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万业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2-04-30 来源: 作者:

  (上接B205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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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此公告。

  上海万业企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0641 证券简称:万业企业 公告编号:临 2022-022

  上海万业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鉴于上海疫情防控影响,上海万业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万业企业”)监事会于2022年4月2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应到监事5名,出席监事5名,出席并参加表决监事5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段雪侠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经审议一致通过决议如下:

  一、 审议通过《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的各项规定,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从各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1年全年的经营管理及财务状况等事项,没有发现参与本次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有关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 审议通过《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的各项规定,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从各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的经营管理及财务状况等事项,没有发现与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有关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 审议通过《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 审议通过《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 审议通过《202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 审议通过《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决策程序、利润分配的形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同时,此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及资金需求等因素,符合公司经营现状,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综上,我们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七、 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八、 审议通过《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监事会认真审阅了公司董事会出具的《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认为:报告期内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健全、执行有效。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准确的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以上议案一、议案三至七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上海万业企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0641 证券简称:万业企业 公告编号:临2022-023

  上海万业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22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本次利润分配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应分配股数(总股本扣除上海万业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份余额)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将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1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合并)376,516,114.05元。母公司2021年度实现净利润147,907,360.35元,从中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金计14,790,736.04元,拟提取10%任意盈余公积金计14,790,736.04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1,251,155,585.68元,扣减于2021年度已提取的任意盈余公积40,151,276.14元(按2020年度净利润的10%计提),扣减于2021年度已分配股利 95,616,143.27元,本次实际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1,233,714,054.54元。

  根据《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的规定,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时,综合考虑了公司目前的经营情况和未来战略规划,为满足公司日常经营和投资需要,保障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的顺利实施,保障公司稳健可持续发展、平稳运营,进一步提高公司的发展质量,给投资者带来长期持续的回报,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拟定的2021年度公司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公司拟向全体股东(上海万业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除外)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22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转至下一年度。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957,930,404股,扣除公司目前回购专户的股份余额27,300,484股(公司通过回购专户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后共930,629,920股,以此为基数计算,共计分配股利113,536,850.24元(含税),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30.15%。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财务状况、经营发展规划、盈利状况等因素,同时考虑了投资者的合理诉求。该利润分配预案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议案的审议、决策程序合法,我们同意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召开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决策程序、利润分配的形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同时,此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及资金需求等因素,符合公司经营现状,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综上,我们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万业企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0641 证券简称:万业企业 公告编号:临2022-024

  上海万业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前身是1985年成立的上海社科院会计师事务所,于2013年经财政部等部门批准转制成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注册地址为上海市嘉定工业区叶城路1630号5幢1088室。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自1993年起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具有丰富的证券服务业务经验。

  2、人员信息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首席合伙人为陆士敏先生,2021年末合伙人人数为42人,注册会计师共338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140人。

  3、业务规模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上年度(2021年)经审计的业务收入总额为人民币5.21亿元,审计业务收入为人民币4.11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人民币1.63亿元。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上年度(2021年)上市公司审计客户数量74家,审计收费总额为人民币0.92亿元。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提供服务的上市公司中主要行业为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以及建筑业等。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提供审计服务的上市公司中与万业企业同行业客户共4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5,000万元,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1)山东雅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

  2021年12月,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就投资者起诉山东雅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雅博科技”)、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作出二审判决,改判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雅博科技的偿付义务在30%的范围内承担连带责任。

  (2)宁波圣莱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

  2021年10月,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就投资者起诉宁波圣莱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圣莱达”)、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作出二审判决,判决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需与圣莱达承担连带责任,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经针对该等二审判决申请再审。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最近三年受到行政处罚2次、行政监管措施7次、未受到刑事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13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2次(涉及3人)和监督管理措施7次(涉及10人),未有从业人员受到刑事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项目合伙人:严臻,2003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0年开始在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2006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6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龚成,2018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7年开始在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2007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截至本公告日,近三年签署2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质量控制复核人:冯家俊,1996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1994年开始在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2018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截至本公告日,近三年复核9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关于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三)审计收费

  1、审计费用定价原则

  审计收费主要基于会计师事务所提供专业服务所需的知识和技能、所需专业人员的水平和经验、各级别专业人员提供服务所需的时间,以及提供专业服务所需承担的责任等因素综合确定。

  2、审计费用同比变化情况

  202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106万元(含税),内部控制审计费用45万元(含税),合计人民币151万元(含税)。上一期审计收费情况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内部控制审计费用分别为84.8万元(含税)和45万元(含税),合计人民币129.8万元(含税)。2022年度,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审计费用定价原则和审计范围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审计委员会在续聘会计师事务所过程中的履职情况及审查意见

  1、履职情况

  审计委员会对公司年度经营情况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股东权益变动表和现金流量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和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审计评价。在本年度审计过程中,与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通过初步业务活动制定了具体的审计计划。在本年度审计工作进场前、进场后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均与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必要的沟通。

  2、审查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从事证券业务的资质和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期间,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勤勉尽责,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一致同意将续聘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公司拟续聘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计划不存在损害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执业资格,具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的经验,为公司出具的各期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各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续聘该审计机构能够保证审计工作的质量,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有利于保护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我们同意续聘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意见: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经验,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其在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中,严格遵守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独立、客观、公正地为公司提供了优质的审计服务,审计人员业务水平较高,工作认真负责、勤勉尽职,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均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我们认为续聘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有利于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与稳定性,有利于保障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有利于保护上市公司及其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我们同意续聘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对本次聘任会计事务所相关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公司拟续聘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会计报表审计、内部控制审计,并同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具体的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相关的审计费用。

  (四)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上海万业企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30日

本版导读

2022-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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