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银国际信托有限公司2021年度报告摘要

2022-04-30 来源: 作者:

  1.重要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年度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独立董事戴国强先生、刘红忠先生声明:保证本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对本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进行审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童学卫,执行董事、总裁李依贫(分管财务),预算财务部总经理张悦迎声明:保证本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公司概况

  2.1公司简介

  ■

  2.2公司组织结构

  ■

  3. 公司治理结构

  3.1股东

  3.1.1报告期内,公司股东总数2家,出资比例及股东情况如下:

  表3.1.1

  ■

  注:★表示实际控制人。

  3.1.2报告期内,公司主要股东总数为2家。主要股东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一致行动人、最终受益人情况如下:

  表3.1.2

  ■

  3.2董事

  表3.2

  ■

  注:2021年9月,经本公司股东会批准,王华因工作变动原因不再担任本公司独立董事职务。

  3.3监事

  表3.3

  ■

  注:2022年1月,本公司第二届职工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选举李原为本公司职工监事,韩泽民不再担任本公司职工监事。

  3.4高级管理人员

  表3.4

  ■

  3.5公司员工

  报告期末,员工总数为242人,平均年龄36岁,学历分布比率为:博士0.4%;硕士62.4%;本科36.4%;专科0.4%;其他0.4%。

  4.经营管理

  4.1经营目标、方针、战略规划

  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宏观政策和金融监管要求,立足内外部形势变化,发挥信托制度和母行资源两个优势,聚焦“私募投行、证券投资、财富管理、受托服务”四大支柱业务,切实履行受托人职责,为实体经济和人民美好生活提供优质信托金融服务,持续打造“最值得信赖的一流信托公司”。

  4.2所经营业务的主要内容

  信托业务:(1)私募投行类业务:包括信托贷款、应收账款融资、股权投资、并购定增、产业基金等。(2)证券投资业务:包括现金管理、期次定开等固收类产品,及TOF、受托境外理财(QDII)等权益类产品。(3)财富管理类业务:包括高端信托理财产品、对公专户信托理财、家族财富管理信托、保险金信托等。(4)受托管理类业务:包括信贷资产证券化、企业资产证券化、公益慈善信托、破产重整信托、涉众资金管理信托等。

  自营业务:公司按照“流动性、安全性、盈利性”合理协调原则管理运用自有资金,适量投资理财产品、合理有序发放贷款和投资债券,适度进行股票专户和基金投资,开展股权投资,发展创新业务,兼顾权益类和固定收益类,充分考虑资产流动性、期限和收益之间的合理平衡,确保上述各类资产配置比例都在合理范围内。

  信托资产运用与分布表

  表4.2.1 单位:人民币万元

  ■

  自营资产运用与分布表

  表4.2.2 单位:人民币万元

  ■

  4.3市场分析

  4.3.1有利因素

  一是我国经济长期持续向好的基本面不会改变,仍然处于重要战略机遇期。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了2022年经济工作“稳字当头、稳中求进”的整体要求。高质量发展背景下,新经济、新业态、新模式持续涌现,带来优质的客户资源和巨大的金融发展机会,信托行业仍大有可为。

  二是“十四五”规划明确将强化消费、教育、就业、医疗、养老等领域政策扶持。随着新中产群体扩大、人民对高品质美好生活需求的提升,财富创造、保值增值、财富传承等金融需求必将持续快速增长,为信托开展资产配置、风险隔离、税务筹划、养老医疗、慈善公益等高阶财富管理提供广阔业务空间。

  4.3.2不利因素

  一是从宏观形势看,受国际局势变化、新冠疫情等叠加影响,外部环境复杂严峻,我国经济发展面临需求收缩、供给冲击和预期转弱三重压力,对业务拓展带来挑战。

  二是从风险形势来看,房地产市场债务和地方隐性债务处置风险叠加,信用风险与流动性风险相互交织、互相影响,2022年防范化解风险形势依然严峻。

  4.4内部控制情况

  4.4.1内部控制环境和内部控制文化

  公司按照“纵到底、横到边、全覆盖”的要求,着力营造依法合规、运转高效的内部控制环境。第一,持续改进公司治理,不断完善公司治理架构。第二,强化内部审计监督作用,促进内部控制稳健运行。第三,强化制度建设与执行,确保业务运行的各环节均有章可循。第四,按照权责分明、相互制约的原则设置部门和岗位。

  公司积极弘扬全员合规与内控优先的内部控制文化。第一,公司“三会一层”均牢固树立合法合规经营的理念,弘扬合规文化,加强合规教育,促进“专业、勤勉、尽职”良好合规经营文化环境;同时,公司积极学习监管政策,将监管政策内化为日常业务的行动指南。第二,公司上下树立起内控优先的意识,建立公司员工合规行为准则、职业道德规范,并持续开展合规管理、合规宣传和合规培训,积极提升合规文化整体氛围和全员的合规经营意识,进一步夯实内控制度的落实与执行。

  4.4.2内部控制措施

  公司坚持“内控优先、制度先行”的管理理念,持续加强内控制度体系建设和完善细化工作,制定出台多项业务管理和基础管理制度。公司建立健全防火墙制度,实现四个分离:即信托业务与自营业务相分离;不同的信托财产之间相分离;同一信托财产运用与保管相分离;业务操作与风险监控相分离。

  对于信托业务,在设立环节,公司严格按照制度规定开展信托项目审批,制定规范的信托文件和项目尽职调查标准;在资金运用环节,公司严格履行受托人职责,依法运用信托财产,实现审批、运用和保管分离;在管理环节,公司不断完善风险识别、评估、监控、报告体系,前、中、后台紧密配合,形成职责明晰、相互制约的管理机制;在清算终止环节,公司严格依据法律法规、信托文件制作清算报告,并向受益人进行信息披露,持续完善信托业务档案管理。

  对于固有业务,公司建立健全固有业务决策机制,2021年年初制定科学合理的年度自有资金配置计划与风险容忍度,并严格按照相关程序进行审批,实现固有业务协调发展;通过动态的监控机制、严密的账户管理、严格的资金审批调度、规范的交易操作以及完善的业务档案管理,公司严格控制固有资金的投资风险,重要投资均有详细的风险分析支持4.4.3监督评价与纠正

  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审计、报告和整改工作机制。内审部门对公司经营活动、风险管理和内控合规的适当性和有效性进行监督检查和评价,纠错防弊,揭示风险,提出建议,跟踪检查内外部审计检查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促进公司内控管理不断完善,保障公司业务经营稳健发展,发挥内审监督风险防控第三道防线积极作用。

  4.5风险管理

  4.5.1风险管理概况

  公司经营活动中面临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及其他风险等。公司形成了“事前防范、事中控制、事后评价”的风险管理机制。

  4.5.1.1信用风险状况

  公司严格筛选借款人等交易对手,高度关注影响交易对手履约能力、资信情况的风险因素。同时,公司对抵质押品审慎评估,严格控制抵质押率,并审慎评估保证人的履约能力,确保第二还款来源的有效性。公司审慎开展固有业务,严格筛选借款人等交易对手,高度关注影响交易对手履约能力、资信情况的风险因素,严格按照监管要求对自有资金贷款进行五级分类,并按照相关要求计提准备。

  4.5.1.2市场风险状况

  截至2021年末,信托资产投资、固有资产投资市场风险情况正常;自有资金证券投资未突破公司确定的风险容忍度限额。

  4.5.1.3操作风险状况

  公司建立了严格的部门职责、员工岗位职责、业务流程和操作规程,形成了职责分明、相互监督制约的机制和严格的审核、复核程序。截至2021年末,公司未发现重大操作风险事件。

  4.5.1.4其他风险状况

  其他风险主要有合规风险、政策风险等。截至2021年末,公司未发生因上述风险造成的损失。

  4.5.2风险管理

  4.5.2.1信用风险管理

  公司高度重视交易对手的信用情况,加强项目运行前端的风险管控,以尽职调查为重要风控抓手,科学评估交易对手的履约能力与意愿,筛选现金流充裕且第二还款来源稳固的项目,辅以有效的信用增级措施,如聘请专业的评估机构对抵押品进行评估,对担保物的充足性进行严格把关,审慎评估保证人的履约能力等,切实提高信用风险的保障系数。

  在项目运行过程中,公司深入研究影响交易对手履约能力的各种风险因素,持续跟踪抵质押物价值对融资本息的保障系数,加强监测有关还款来源的变化情况,持续加强业务日常监测、换手查访、风险排查、风险预警、风险提示和督导落实的力度,有效落实项目到期兑付资金安排监测机制,持续高效开展项目后续管理,并根据具体问题研究采取相关应对措施,确保项目信用风险的可控、可测、可承受。

  4.5.2.2市场风险管理

  第一,公司高度重视市场价格风险因素的管理,不断强化对自有资金投资项目的科学决策与管理,密切关注经济运行状况,严控因宏观政策调整带来不利影响的风险。第二,在业务评审环节,公司详细评估项目的市场风险;在资金运用环节,公司密切关注有关风险因子、情景的变化情况,采取有针对性的举措。第三,公司配备了与市场风险管理需求相适应的专业团队,对市场风险的研究较为充分、投资行为较为审慎。第四,公司加强对宏观经济及金融形势的分析预测,制定年度自有资金配置计划与风险容忍度,并严格执行该配置计划及风险容忍度指标。

  4.5.2.3操作风险管理

  第一,公司建立了严格的部门职责、员工岗位职责、业务流程和操作规程,形成了职责分明、相互监督制约的管理机制,通过建立健全内控考核机制,有效提升了操作风险管理实效;第二,公司持续推进综合业务系统开发上线,不断开发、完善业务管理信息系统,并建立了贴合业务实际、满足业务需求的信息系统管理流程;第三,公司不断完善各项规章制度,持续完善操作风险管理机制,切实提高业务管理的精细化水平。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未发现重大操作风险事件。

  4.5.2.4其他风险管理

  公司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的有关要求开展业务;公司不断完善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机制,以应对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建立健全声誉风险管理制度,加强声誉风险管理。

  4.5.3净资本管理

  2021年末,公司净资本风险控制指标为:净资本124.58亿元,各项风险资本57.37亿元,净资本与各项业务风险资本之和之比为217.16%,符合监管要求的不低于100%标准;净资本与净资产之比为87.26%,符合监管要求的不低于40%标准。2021年末净资本监管各项指标全面达标。

  4.6消费者权益保护

  2021年,公司积极贯彻落实监管机构关于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各项要求,认真履行消费者权益保护职责,持续优化消费者权益保护体制机制建设,在业务流程不断优化中融入消保理念,公司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得到有效开展;同时公司按季开展金融知识宣传教育工作,引导金融消费者合理选择金融产品和服务,提高金融消费者对信托行业及信托产品的认识和了解,有效维护金融消费者受教育权,践行金融宣教的社会责任。

  报告期内,公司无投诉、重大突发事件或诉讼等问题发生,客户满意度较好。

  4.7企业社会责任

  践行国有金融机构责任担当,积极履行社会责任,持续推动社会进步。一是践行绿色发展理念,通过绿色信托贷款、绿色发展基金、绿色资产证券化、绿色债券投资等多种方式,助力实现“双碳”战略目标。发行全国首单新能源补贴绿色公募“碳中和”ABN项目(三峡新能源)、全国首单外资CCER碳资产服务信托(东亚电力),参与发起设立绿色发展基金,积极推动绿色产业发展。二是助力精准扶贫和乡村振兴战略实施。落实帮扶资金46.23万元,支持甘肃天祝藏族自治县农产品销售等。联合小股东湖北交投集团在湖北恩施鹤峰县唐家铺村建成党员教育实践基地,并开展“送农技知识下乡、送金融宣传下乡、送慰问下乡、送消费下乡、送金融知识进校园”等系列活动。三是弘扬大爱精神,支持公益慈善事业。联合爱佑慈善基金会设立行业首单儿童人文医疗慈善信托,共同建设“爱佑·交银国信童乐园”,打造人文医疗多元服务活动空间;设立专项慈善信托,参与全世界规模最大的先心病儿童救助项目,努力为公益慈善事业贡献力量。

  5.报告期末及上一年末的比较式会计报表

  5.1自营资产

  5.1.1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意见全文

  审计报告

  普华永道中天审字(2022)第28648号

  交银国际信托有限公司董事会:

  一、审计意见

  (一)我们审计的内容

  我们审计了交银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的财务报表,包括2021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公司资产负债表,2021年度的合并及公司利润表、合并及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

  (二)我们的意见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贵公司2021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1年度的合并及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贵公司,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

  三、其他信息

  贵公司管理层对其他信息负责。其他信息包括贵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中涵盖的信息,但不包括财务报表和我们的审计报告。

  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也不对其他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结论。

  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在此过程中,考虑其他信息是否与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过程中了解到的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报。基于我们已经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报,我们应当报告该事实。在这方面,我们无任何事项需要报告。

  四、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贵公司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管理层负责评估贵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管理层计划清算贵公司、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治理层负责监督贵公司的财务报告过程。

  五、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一) 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二) 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但目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

  (三) 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四) 对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贵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贵公司不能持续经营。

  (五) 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包括披露)、结构和内容,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六) 就贵公司中实体或业务活动的财务信息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对合并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我们负责指导、监督和执行集团审计,并对审计意见承担全部责任。

  我们与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普华永道中天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会计师 应晨斌

  中国*上海市 注册会计师 王怿炜

  2022年4月27日

  5.1.2合并及公司资产负债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

  企业负责人:童学卫 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李依贫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悦迎

  5.1.2合并及公司资产负债表(续)

  公司资产负债表(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

  企业负责人:童学卫 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李依贫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悦迎

  5.1.3合并及公司利润表

  合并利润表(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

  企业负责人:童学卫 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李依贫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悦迎

  5.1.3合并及公司利润表(续)

  公司利润表(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

  企业负责人:童学卫 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李依贫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悦迎

  5.1.4合并及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

  企业负责人:童学卫 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李依贫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悦迎

  5.1.4合并及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续)

  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

  企业负责人:童学卫 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李依贫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悦迎

  5.2信托资产

  5.2.1信托项目资产负债汇总表

  信托项目资产负债汇总表(未经审计)

  编制单位:交银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万元

  ■

  企业负责人:童学卫 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李依贫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悦迎

  5.2.2信托项目利润及利润分配汇总表

  信托项目利润及利润分配汇总表

  编制单位:交银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2021年度 单位:人民币万元

  ■

  公司负责人:童学卫 主管信托会计工作负责人:李依贫 信托会计机构负责人:张悦迎

  6.会计报表附注

  6.1会计报表编制基准不符合会计核算基本前提的说明

  会计报表编制无不符合会计核算基本前提事项。

  6.2或有事项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对外担保及其他或有事项。

  6.3重要资产转让及其出售的说明

  报告期内,无重要资产转让或出售。

  6.4会计报表中重要项目的明细资料

  6.4.1披露自营资产经营情况

  6.4.1.1按信用风险五级分类结果披露信用风险资产的期初数、期末数

  表6.4.1.1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截至2021年12月31日,固有信用风险资产中不良资产项目均是为有短期流动性风险的信托项目提供资金支持,其中部分项目,如海航项目已取得实质性风险化解。剔除上述项目外,我司固有信用风险资产中不良资产余额为0。

  6.4.1.2各项资产减值损失准备的期初、本期计提、本期转回、本期核销、期末数

  表6.4.1.2 单位:人民币万元

  ■

  6.4.1.3自营股票投资、基金投资、债券投资、长期股权投资等投资的期初数、期末数

  表6.4.1.3 单位:人民币万元

  ■

  6.4.1.4按照投资入股金额排序,前五名的自营长期股权投资的企业名称、占被投资企业权益的比例、主要经营活动及投资收益情况等。

  表6.4.1.4 单位:人民币万元

  ■

  6.4.1.5前五名的自营贷款的企业名称、占贷款总额的比例和还款情况

  表6.4.1.5

  ■

  6.4.1.6 表外业务的期初数、期末数;按照代理业务、担保业务和其他类型表外业务分别披露

  报告期内,本公司无代理业务、担保业务和其他类型表外业务。

  6.4.1.7公司当年的收入结构

  表6.4.1.7 单位:人民币万元

  ■

  其他业务收入主要指公司为融资企业提供财务顾问、咨询及融资方案设计等服务,获得的咨询顾问费收入。

  本报告年度共实现信托业务收入总额为138,938.63万元,其中手续费及佣金收入130,736.27万元(由于本年度合并结构化主体的影响,合并利润表中信托手续费收入与业务管理费抵消4,672.79万元)、其他业务收入8,202.36万元。

  6.4.2 披露信托财产管理情况

  6.4.2.1 信托资产的期初数、期末数。

  ■

  表6.4.2.1 单位:人民币万元

  6.4.2.1.1 主动管理类信托业务的信托资产期初数、期末数。分证券投资、股权投资、融资、事务管理类分别披露。

  表6.4.2.1.1 单位:人民币万元

  ■

  6.4.2.1.2事务管理类信托业务的信托资产期初数、期末数。

  表6.4.2.1.2 单位:人民币万元

  ■

  6.4.2.2本年度已清算结束的信托项目个数、实收信托合计金额、加权平均实际年化收益率。

  6.4.2.2.1本年度已清算结束的集合类,单一类资金信托项目和财产管理类信托项目个数、实收信托金额、加权平均实际年化收益率。

  表6.4.2.2.1 单位:人民币万元

  ■

  6.4.2.2.2本年度已清算结束的主动管理类信托项目个数、实收信托合计金额、加权平均实际年化收益率,分投资类、融资类分别计算并披露。

  表6.4.2.2.2 单位:人民币万元

  ■

  6.4.2.2.3本年度已清算结束的事务管理类信托项目个数、实收信托合计金额、加权平均实际年化收益率。

  表6.4.2.2.3 单位:人民币万元

  ■

  6.4.2.3 本年度新增的集合类、单一类和财产管理类信托项目个数、实收信托合计金额。

  表6.4.2.3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本年新增信托项目指在本报告年度内累计新增的信托项目个数和金额。包含本年度新增并于本年度内结束的项目和本年度新增至报告期末仍在持续管理的信托项目。

  6.4.2.4信托业务创新成果和特色业务有关情况

  2021年,公司进一步回归业务本源,加快转型发展步伐,持续推动绿色金融、慈善信托、证券投资信托等业务落地。公司主要推出如下创新产品:

  (1)绿色金融。公司积极服务国家“双碳”战略目标,践行绿色发展理念,加大对新能源、节能环保、低碳发展的支持力度。报告期内,公司落地了行业首单新能源补贴“碳中和”ABN “中国三峡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第一期绿色资产支持票据(碳中和债)”、首单外资CCER碳资产服务信托(东亚电力)等绿色金融产品;参与发起成立绿色发展基金管理公司。我司受托发行的“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第1期/第2期绿色资产支持票据”荣获《证券时报》“2021年度优秀绿色投资信托计划”奖。

  (2)慈善信托。公司积极弘扬信托文化,不断拓展慈善信托应用领域,放大财富管理社会价值。报告期内,我司落地行业首单儿童人文医疗慈善信托“交银国信·瑞禾-儿童人文医疗1号慈善信托”,为患病儿童提供人文关怀;落地先心病儿童救助项目“交银国信·德阳-华西儿童救助1号慈善信托”,为先心病患儿提供救助。

  (3)证券投资信托。公司积极探索资本市场业务机遇,在证券服务领域实现多点突破。报告期内成功发行“蓝色宝鼎”、“蓝色港湾”等多单固定收益型证券投资产品,成功发行风云、乐享、睿享系列等权益型证券投资产品。

  6.4.2.5 本公司履行受托人义务情况及因本公司自身责任而导致的信托资产损失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无因本公司自身责任而导致的信托资产损失情况。

  6.5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的披露

  表6.5.1 固有业务关联交易方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

  6.5.2信托业务关联交易方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关联交易方明细情况详见本公司官网披露的2021年度报告全文版。

  6.5.3公司与关联方的重大交易事项

  6.5.3.1固有财产与关联方交易情况:贷款、投资、租赁、应收账款、担保、其他方式等期初汇总数、本期借方和贷方发生额汇总数、期末汇总数

  表6.5.3.1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固有财产与关联方重大交易逐笔披露情况详见本公司官网披露的2021年度报告全文版。

  6.5.3.2信托与关联方交易情况:贷款、投资、租赁、应收账款、担保、其他方式等期初汇总数、本期借方和贷方发生额汇总数、期末汇总数

  表6.5.3.2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信托与关联方重大交易逐笔披露情况详见本公司官网披露的2021年度报告全文版。

  6.5.3.3信托公司自有资金运用于自己管理的信托项目(固信交易)、信托公司管理的信托项目之间的相互(信信交易)金额,包括余额和本报告年度的发生额

  6.5.3.3.1固有与信托财产之间的交易

  表6.5.3.3.1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固有财产与信托财产重大交易逐笔披露情况详见本公司官网披露的2021年度报告全文版。

  6.5.3.3.2信托项目之间的交易金额期初汇总数、本期发生额汇总数、期末汇总数

  表6.5.3.3.2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以公司受托管理的一个信托项目的资金购买自己管理的另一个信托项目的受益权或信托项下资产均应纳入统计披露范围

  6.5.4关联方逾期未偿还公司资金的情况

  无。

  6.6 会计制度的披露

  公司固有业务和信托业务的会计核算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2006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规定。

  7.财务情况说明书

  7.1利润实现和分配情况

  本报告期合并报表实现净利润人民币1,235,332,128.20元,其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人民币1,235,332,128.20元。

  本报告期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人民币1,131,282,439.23元,有关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1)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按照净利润的10%计提法定公积金113,128,243.92元;

  (2)根据财政部《金融企业准备金计提管理办法》(财金[2012]20号)规定对承担风险和损失的资产计提一般准备,本年度计提一般准备975,773,900.21元;

  (3)根据《信托公司管理办法》规定及银保监会监管要求,信托公司信托赔偿准备金计提比例达到公司注册资本的20%时可以不再计提。2021年末,公司注册资本5,764,705,882.35元,公司已计提的信托赔偿准备金1,152,941,176.47元,已达到注册资本20%,本年度未计提信托赔偿准备金。

  (4)扣除上述1-3项利润分配项目后,公司2021年度母公司剩余可供分配利润42,380,295.10元,拟按照剩余可供分配利润的6%向股东分配利润2,542,817.71元。

  7.2主要财务指标

  表7.2 单位:人民币万元

  ■

  7.3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有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

  2021年无其他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有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

  8.特别事项揭示

  8.1前五名股东报告期内变动情况及原因

  无。

  8.2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及原因

  报告期内,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发生以下变动:

  (1)2021年3月,湖北银保监局核准李艳担任本公司副总裁任职资格。

  (2)2021年4月,湖北银保监局核准朱明君担任本公司副总裁任职资格。

  (3)2021年8月,湖北银保监局核准陈洪担任本公司董事任职资格。

  (4)2021年9月,本公司股东会批准,王华先生因工作变动原因不再担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8.3变更注册资本、变更注册地或公司名称、公司分立合并事项

  无。

  8.4公司的重大未决诉讼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存在信托项目项下发生交易对手违约情况,公司作为受托人主动推进强制执行等司法程序,同时个别事务管理类项目存在代为诉讼或涉诉情形,相关风险均由委托人承担;公司因营业信托纠纷涉及民事诉讼事项正在审理。

  8.5公司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到处罚的情况

  报告期内,无公司及其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受处罚情况。

  8.6银保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对公司检查后提出的整改意见

  报告期内,银保监会及其派出机构未对公司开展现场检查工作。

  8.7本年度重大事项临时报告的简要内容、披露时间、所披露的媒体及其版面

  无。

  8.8银保监会及其省级派出机构认定的其他有必要让客户及相关利益人了解的重要信息

  无。

  9.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的决策程序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建立健全了比较有效的内控制度,建立了相对完善的独立董事和董事会下属专业委员会,董事会全体成员及高级管理层认真履行职责,未发现有违法、违规、违章行为,也没有损害公司利益、股东利益和委托人利益的行为。报告期内,公司财务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本版导读

2022-04-30

信息披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