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第一季度报告

2022-04-30 来源: 作者: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二、 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一)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进展

  公司分别于2016年3月8日及3月25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于2016年4月1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160654号),中国证监会认为公司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决定受理;根据2016年4月18日中国证监会下发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反馈意见通知书》(160654号),公司于2016年5月13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同日公告了《公司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2016年7月1日,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

  报告期内,为保持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工作的延续性和有效性,公司已于2022年3月7日及3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具体事宜有效期的议案》,同意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董事会授权期限自届满之日起延长12个月,即至2023年3月25日。截至报告日,公司尚未收到中国证监会相关核准文件,公司将密切关注中国证监会下发核准文件的有关情况,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2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新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

  公司负责人:王晓松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晓松 会计机构负责人:管有冬

  合并利润表

  2022年1一3月

  编制单位:新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司负责人:王晓松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晓松 会计机构负责人:管有冬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2年1一3月

  编制单位:新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王晓松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晓松 会计机构负责人:管有冬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22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新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王晓松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晓松 会计机构负责人:管有冬

  母公司利润表

  2022年1一3月

  编制单位:新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王晓松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晓松 会计机构负责人:管有冬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22年1一3月

  编制单位:新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王晓松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晓松 会计机构负责人:管有冬

  2022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新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1155 证券简称:新城控股 编号:2022-038

  新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2年4月2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2年4月26日以邮件及短讯方式发出。会议应参加董事7名,实际参加董事7名,董事王晓松、吕小平、梁志诚、曲德君和独立董事陈松蹊、陈冬华、徐建东参加会议。董事长王晓松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新城控股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二、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于2022年5月23日下午1:30在上海市普陀区中江路388弄6号新城控股大厦A座公司会议室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详情请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新城控股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2-039号)。

  特此公告。

  新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1155 证券简称:新城控股 公告编号:2022-039

  新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5月23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年5月23日 13点30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普陀区中江路388弄6号新城控股大厦A座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5月23日

  至2022年5月2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详情请见公司于2022年3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披露的相关公告。

  新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601155 证券简称:新城控股

  2022

  第一季度报告

  (下转B23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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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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