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聚力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2第一季度报告

2022-04-30 来源: 作者:

  浙江聚力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代码:002247 股票简称:聚力文化 公告编号:2022-015

  2022

  第一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4.审计师发表非标意见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认为无须对北京腾讯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腾讯”)起诉天津点我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点我”)、苏州美生元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生元”)和公司的诉讼事项计提相关损失。由于该事项对财务报表可能的影响,年审会计师对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表发表了保留意见。上述事项在2021年仍未解决。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继续发表了保留意见。

  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天津点我应向北京腾讯支付欠款26,103.25万元本金及违约金、美生元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公司对美生元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基于该案件事实,结合律师说明函、专家论证意见书以及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公司认为公司与美生元之间不存在财产混同,一审判决认定事实错误,公司不应对美生元在该案件的涉诉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公司已在规定的时间内提起了上诉并获得受理,已通过增强律师团队力量、组织律师和相关专家补充证据材料等积极进行了应对,故未对该诉讼事项计提相关损失。

  该案件二审尚未判决,公司将密切关注该案件进展情况,全力以赴做好应对工作,争取在二审取得公平、公正的判决结果,尽快消除保留事项及其影响。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货币资金:期末较期初减少46.15%,主要原因系本期支付材料、职工薪酬等经营性款项增加所致。

  2.交易性金融资产:期末较期初减少79.17%,主要原因系本期购买的可计入交易性金融资产的理财产品减少所致。

  3.应收账款:期末较期初增加145.81%,主要原因系公司按惯例于年末对应收账款进行全面催收清理,年初对信用良好的客户继续给予较为宽松的信用政策所致。

  4.应收款项融资:期末较期初减少51.17%,主要原因系本期应收票据背书支付应付款项所致。

  5.预付账款:期末较期初增加41.10%,主要原因系本期预付材料款较期初增加所致。

  6.其他应收款:期末较期初减少32.91%,主要原因系本期应收暂付款较期初减少所致。

  7.在建工程:期末较期初减少30.18%,主要原因系本期在建工程完工转固定资产所致。

  8.递延所得税资产:期末数较期初数增加47.82%,主要原因系期末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增加相应增加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计提所致。

  9.应付账款:期末较期初增加42.22%,主要原因系本期公司增加原材料备货导致应付账款增加所致。

  10.合同负债:期末数较期初数减少57.65%,主要原因系预收货款较期初减少所致。

  11.销售费用:本期较上年同期下降45.72%,主要原因系:(1)本期销售收入下降;(2)差旅、展会等与销售相关的活动减少;(3)上年同期未将与收入直接相关的外销费用计入营业成本。

  12.其他收益:本期较上年同期下降52.09%,主要原因系本期增值税退税较上年同期减少所致。

  13.投资收益:本期较上年同期增加76.39%,主要原因系本期投资理财产品收益较上年同期增加所致。

  14.所得税费用:本期较上年同期下降81.05%,主要原因系本期利润总额较上年同期减少相应减少当期所得税的计提所致。

  15.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本期较上年同期下降98.17%,主要原因系:(1)市场需求减少,订单量下降;(2)原材料价格继续维持在高位,本季度毛利率水平仍延续上年第四季度的水平,较2021年第一季度有较大幅度下降。

  16.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较上年同期增加179.66万元,由于上年同期金额较少,本期变动比例较大。

  17.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较上年同期下降100.00%,主要原因系上年同期公司承担了担保产生的连带清偿义务,本期无此项支出所致。

  18.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本期较上年同期下降49.14%,主要原因系是随经营活动、投资活动、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变动所致。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北京腾讯起诉天津点我、美生元及公司合同纠纷一案,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天津点我向北京腾讯支付尚欠款项261,032,468.74元及违约金,美生元应对天津点我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公司应对美生元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公司认为一审判决认定事实错误,为坚决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已在规定的时间内提起了上诉。基于该案件的事实,经征求律师等专业人员意见,公司目前未就该案件计提相关损失和负债。二审法院尚未对本案做出判决,敬请广大投资者及关注公司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公司在前期披露的《2021年年度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的“公司未来发展的展望”中对公司可能面对的风险进行了陈述,敬请投资者认真阅读并注意投资风险。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浙江聚力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03月31日

  单位:元

  ■

  ■

  法定代表人:陈智剑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杜锡琦 会计机构负责人:杜锡琦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

  法定代表人:陈智剑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杜锡琦 会计机构负责人:杜锡琦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

  (二)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浙江聚力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04月29日

本版导读

2022-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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