31日,除上述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外,其余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详见本报告“二”),不存在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形。
(九) 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件2。
五、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披露的有关募集资金使用的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使用及管理违规情形。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上海顺灏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4月28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上海顺灏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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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编制单位:上海顺灏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
单位:万元
■
注1:累计投入金额包括募集资金专户利息收入人民币9.70万元。
注2:“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