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庄园牧场股份有限公司2022第一季度报告

2022-04-30 来源: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于2021年12月1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开展H股回购及退市计划的筹划论证及前期准备工作的议案》,同意公司开展H股回购及退市计划的筹划论证及前期准备工作。公司已根据香港《公司收购及合并守则》(以下简称“《收购守则》”)第3.7条就H股回购及退市计划的事项(以下简称“H股回购要约及退市计划”)及该事项的进展刊发了相关公告,关于该等公告的更多信息,具体详见公司于2021年12月18日、2022年1月14日、2022年2月12日、2022年3月12日、2022年4月12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兰州庄园牧场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事项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117)、《H股公告-(1)根据收购守则第3.7条、上市规则第13.09条及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IVA部项下內幕消息条文作出之公告(2)恢复兰州庄园牧场股份有限公司H股股份买卖》、《兰州庄园牧场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事项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02)、《兰州庄园牧场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事项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07)、《兰州庄园牧场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事项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11)、《兰州庄园牧场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事项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22),以及公司于2022年1月13日、2022年2月11日、2022年3月11日、2022年4月11日在香港交易所披露易网站及公司网站刊登的《根据收购守则第3.7条作出之每月更新公告》。

  公司于2022年4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刊发3.5公告及中介委任的议案》、《关于公司开展H股回购要约并退市及减少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和《关于授权董事会及其获授权人士全权处理与本次H股回购要约及退市有关事项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收购守则规则3.5的规定就本次H股回购要约的进展刊发3.5公告。公司已根据收购守则规则3.5的规定就本次H股回购要约的进展刊发了相关公告,关于该公告的更多信息,具体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H股公告-1.千里硕证券代表兰州庄园牧场股份有限公司作出以每股H股10.89港元的价格回购全部已发行H股的有条件现金要约;2.建议兰州庄园牧场股份有限公司H股自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自愿退市;及3.恢复买卖》。

  公司将在遵守《收购守则》、《股份回购守则》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规定的情况下进行本次H股回购要约,以回购全部已发行H股。所有已回购的H股将予注销,公司的注册资本将相应减少所注销的H股面值金额。如本次H股回购要约在所有方面成为无条件,公司将向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申请撤销H股上市。公司拟维持A股于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的上市地位,不会就A股作出要约。

  公司在此提示本公司H股股东及潜在投资者应注意本次H股回购要约需待在所有方面达成条件方可做实。因此,本次H股回购要约未必成为无条件。本公司H股股东及潜在投资者于买卖公司证券时应谨慎行事。如任何人士对于应采取的行动有任何疑问,应咨询其持牌证券经纪或已登记证券机构、银行经理、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的意见。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条例及时披露H股回购及退市的相关方案和进展。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兰州庄园牧场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

  法定代表人:姚革显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杨毅 会计机构负责人:陈孟干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元。

  法定代表人:姚革显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杨毅 会计机构负责人:陈孟干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

  (二)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否

  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兰州庄园牧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9日

  兰州庄园牧场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910 证券简称:庄园牧场 公告编号:2022-031

  2022

  第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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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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