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报告摘要

2022-04-30 来源: 作者: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2022年4月29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2021年年度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的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 拟以公司实施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股份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现金红利2.0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利润分配总额。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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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1、公司主营业务为城乡污水处理设施的投资、建设和运营管理,提供污水收集、输送和/或终端污水处理服务。公司所处行业为污水处理行业。

  公司所处的污水处理行业,按照国家统计局《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属于“水的生产和供应业”中的“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代码:4620);按照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的行业划分,属于“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代码:N77)。

  污水收集、输送是指利用城乡的市政污水收集管网系统(含管道和中途提升泵站)将排放的污水(包括居民生活污水、以及工业、建筑、餐饮、医疗等企业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经处理后符合水质相关要求所排放的生产性污水,下同)收集、输送至终端污水处理厂或其他污水处理设施。

  污水处理主要包括城乡生活污水处理和工业废水处理,其中城乡生活污水处理是指利用设施、设备和工艺技术,将通过市政污水收集管网系统收集的污水中所含的污染物质从水中分离去除,从而实现净化水质目的的过程。

  2、行业的规划和远景

  (1)2020年7月,国家发改委、住建部联合印发《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补短板强弱项实施方案》,明确到2023年,县城及以上城市设施能力基本满足生活污水处理需求,具体包括:1)长三角地区和粤港澳大湾区城市、京津冀地区和长江干流沿线地级及以上城市、黄河流域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全部达到一级A排放标准;2)城镇污水收集管网建设为补短板的重中之重,中央预算内资金不再支持收集管网不配套的污水处理厂新改扩建项目,所有新建管网实现雨污分流;3)污泥处理处置设施纳入本地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规划,限制未经脱水处理达标的污泥在垃圾填埋场填埋。在资金支持方面,方案也明确提出污水处理费要考虑污水排放标准提升和污泥无害化处置等成本增加带来的调整,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应向污水管网和运行维护倾斜。

  (2)《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的颁布和实施,我国生态环保治理上保持了“十三五”的连续性,构建了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经济发展蓝图。“十四五规划”在生态环境治理方面明确提出构建集污水、垃圾、固废、危废、医废处理处置设施和监测监管能力于一体的环境基础设施体系,形成由城市向建制镇和乡村延伸覆盖的环境基础设施网络。在城镇污水处理设施方面,推进城镇污水管网全覆盖,开展污水处理差别化精准提标,地级及以上缺水城市污水资源化利用率超过25%。拟新增和改造污水收集管网8万公里,新增污水处理能力2,000万立方米/日。在水污染防治方面,完善水污染防治流域协同机制,加强重点流域、重点湖泊、城市水体和近岸海域综合治理,推进美丽河湖保护与建设,化学需氧量和氨氮排放总量分别下降8%,基本消除劣Ⅴ类国控断面和城市黑臭水体。巩固地级及以上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成效,推进363个县城城市建成区1,500段黑臭水体综合治理。

  (3)2021年1月,国家发改委颁布《关于推进污水资源化利用的指导意见》,到2025年,全国污水收集效能显著提升,县城及城市污水处理能力基本满足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要求,水环境敏感地区基本实现提标升级;全国地级及以上缺水城市再生水利用率达到25%以上。

  (4)2021年6月,国家发改委、住建部等部门联合印发《“十四五”城镇污水处理及资源化利用发展规划》(发改环资〔2021〕827号)(以下简称《规划》),规划明确到2025年,基本消除城市建成区生活污水直排口和收集处理设施空白区,全国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力争达到70%以上;城市和县城污水处理能力基本满足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县城污水处理率达到95%以上;水环境敏感地区污水处理基本达到一级A排放标准;全国地级及以上缺水城市再生水利用率达到25%以上,京津冀地区达到35%以上,黄河流域中下游地级及以上缺水城市力争达到30%;城市污泥无害化处置率达到90%以上。到2035年,城市生活污水收集管网基本全覆盖,城镇污水处理能力全覆盖,全面实现污泥无害化处置,污水污泥资源化利用水平显著提升,城镇污水得到安全高效处理,全民共享绿色、生态、安全的城镇水生态环境。

  (5)2021年10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推动城乡建设绿色发展的意见》,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意见明确提出我国城乡建设绿色发展的总体目标,大力推动城乡建设绿色发展。提高城乡基础设施体系化水平,持续推动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完善再生水、集蓄雨水等非常规水源利用系统,推进城镇污水管网全覆盖,建立污水处理系统运营管理长效机制。实施农村水系综合整治,推进生态清洁流域建设。同时提出,持续推进农村垃圾分类和减量化、资源化,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推动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建立健全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转运、分类处理系统。加强危险废物、医疗废物收集处理。可以看出,农村污水治理需求将会加速释放,农村固废处理市场空间加速开启。

  (6)2022年2月9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发布《关于加快推进城镇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函〔2022〕7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到2025年,城镇环境基础设施供给能力和水平显著提升,加快补齐重点地区、重点领域短板弱项,构建集污水、垃圾、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医疗废物处理处置设施和监测监管能力于一体的环境基础设施体系。到2030年,基本建立系统完备、高效实用、智能绿色、安全可靠的现代化环境基础设施体系。

  在城镇污水处理方面,2025年城镇环境基础设施建设主要目标:新增污水处理能力2,000万立方米/日,新增和改造污水收集管网8万公里,新建、改建和扩建再生水生产能力不少于1,500万立方米/日,县城污水处理率达到95%以上,地级及以上缺水城市污水资源化利用率超过25%,城市污泥无害化处置率达到90%。

  健全价格收费制度,加大财税金融政策支持力度。推进城镇污水管网全覆盖,推动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设施“厂网一体化”。加快建设完善生活污水收集管网,加大污水管网排查力度,推动老旧管网修复更新。基本消除污水直排,因地制宜稳步推进雨污分流改造。加快推进污水资源化利用,结合现有污水处理设施提标升级、扩能改造,系统规划建设污水再生利用设施。

  由此可见,未来在污水处理增量提质、管网细分领域建设、海绵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污泥处置、污水资源化利用等领域将给市场带来很好的机会。我国生态环保领域投资势头良好,公司所处行业发展前景明朗。

  3、行业周期性及行业季节性

  公司所处的污水处理行业不属于强周期性行业,没有明显的季节性特征。一般情况下,根据不同地区的居民生活习惯差异,不同季节间的生活用水量不同,会导致季节间污水处理量的略微变化。

  4、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

  公司是国内污水处理领域的优秀民营企业之一,是专注于污水处理行业的区域性重要企业。公司以城市重大项目的投资建设为切入点,通过打造精品工程,积累了丰富的行业投资、建设及运营经验,形成较强的技术实力并建立了高效的管理运营体系,不断形成核心竞争优势。经过几年的发展,公司项目运营规模不断增大,在湖南和广东区域拥有多个投资运营项目。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已建成投入运营的污水处理项目总处理规模已达111万吨/日。

  根据Choice(金融终端)显示,公司所属的环保行业共有70家上市公司,以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排名:公司营业收入排名第43位,营业收入增长率排名第23位;净利润排名第22位,净利润增长率排名第31位。

  报告期内,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经营模式没有发生重大变化。

  (一)公司主要业务

  公司主营业务为从事城乡污水处理设施的投资、建设和运营管理。目前,在广东、湖南等地方政府所授权的特许经营区域并在特许经营期内,负责污水处理设施的运营管理,提供污水收集、输送和/或终端污水处理服务。

  1、城乡污水处理

  截止2021年12月31日,公司投资建成并进入商业运营污水处理厂共12座,污水处理总规模111万吨/日。

  2、城乡污水收集管网及配套提升泵站的投资、建设和运维

  截止2021年12月31日,公司投资、建设和运营的污水收集管网总长约932公里,配套的中途提升泵站20座,其中:已建成并进入运营维护的污水收集管网长350公里;已运营的中途提升泵站11座,合计提升处理能力91.3万吨/日。

  3、污泥深度处置

  截止2021年12月31日,岳麓污泥项目已进入商业运营,设计处理规模500吨/日。

  公司在经营区域积极拓展生态环境治理其他业务,主要包括农村污水治理、城市黑臭水体综合整治、海绵城市、流域重金属污染综合治理等业务。

  (二)公司主要业务的经营模式

  1、经营模式(详见以下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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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投资模式

  报告期内,公司存在BOT、TOT、PPP等项目投资方式。公司通过参与项目公开招投标,以BOT、TOT、PPP等方式取得城乡污水处理项目的特许经营权,设立项目公司负责中标项目的投资、建设和运营管理,并按照特许经营合同约定向特许经营权授予方收取服务费用(包括污水处理服务费和/或可用性服务费、运营维护费,下同),由此回收项目的投资和运营等成本并获得合理的回报。特许经营期满,项目公司将项目设施无偿移交给特许经营权授予方或其指定机构。

  3、采购模式

  为保障投资项目建设期间及运营期内业务顺利实施,依照国家法律法规,按照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或发改部门核准的关于工程建设、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及服务采购的招标方式及招标组织形式确定工程施工、主要设备供应商和提供相关服务的单位;其他物资及服务,按照公司制定的物资采购管理制度,采用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和比质比价等方式进行采购,确保需求物资及服务以合适的价格按时、按质、按量采购到位。

  4、销售模式

  在特许经营期限内,依照相关合同的约定,公司向购买方提供污水收集、输送和/或终端污水处理服务。政府作为唯一购买方,按照相关合同约定的结算方式向公司支付服务费用。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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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东情况

  4.1 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累计实现污水处理结算水量37,606.99万吨,同比增长0.06%;累计实现污泥深度处理结算量8.07万吨,同比增长40.92%;实现营业收入78,504.78万元,同比增长30.05%;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0,344.85万元,同比增长27.21%;公司总资产97.62亿元,同比增长22.3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27.04亿元,同比增长64.27%。

  2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3797 证券简称:联泰环保 公告编号:2022-019

  转债代码:113526 转债简称:联泰转债

  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19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2年4月29日在公司二楼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黄建勲先生召集及主持,应出席会议董事共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均参与表决,共收到有效表决票7张。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董事认真审议议案并表决后作出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审议〈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审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1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指定媒体上披露的《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1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三、审议通过《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审议〈2021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四、审议通过《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审议〈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审议〈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拟以公司实施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股份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现金红利2.0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利润分配总额。

  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指定媒体上披露的《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1”)。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审议〈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指定媒体上披露的《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审议〈2021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指定媒体上披露的《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2-022”)。

  八、审议通过《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审议〈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指定媒体上披露的《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确认2021年度审计费用及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立信自担任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以来,公司董事会对其专业水平、敬业精神、负责态度等各方面均表示认可。鉴于此,公司拟继续聘任立信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表与内部控制审计的审计机构。公司2022年的审计费用将根据2022年度审计费用的实际水平和2022年度的审计工作量授权公司管理层与立信协商确定。

  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指定媒体上披露的《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3”)。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先行参与项目竞标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决定先行参与项目竞标的权限,具体内容如下:

  (一)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员代表公司,独立先行参与公开招投标项目的竞标;

  (二)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员代表公司与其他方(包括关联方:达濠市政建设有限公司)签署《联合体协议》,先行参与公开招投标项目的竞标。

  授权期限自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的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若后续项目中标,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上市规则及《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规定履行相应审议程序,并及时进行信息披露;若项目未中标,公司与其他方签署的《联合体协议》自动失效。

  上述事项涉及关联交易,独立董事已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关联董事黄建勲、黄婉茹已回避表决。

  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指定媒体上披露的《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先行参与项目竞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4”)。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董事、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关联董事张荣、林锦顺已回避表决。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关联董事张荣、林锦顺已回避表决。

  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三、审议通过《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2022年度经营资金需求,根据公司2022年度生产经营计划以及业务发展的需要,有效降低公司经营过程中的资金风险,公司董事会一致同意公司2022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32,000万元,并授权公司董事长全权与相关金融机构签署上述授信事项相关文件,授权期限自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至下一年度的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四、审议通过《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公司为下属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预计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2年度生产经营计划以及业务发展的需要,为保障2022年度子公司投资实施项目的资金需求,提高子公司获得金融机构融资授信的效率,公司董事会一致同意公司为下属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授信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2,000万元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同意授权董事长与相关金融机构签署上述融资项目保证担保相关文件,授权期限自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的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指定媒体上披露的《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公司为下属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5”)。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审议通过《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预计的议案》

  公司因2022年度生产经营计划以及业务发展的需要,预计在未来十二个月内向有关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合计人民币132,000万元。根据有关金融机构要求,公司申请综合授信时,需提供控股股东或/和实际控制人的连带责任保证。基于对公司经营发展的支持,广东省联泰集团有限公司同意自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的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无偿为公司及公司下属子公司的综合授信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实际控制人之一黄建勲先生同意自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的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无偿为公司及公司下属子公司的综合授信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上述担保额度在期限内可分额度、循环提供。

  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六、审议通过《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依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2年1月5日公布的《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年修订)》,公司董事会对《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同时,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公司上述变更备案事项。

  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指定媒体上披露的《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6”)。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七、审议通过《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依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2年1月5日公布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22年修订)》,公司董事会对《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指定媒体上披露的《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下转B226版)

  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代码:603797 公司简称:联泰环保

  转债代码:113526 转债简称:联泰转债

  2021

  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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