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联信托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

2022-04-30 来源: 作者:

  1、重要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独立董事张爱民、景旭、唐建荣对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发表意见如下: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属实,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公司董事长周卫平、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颖、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陆洋声明: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公司概况

  2.1公司简介

  国联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联信托”)前身为无锡市信托投资公司,初创于1987年1月。2003年1月,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公司获准重新登记,更名为国联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2007年6月,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公司获准换领新金融许可证,并更名为国联信托有限责任公司。2008年7月,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并更名为国联信托股份有限公司。目前,公司注册资本30亿元。

  公司控股股东为无锡市国联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联集团”)。国联集团是无锡市人民政府出资设立并授予国有资产投资主体资格的国有独资企业集团。

  表2.1

  ■

  2.2组织结构

  图2.2 公司组织结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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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公司治理结构

  3.1股东

  2021年度末,公司股东总数4名。

  表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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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表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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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表示公司实际控制人。)

  关联关系说明: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无锡市国联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无锡市国联地方电力有限公司为无锡国联实业投资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是无锡市国联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二级全资子公司;其余无关联。

  3.2董事

  根据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

  目前的董事构成中,股东无锡市国联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推荐3名,股东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推荐1名,股东无锡市国联地方电力有限公司推荐1名,股东无锡商业大厦大东方股份有限公司推荐1名,独立董事3名。

  表3.2-1 (董事会成员)

  ■

  表3.2-2(独立董事)

  ■

  3.3监事

  表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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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4高级管理人员

  表3.4

  ■

  3.5 公司员工表

  表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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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公司职工监事分别为信托业务人员和其他人员,故岗位百分比大于100%。

  4、经营管理

  4.1经营目标、经营方针和战略规划

  4.1.1经营目标

  以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服务新发展格局下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和服务人民美好生活需要为目的,以打造特定业务领域具有行业核心竞争优势为目标,将国联信托打造成为业务结构合理、风险可控、品牌良好、能持续健康发展的有特色的专业金融服务商。

  4.1.2经营方针

  秉承“诚信、稳健、规范、创新”的经营理念,严控风险,审慎经营,坚持“稳”字为先,谋求信托受益人的利益最大化。

  4.1.3战略规划

  坚守受托人定位,回归信托本源,向“标准化、权益类、服务型”转型。

  4.2 所经营业务的主要内容

  4.2.1自营资产运用与分布表

  表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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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2.2信托资产运用与分布

  表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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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3 市场分析

  有利因素

  1、进一步回归本源转型发展

  监管部门持续加强对通道业务和非标融资的监管,推动金融去杠杆,多数信托公司主动控制规模和增速,信托行业从高度依赖房地产、政府平台类企业融资与牌照通道套利的增长模式向本源回归,也将以更规范的方式发挥信托制度优势和行业传统竞争优势,更高效地服务实体经济发展和人民美好生活需要,推动信托业走上高质量发展之路。

  2、行业更加健康稳健发展

  行业转型,短期内,信托公司的资产规模和盈利能力会面临较大冲击,长期看,信托公司将加速回归信托本源,打造核心竞争力。新的外部环境有助于提升信托行业资产管理能力和风险防控意识提升,实现可持续的健康稳健发展。

  3、良好的区域优势和品牌信誉

  国联信托地处经济发达的长三角地区,经济发展程度高,市场需求旺,为业务发展提供了地域优势。控股股东国联集团是无锡市政府出资设立并授予国有资产投资主体资格的国有企业集团,布局金融、实业等多个领域,有助于发挥资源协调优势。长期以来,国联信托以诚信稳健赢得了投资人的信任,树立了良好的品牌形象。

  不利因素

  1、行业生态

  信托行业前期积累的风险较大规模地爆发,个别公司声誉危机给整个行业带来不利影响,行业生态不佳。

  2、转型压力

  信托业监管持续加强,传统业务模式无以为继,创新业务处于培育和发展初期,业务逻辑重构,展业面临很大压力和困难,转型压力大。

  3、市场竞争

  传统业务领域机会减少,来自其他资管机构的竞争压力持续增大,信托业的市场竞争压力比以前更重,信托牌照的优势弱化。

  4.4内部控制概况

  4.4.1内部控制环境和内部控制文化

  按照“三会分设、三权分开、有效制约、协调发展”的要求,公司设立了由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级管理层构建的公司治理架构。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级管理层之间既相互独立,又相互制衡和相互协调,形成了权力机构、决策机构、监督机构和管理层之间的制衡机制,在公司经营和发展中持续发挥着各自的职能与作用。董事会引入独立董事制度并下设各专门委员会,能够较好地运行,为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制定与运行提供了一个良好的内部环境。

  公司坚持业务经营与风险管理并重的原则。通过组织员工培训、学习等办法,培养员工风险防范意识,并提升了员工的法律意识,道德规范及自身素质建设,提高了风险管理的自觉性。

  4.4.2内部控制措施

  公司在完善内部控制机制中,贯彻健全、合理、制衡、独立的原则,建立起内控岗位授权制度、内控报告制度、内控审计制度及考核评价制度。公司内部控制覆盖了包括环境控制、风险管理控制、合规管理控制、信托业务控制、固有业务控制、会计系统控制、授权体系控制、关联交易控制、信息披露控制、数据管理控制、内部控制保障等各个环节和公司的各项业务、各个部门和各级人员,并贯穿于决策、执行、监督、反馈整个流程。各部门和岗位,职权分明,职能独立,并相互牵制,相互制衡,重要岗位实行双人负责制;对担任单岗处理的业务,有相应的后续监督。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各项内控制度,操作规范,措施有效。

  4.4.3信息交流与反馈

  公司加强信息建设,为内控的设计、执行、反馈提供信息保障。一是建立起管理层与内控管理专职部门信息联结和定期联系机制,及时、真实、完整地传导监管意图、交流信息、沟通问题。制定并执行内控报告制度和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办法。二是严格执行信息披露制度,主动及时向社会公众准确披露有关信息,发挥社会公众对公司内控建设的监督作用。

  4.4.4监督评价与纠正

  公司推行事前、事中与事后“三位一体”的风险管理和监督评价体系,对业务环节和经营管理进行持续性的全方位、全过程的监督、评价、后评价与纠正。

  2021年,公司充分发挥内、外部审计的监督作用,审计的范围和深度进一步加强,对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与各部门沟通,要求限期完善或整改,并采取后续审计等方式进行跟踪,对防止风险出现或扩大,对促进业务合法、合规、稳健经营发挥了积极作用。

  4.5风险管理

  4.5.1风险管理概况

  公司持续完善全面风险管理体系,积极倡导“全员风控”理念。公司风险管理架构由董事会及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监事会、经营管理层、业务决策委员会以及各相关职能部门组成,形成了多层次、上下联动的架构格局。风险管理贯穿于公司业务活动的各个方面和运行过程的每一环节,建立了涵盖业务操作和风险管理各层面的制度体系。

  公司风险管理贯彻全覆盖原则、独立性原则、有效性原则、相互制衡原则以及责任追究原则,并着重进行事前防范、事中监控和事后稽查三方面工作,通过规章制度和流程的规范有效运行,保障公司经营目标和风险管理目标的实现。

  公司董事会和经营层坚持业务发展与风险管理并重的原则。在新业务开展前,充分研判其风险点及控制措施,在确保风险可控前提下开展业务;对于已实施的业务项目,做好存续管理,定期开展全面风险排查及针对重点项目的专项排查,若有风险状况及时预警。

  报告期内,公司风险管理状况较好,不存在到期未兑付的信托项目,也未新增存在兑付风险的信托项目。

  4.5.2风险状况

  4.5.2.1信用风险状况

  信用风险主要指交易对手违约带来的风险,主要来自于融资类业务和固定收益类投资。公司在相关业务中优选交易对手、严格落实尽职调查和各项增信措施,并严格按照监管规定足额计提一般准备和资产减值准备,按比例提取信托赔偿准备金,以提高公司抵御风险的能力。报告期末公司不良资产余额2,755万元,无对外担保余额。

  4.5.2.2市场风险状况

  市场风险是指公司在业务经营中所不可避免的因市场参数波动而产生的风险。公司面临的市场风险主要是股价波动风险、利率风险。报告期内公司严格依据信托合同进行投资运营,公司固有项下的权益性投资主要以战略性持有为目的,实质上受市场风险影响的业务规模较小,相关业务整体运营平稳。

  4.5.2.3流动性风险状况

  流动性风险主要表现在两方面。一是公司自身层面,虽然有清偿能力,但无法(以合理成本)及时获得充足资金以应对资产增长或支付到期债务的风险;二是信托产品层面,出现现金形式的信托财产不足以应对信托份额净赎回以及到期分配资金需求而产生的风险。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流动性风险事件。

  4.5.2.4操作风险状况

  操作风险主要表现在相关业务办理过程中,因尽职管理不到位、内部控制缺失或系统的不完善等带来的直接或间接的财务、声誉损失的风险。公司建立了完善的内部控制机制,并制定了各项操作规程,不断提升业务操作的规范化,有效管理各类操作风险。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因操作风险所造成的损失。

  4.5.2.5其它风险状况

  公司还面临着诸如政策风险、法律风险和声誉风险等其他风险。政策风险主要指由于宏观政策以及监管政策的变动对公司经营环境和发展所造成的风险。合规与法律风险主要指因业务模式违规、业务合同不完善等而导致的监管处罚及法律纠纷等风险。声誉风险指由公司在经营、管理及其他行为或外部事件导致利益相关方对公司负面评价的风险。报告期内未发生相关风险事项。

  4.5.3风险管理

  4.5.3.1信用风险管理

  对于信用风险的防范,公司执行事前调查、事中审查、事后检查的“三查”制度。公司主要通过制定严格的准入标准及风险管理策略和科学严谨的决策机制来进行风险事前防范;通过严格执行项目审批操作流程及放款审查要求来进行风险事中控制;通过对项目的后续管理和排查预警来进行风险事后控制。

  公司通过尽职调查程序,选择信誉良好、管理规范、业绩出色的企业作为交易对手,并严格落实相关增信措施。同时,选择实力雄厚、信誉卓著、业绩优良的金融机构为合作伙伴,作为公司信托业务的托管银行,以防范来自金融同业的交易对手风险。此外,公司自营业务按规定对贷款实行五级分类,并足额计提相应资产损失准备。

  4.5.3.2市场风险管理

  对于市场风险的防范,公司制定相关管理制度,规范操作程序,配备与业务规模和市场风险管理要求相适应的专业团队,加强投资立项论证,通过研究、决策、操作、评价相互制衡的机制,结合严格的授权制度,以防范市场风险。

  公司合理设计投资组合,密切跟踪市场行情变化,审慎分析预测,及时调整投资策略和方案。公司坚持不仅关注市场风险的管理,更强调市场风险的规避,不盲目追求业务规模和短期的经营业绩。坚持业务规模及复杂程度与公司业务能力相匹配,在市场风险可控前提下开展证券类业务。

  4.5.3.3流动性风险管理

  公司根据各业务收支的周期特点制定投资方案和用款计划,定期评估、预测未来现金流收支情况,及时采取相关缓释措施。同时,设定流动性分析的量化指标,定期评估公司整体流动性水平,建立流动性风险预警系统及报告机制。

  针对信托业务,公司在产品交易结构设计上充分考虑资金来源及资金运用的期限匹配性,根据资金端期限要求配置适合的投资产品,对交易对手做好跟踪管理确保按期履约;对于非标项目,严格做好期限匹配;对于标准化债权投资信托产品,做好资金来源比例控制、投资比例控制和持仓资产监控,在资金端做好客户申购赎回的沟通、统计及预测工作。

  4.5.3.4操作风险管理

  对于操作风险的防范,公司不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明确各岗位各节点的操作流程要求,加强对操作流程的监督、检查,及时排除隐患。

  公司通过对各部门、各岗位制定明确的职责和权限,坚持信托财产之间、信托财产与固有财产之间分别管理、分别记账等相互分离、相互监督、相互制约的原则,并通过严格的授权制度与过程监控来实施,包括采用技术手段,如在电脑系统对操作权限和内容进行程序设定,以及在业务和资金流转过程中实施双岗核定确认等。

  公司持续加强员工教育培训,使其增强责任意识和业务技能,并通过奖惩激励对其行为进行约束。同时,加大投入,实施软件升级和硬件更新,定期进行系统维护,避免出现故障。

  4.5.3.5其它风险管理

  对于政策风险的防范,加强对国家宏观政策和监管规定的跟踪研判,加强与监管部门和行业间的沟通、联系,以尽可能准确地判断分析宏观政策和监管政策的未来趋势,来管理政策风险。

  对于合规与法律风险的防范,公司高度重视合规理念与合规文化的培育,持续进行监管政策的宣导,倡导“合规人人有责”的基本理念,坚持合规管理全覆盖。公司法务人员对项目方案、各类法律文本等的合法、合规性进行审查,提出法律审查意见。公司加大合同管理力度,有步骤地建立业务合同标准化体系。

  对于声誉风险的防范,将公司声誉构建与公司发展战略和公司文化进行有机结合,通过尽职管理和充分信息披露以塑造公司的专业和诚信形象,对可能影响公司声誉的业务坚决予以回避等。加强员工职业道德教育和公司文化教育,增强员工的工作责任心和团队意识,维护公司信誉,防范声誉风险。

  4.6社会责任履行情况

  4.6.1社会责任履行情况

  国联信托自成立以来,始终坚持合规经营、诚实守信,以维护良好的金融市场环境为己任,不断提高社会责任感。公司发挥信托优势,积极投身地方经济建设和社会事业的发展,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引导和培育居民健康的投资意识和财富管理理念,做到了支持实体经济发展、保障百姓财富保值增值与公司发展的有机结合。

  2021年,国联信托立足地方,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将自身成长与实体经济发展紧密结合,支持硬核科技企业发展上市。公司大力发展服务信托,参与社会治理,在国内首创引入信托机制对校外培训行业预付资金进行监管,2021年10月,成立业内首单教育培训资金管理服务信托,利用信托“财产独立、破产隔离”的功能对涉众资金进行监管,保障消费者权益,下一步,将逐步向体育健身、商业零售、房产租售等其他涉众预付消费领域推广。

  公司始终秉承客户价值优先理念,强调以客户为中心,不断努力提升服务水平和服务效能,为企业提供综合的金融产品和服务,为百姓财富增值提供多元的投资渠道。

  公司积极投身社会公益事业,组织广大干部员工开展各类慈善活动,积极履行企业社会责任,努力推动经济、社会与环境的和谐发展。

  4.6.2消费者权益保护情况

  公司一直将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推进,我司的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开展总体情况良好。公司制定了较为完善的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制度,并切实履行各规章制度的各项要求,设立董事会信托与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将消费者权益保护纳入公司治理,将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的理念融入到公司经营发展和业务运营的方方面面。

  公司每年确定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规划,明确具体工作措施。多年来,我司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开展顺利,及时妥善地解答了消费者的投诉及疑惑,有效保护了消费者的权益,未造成任何不良影响。

  我司的信托产品与服务在开发设计、审批准入、营销推介等各个流程中都嵌入了消费者权益保护的理念,坚持从客户需求出发,坚持风险可控、合规经营,通过完善的风险管理措施,保障信托计划的顺利运作,实现客户的财富管理目标。

  金融知识宣传与教育上,除日常宣传外,还积极开展各类金融知识宣传活动,将宣传教育工作常态化。公司开展了多次内部学习及培训,有效提高了员工消费者权益保护意识;对外,积极开展公众金融知识宣传教育活动,充分利用自有宣传渠道,加大宣传普及力度,并通过进校园、进社区、进地铁等形式,把金融知识送到百姓身边,让金融知识到达更多受众。

  公司高度重视消费者权益维护,强化服务监督体系,建立健全客户投诉建议处理机制,设置了多种投诉渠道,了解客户真实需求,实现服务投诉处理“零距离”、客户投诉“全响应”。自成立以来,我司未有重点消保问题发生。

  2021年,公司继续对业务系统升级改造,并开发移动端APP,围绕提升客户体验,对线上线下服务全面升级。今后,将一如既往地重视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进一步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理念,恪尽职守,履行诚实、信用、谨慎、有效管理的义务,不断夯实内功,为广大投资者提供更优的金融服务。

  5、报告期末及上一年度末的比较式会计报表

  5.1自营资产(经审计)

  5.1.1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结论

  审 计 报 告

  苏公W[2022]A313号

  国联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国联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联信托公司)财务报表,包括2021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1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国联信托公司2021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1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国联信托公司,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其他信息

  国联信托公司管理层(以下简称管理层)对其他信息负责。其他信息包括信国联托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中涵盖的信息,但不包括财务报表和我们的审计报告。国联信托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预期将在审计报告日后提供给我们。

  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也不对其他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结论。

  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在能够获取上述其他信息时阅读这些信息,在此过程中,考虑其他信息是否与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过程中了解到的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报。

  四、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国联信托公司管理层(以下简称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管理层负责评估国联信托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管理层计划清算国联信托公司、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治理层负责监督国联信托公司的财务报告过程。

  五、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1)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2)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但目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

  (3)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4)对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国联信托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国联信托公司不能持续经营。

  (5)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结构和内容,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6)就国联信托公司中实体或业务活动的财务信息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我们负责指导、监督和执行集团审计,并对审计意见承担全部责任。

  我们与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夏正曙

  中国注册会计师 刘秀秀

  中国·无锡 二○二二年四月八日

  5.1.2资产负债表

  ■

  5.1.3利润表

  ■

  5.1.4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合并)

  ■

  5.1.4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母公司)

  ■

  5.2信托资产

  5.2.1信托资产项目资产负债汇总表

  ■

  5.2.2信托项目利润及利润分配汇总表

  ■

  6、会计报表附注

  6.1简要说明报告年度会计报表编制基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的变化

  合并会计报表的范围:本公司2021年12月31日合并范围无变化。本公司合并子公司为无锡嘉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和无锡国联和富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会计期间以公历年月划分,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在对会计要素进行计量时一般采用历史成本,在保证所确认的会计要素金额能够取得并可靠计量时,采用重置成本、可变现净值、现值、公允价值计量。

  财政部于2017年度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一一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一套期会计》和《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以下统称“新金融工具准则”)。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

  财政部于2017年颁布了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一收入》(2017年修订)(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

  财政部于2018年度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一一租赁》,本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根据修订后的准则,对于首次执行日前已存在的合同,公司选择在首次执行日不重新评估其是否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

  根据财政部《关于呆帐准备提取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金融企业呆账准备提取及呆帐核销管理办法》、《非银行金融机构资产风险分类指导原则(试行)》的规定,在净利润中按风险资产最低提取比例1.5%减值准备即一般风险准备。计提资产减值一般风险准备的范围:交易性金融资产、应收款项、发放贷款和垫款、长期应收款、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长期资产。

  根据《信托公司管理办法》及董事会决议,按净利润的5%计提信托赔偿准备金,该赔偿准备金累计总额达到公司注册资本的20%时,可不再提取。

  6.2或有事项

  无。

  6.3重要资产转让及其出售

  无。

  6.4会计报表中重要项目的明细资料

  6.4.1披露自营资产经营情况

  6.4.1.1按资产风险分类的结果披露资产的期初数、期末数

  表6.4.1.1

  ■

  不良资产合计=次级类+可疑类+损失类

  6.4.1.2各项资产减值损失准备的期初、本期计提、本期转回、本期核销、期末数;贷款的一般准备和专项准备和其他资产减值准备

  表6.4.1.2

  ■

  6.4.1.3自营股票投资、基金投资、债券投资、长期股权投资等投资的期初数、期末数

  表6.4.1.3

  ■

  6.4.1.4前三名的自营长期股权投资的企业名称、占被投资企业权益的比例、主要经营活动及投资收益情况。

  表6.4.1.4

  ■

  6.4.1.5前三名的自营贷款的企业名称、占贷款总额的比例和还款情况

  表6.4.1.5

  ■

  6.4.1.6表外业务的期初数、期末数;按照代理业务、担保业务和其他类型表外业务分别披露

  无

  6.4.1.7公司当年的收入结构

  表6.4.1.7

  ■

  注:手续费及佣金收入、利息收入、其他业务收入、投资收益均应为损益表中的一级科目,其中手续费及佣金收入、利息收入为未抵减掉相应支出的全年累计实现收入数。

  6.4.2披露信托资产管理情况

  6.4.2.1信托资产的期初数、期末数

  表 6.4.2.1

  ■

  6.4.2.1.1主动管理型信托业务期初数、期末数。分证券投资、股权投资、融资、事务管理类分别披露。

  表6.4.2.1.1

  ■

  6.4.2.1.2被动管理型信托业务期初数、期末数。分证券投资、股权投资、融资、事务管理类分别披露。

  表6.4.2.1.2

  ■

  6.4.2.2本年度已清算结束的信托项目个数、实收信托合计金额、加权平均实际年化收益率。

  本年度已清算结束的信托项目个数为46个、合计金额为3,230,029万元、加权平均实际年化收益率为5.02%。

  6.4.2.2.1本年度已清算结束的集合类、单一类资金信托项目和财产管理类信托项目个数、金额、加权平均实际年化收益率。

  表6.4.2.2.1

  ■

  注:收益率是指信托项目清算后,给受益人赚取的实际收益水平。加权平均实际年化收益率=(信托项目1的实际年化收益率×信托项目1的资产总计+信托项目2的实际年化收益率×信托项目2的资产总计+…信托项目n的实际年化收益率×信托项目n的资产总计)/(信托项目1的资产总计+信托项目2的资产总计+…信托项目n的资产总计)×100%

  6.4.2.2.2本年度已清算结束的主动管理型信托项目个数、合计金额、加权平均实际年化收益率。分证券投资、股权投资、融资、事务管理类分别披露。

  本年度已清算结束的主动管理型信托项目个数为17个、合计金额为860,870万元、加权平均实际年化收益率为6.41%、加权平均实际年化信托报酬率为1.43%。

  表6.4.2.2.2

  ■

  6.4.2.2.3本年度已清算结束的被动管理型信托项目个数、合计金额、加权平均实际年化收益率。分证券投资、股权投资、融资、事务管理类分别披露。

  本年度已清算结束的被动管理型信托项目个数为29个、合计金额为2,369,159万元、加权平均实际年化收益率为4.51%、加权平均实际年化信托报酬率为0.07%。

  表6.4.2.2.3

  ■

  6.4.2.3本年度新增的集合类、单一类和财产管理类信托项目个数、实收信托合计金额。

  表6.4.2.3

  ■

  注:本年新增信托项目指在本报告年度内累计新增的信托项目个数和金额。包含本年度新增并于本年度内结束的项目和本年度新增至报告期末仍在持续管理的信托项目。

  6.4.2.4信托业务创新成果和特色业务有关情况。(此部分为可选项,即公司可自主决定是否披露、部分披露或全部披露)

  6.4.2.5本公司履行受托人义务情况及因本公司自身责任而导致的信托资产损失情况。

  截止2021年12月31日,本公司未出现因自身责任导致信托资产损失的情况。

  6.5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的披露

  6.5.1关联交易方的数量、关联交易的总金额及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等

  表6.5.1

  ■

  注: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1)本公司对关联方交易价格根据市场价或协议价确定,与对非关联方的交易价格基本一致,无重大高于或低于正常交易价格的情况。2)固有财产、信托资产与关联方贷款按人民银行规定的利率执行,投资按市场公允价确定。3)信托财产与信托财产之间的关联交易按交易双方协商价格执行。

  6.5.2关联交易方与本公司的关系性质、关联交易方的名称、法人代表、注册地址、注册资本及主营业务等。

  表6.5.2

  ■

  6.5.3逐笔披露本公司与关联方的重大交易事项

  6.5.3.1固有财产与关联方:贷款、投资、租赁、应收账款担保、其他方式等期初汇总数、本期发生额汇总数、期末汇总数

  表6.5.3.1

  ■

  6.5.3.2信托资产与关联方:贷款、投资、租赁、应收账款、担保、其他方式等期初汇总数、本期借方和贷方发生额汇总数、期末汇总数

  表6.5.3.2

  ■

  6.5.3.3信托公司自有资金运用于自己管理的信托项目(固信交易)、信托公司管理的信托项目之间的相互(信信交易)交易金额,包括余额和本报告年度的发生额。

  6.5.3.3.1固有财产与信托财产之间的交易金额期初汇总数、本期发生额汇总数、期末汇总数

  表6.5.3.3.1

  ■

  注:以固有资金投资公司自己管理的信托项目受益权,或购买自己管理的信托项目的信托资产均应纳入统计披露范围

  6.5.3.3.2信托资产与信托财产之间的交易金额期初汇总数、本期发生额汇总数、期末汇总数

  表6.5.3.3.2

  ■

  注:以公司受托管理的一个信托项目的资金购买自己管理的另一个信托项目的受益权或信托项下资产均应纳入统计披露范围

  6.5.4逐笔披露关联方逾期未偿还本公司资金的详细情况以及本公司为关联方担保发生或即将发生垫款的详细情况

  至2021年12月31日,本公司未发生关联方逾期未偿还本公司资金的情况,也无本公司为关联方担保发生或即将发生垫款的情况。

  6.6会计制度的披露

  本财务报表(包含固有业务及信托业务)以公司持续经营假设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2006年2月15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以及其后颁布及修订的具体会计准则、应用指南、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统称“企业会计准则”)编制。

  7、财务情况说明书

  7.1利润实现和分配情况

  母公司:

  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1年度公司实现利润48,374万元,企业所得税4,749万元,实现净利润43,625万元。

  根据公司章程及财务制度的相关规定:

  1、按净利润的10%计提法定盈余公积金4,362万元。

  2、根据中国银监会令2007年第2号《信托公司管理办法》的规定,按净利润的5%计提信托赔偿准备金2,181万元。

  3、根据财政部《金融企业准备金计提管理办法》的规定,按风险资产1.5%计提一般风险准备1,163万元。

  4、分配普通股股利7,500万元。

  5、上述各项计提分配后,年末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173,824万元。

  合并:

  报告期公司合并实现净利润53,001万元,2021年初未分配利润为86,661万元,提取盈余公积金4,362万元,信托赔偿准备金2,181万元,一般风险准备1,163万元,分配普通股股利7,500万元,2021年末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124,456万元。

  7.2主要财务指标

  ■

  注:资本利润率=净利润/所有者权益平均余额×100%

  加权年化信托报酬率=(信托项目1的实际年化信托报酬率×信托项目1的实收信托+信托项目2的实际年化信托报酬率×信托项目2的实收信托+…信托项目n的实际年化信托报酬率×信托项目n的实收信托)/(信托项目1的实收信托+信托项目2的实收信托+…信托项目n的实收信托)×100%

  该指标是反映公司实际的信托报酬水平,计算在报告年度真正清算结束了的项目。

  人均净利润=净利润/年平均人数

  平均值采取年初、年末余额简单平均法。

  公式为:a(平均)=(年初数+年末数)/2

  7.3对本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有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

  无

  7.4公司净资本监管指标

  ■

  8、特别事项简要揭示

  8.1前五名股东报告期内变动情况及原因

  无

  8.2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及原因

  2021年8月,原总经理朱文革因工作岗位调整,申请辞去公司总经理职务。

  8.3公司的重大未决诉讼事项

  本报告年度所有涉诉项目,除了一个集合信托业务外,其余均为事务管理类信托计划,我司作为受托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信托文件的规定,履行受托义务,及时揭示风险,并按照委托人的指令进行项目操作,项目风险均由委托人自担,案件的所有权利义务均由委托人享有与承担。具体涉诉项目如下:

  集合信托起诉个数:1个

  诉讼对象:福建医科大学附属协和医院、福建省闽兴医药有限公司;

  金额:本金32715万元。

  单一信托起诉个数:2个

  1)诉讼对象:昆明天和斗特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史佩欣、昆明和信屋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金额:8000万元股权转让款。

  注:本案已进入执行阶段。

  2)诉讼对象:无锡市电线二厂有限公司、无锡尊园置业投资有限公司、邹玉仙;

  金额:本金5000万元。

  注:本案已进入执行阶段。

  8.4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有保留意见、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的,公司董事会应就所涉及事项做出说明。

  无

  8.5公司及其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受到处罚的情况

  无

  8.6银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对公司检查后提出整改意见的,应简要说明整改情况

  2021年4月,无锡银保监分局向我司下发2020年度《监管意见书》,公司针对意见书中提出的问题,逐条制定整改措施落实整改,持续跟踪并按要求及时上报。

  8.7本年度重大事项临时报告的简要内容、披露时间、所披露的媒体及其版面

  无

  8.8银监会及其省级派出机构认定的其他有必要让客户及相关利益人了解的重要信息

  无

  9、公司监事会意见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经检查,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建立了较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公司董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行职责时,未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或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

  2、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2021年度,监事会对公司的财务制度、内控制度和财务状况等进行了检查,认为公司目前财务会计内控制度健全,会计无重大遗漏和虚假记载,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情况良好。

  3、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对于公司2021年度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监事会认为:交易定价公允,符合市场原则,交易公平、公开,无内幕交易行为,也无损害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非关联股东利益的行为。

  4、公司对外担保及股权、资产置换情况

  2021年度公司无对外担保,无债务重组、非货币性交易事项、资产置换,也无其他损害公司股东利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情况。

  5、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公司已建立了适合公司运行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且在运行过程中不断修订完善。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本届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国家有关法规政策的规定,忠实履行自己的职责,进一步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

本版导读

2022-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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