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嘉博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第一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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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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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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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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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1.重大仲裁事项
2018年重组交易对方刘英魁以及嘉语春华、嘉惠秋实就与公司于2018年3月27日签订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及相关协议所引起的争议向北京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2022年1月12日,公司向仲裁庭递交了《仲裁反请求申请书》,请求解除公司与交易对方签署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等相关协议,并返还已支付的股权收购对价、利息以及因案涉协议解除产生的损失。本仲裁事项已于2022年2月19日开庭审理,尚未裁决。为尽快消除因仲裁事项给公司带来的影响,全面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合法权益,公司于近期组织了中国政法大学、清华大学、北京大学的法学教授以及中国商法学研究会、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的法律专家对本仲裁事项进行了一次专家论证会,法律专家基于法律法规及事实对本仲裁事项给出了客观的专家意见。详见公司分别于2022年2月9日、2022年3月31日刊载在巨潮资讯网(网址:www.cninfo.com.cn)上的《重大仲裁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6)、《关于与仲裁事项相关的公告》(2022-24),此事项对公司构成了重大仲裁风险。
2、诉讼事项
2018年重组交易对方刘英魁,以“公司决议撤销纠纷”为由对公司提起的诉讼,请求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依法撤销被告分别于2021年10月29日、2021年11月15日召开,经第八届董事会2021年第五次会议、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重大资产重组标的嘉华信息业绩承诺实现情况及业绩补偿方案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办理重大资产重组标的业绩补偿后续事项的议案》,本诉讼申请法院已受理,将于2022年6月16日下午在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详见公司于2022年3月15日刊载在巨潮资讯网(网址: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诉讼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公告编号:2022一20)。
上述事项,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中嘉博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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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吴鹰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鹏宇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雷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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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吴鹰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鹏宇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雷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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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否
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中嘉博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04月30日
中嘉博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0889 证券简称:中嘉博创 公告编号:2022-32
2022
第一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