狮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2第一季度报告

2022-04-30 来源: 作者:

  狮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600539 证券简称:狮头股份

  2022

  第一季度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二、 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2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狮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

  公司负责人:赵冬梅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周驰浩会计机构负责人:万晶

  合并利润表

  2022年1一3月

  编制单位:狮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 元。

  公司负责人:赵冬梅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周驰浩会计机构负责人:万晶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2年1一3月

  编制单位:狮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赵冬梅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周驰浩会计机构负责人:万晶

  2022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情况

  □适用√不适用

  特此公告

  狮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0539 证券简称:狮头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2-040

  狮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狮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于2022年4月29日以现场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了第二十九次会议。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9人。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具体内容请查阅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狮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特此公告。

  狮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0539 证券简称:狮头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22-041

  狮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狮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于2022年4月29日在公司召开了第二十四次会议。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吴家辉先生召集,与会监事一致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报告编制的人员存在违反保密规定的违法违规行为;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特此公告。

  狮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0539 证券简称:狮头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2-042

  狮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业绩补偿实施完毕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重大资产重组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0年6月3日、2020年6月30日分别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太原狮头水泥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同意公司以支付现金方式购买昆汀科技40.00%股权,其中以现金方式向方贺兵、方林宾、刘佳东、杭州昆阳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何荣、张远帆、白智勇(以下简称“方贺兵等7名交易对方”)购买其合计持有的昆汀科技17.58%股权,以公开竞标方式向天津桂发祥十八街麻花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购买其持有的昆汀科技22.42%股权;同时方林宾、刘佳东将昆汀科技合计10.54%的表决权在表决权委托期限内无条件、不可撤销地委托予上市公司行使(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或“本次重组”)。本次重组已于2020年9月完成了昆汀科技40%股权的过户登记手续。

  二、业绩承诺的实现情况

  根据公司与方贺兵等7名交易对方于2020年6月3日签署的《关于杭州昆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收购协议》(以下简称“《股份收购协议》”),与方贺兵、刘佳东、方林宾、杭州昆阳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何荣、张远帆(以下简称“业绩承诺人”)签署的《关于杭州昆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业绩承诺补偿协议》(以下简称“《业绩承诺补偿协议》”),业绩承诺人承诺昆汀科技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以下均指经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合并报表中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分别不低于人民币3700万元、5000万元、6000万元(以下简称“承诺净利润”)。

  根据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杭州昆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业绩承诺完成情况说明专项审核报告》(XYZH/2022CQAA30019),2021年度昆汀科技承诺净利润5,000.00万元,实际实现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3,746.76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为3,596.96万元,未完成2021年度业绩承诺。

  昆汀科技2020-2021年度累计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7,357.38万元,累计完成比例为84.57%。根据业绩承诺人与本公司签订的《股份收购协议》、《业绩承诺补偿协议》,业绩承诺人需要向本公司补偿共计515.09万元。

  三、业绩补偿履行情况

  根据《股份收购协议》、《业绩承诺补偿协议》,公司应于2021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说明专项审核报告出具后10个工作日内向方贺兵等7名交易对方支付本次收购总价款的15%,即8,459,355.00元(以下简称“第三期价款”);公司可在尚未支付的第三期价款中直接扣减业绩补偿款,即5,150,879.96元(以下简称“业绩补偿款”)。

  2022年4月29日,公司与方贺兵等7名交易对方签署了《关于杭州昆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收购款及业绩承诺补偿款之代收协议》,各方一致同意:由方贺兵代收第三期价款,及公司向方贺兵支付扣减业绩补偿款后的第三期价款,即3,308,475.04元。方贺兵代收上述款项后,公司第三期股权收购款付款义务及业绩承诺人2021年业绩补偿义务均履行完毕。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已向方贺兵支付扣减业绩补偿款后的第三期价款3,308,475.04元,公司第三期股权收购款支付完毕,业绩承诺人2021年业绩补偿义务履行完毕。

  特此公告。

  狮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30日

本版导读

2022-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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