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商金汇信托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报告摘要

2022-04-30 来源: 作者:

  (上接B885版)

  6.5.2.6信托赔偿准备金的提取、使用和管理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提取信托赔偿准备金947.82万元,期末余额5,068.77万元。报告期内正常管理信托赔偿准备金,未使用该准备金。

  6.6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的披露

  6.6.1关联交易方的数量、关联交易的总金额及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等。

  表6.6.1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6.6.2关联交易方与本公司的关系性质、关联交易方的名称、法定代表人、注册地址、注册资本及主营业务等。

  表6.6.2

  ■

  6.6.3逐笔披露本公司与关联方的重大交易事项

  6.6.3.1固有财产与关联方:贷款、投资、租赁、应收账款担保、其他方式等期初汇总数、本期发生额汇总数、期末汇总数。

  表6.6.3.1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6.6.3.2信托资产与关联方:贷款、投资、租赁、应收账款、担保、其他方式等期初汇总数、本期发生额汇总数、期末汇总数。

  表6.6.3.2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6.6.3.3固有财产与信托财产之间的交易金额期初汇总数、本期发生额汇总数、期末汇总数。

  表6.6.3.3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以固有资金投资公司自己管理的信托项目受益权,或购买自己管理的信托项目的信托资产均应纳入统计披露范围

  6.6.3.4信托资产与信托财产之间的交易金额期初汇总数、本期发生额汇总数、期末汇总数。

  表6.6.3.4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以公司受托管理的一个信托项目的资金购买自己管理的另一个信托项目的受益权或信托项下资产均应纳入统计披露范围。

  6.6.4逐笔披露关联方逾期未偿还本公司资金的详细情况以及本公司为关联方担保发生或即将发生垫款的详细情况。

  报告期内不存在关联方逾期未偿还本公司资金情况以及本公司为关联方担保发生或即将发生垫款情况。

  6.7会计制度的披露

  公司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对应的具体会计准则、应用指南、解释、修订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7.财务情况说明书

  7.1利润实现和分配情况

  2021年度公司母公司报表层面实现利润总额为25,391.90万元,所得税费用6,435.53万元,实现净利润18,956.37万元,合并层面实现利润总额为25,376.21万元,所得税费用6,435.53万元,实现净利润18,940.68万元。本年提取信托赔偿准备金947.82万元,提取法定公积金1,895.64万元,提取一般风险准备1,824.55万元。

  7.2主要财务指标

  表7.2

  ■

  注:资本利润率=净利润/所有者权益平均余额×100%

  信托报酬率=信托业务收入/实收信托平均余额×100%

  人均营业收入=营业收入/年平均人数(收入取自6.5.1.7中的营业收入(不含营业外收入))平均余额采取年初及各季末余额移动算术平均法。

  公式为:a(平均)=(a0/2+a1+a2+a3+a4/2)/4

  7.3对本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有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

  报告期内未发生对本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有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

  7.4公司净资本情况

  信托公司风险控制指标监管报表

  2021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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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特别事项揭示

  8.1前五名股东报告期内变动情况及原因

  报告期内,本公司实施增资扩股,注册资本从17亿元增加至28.8亿元。公司本轮增资由浙江东方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认购,各股东持股金额发生变动,具体股权比例如下:浙江东方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25.06亿股,占比87.01%,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持有2.975亿股,占比10.33%,传化集团有限公司持有0.765亿股,占比2.66%。公司于2022年1月6日完成注册资本变更的工商登记。

  8.2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及原因

  8.2.1董事变动情况及原因

  因辛洁先生辞去公司董事职务,2021年4月27日,公司股东大会选举刘钊先生为公司董事,刘钊先生的董事任职资格已获浙江银保监局核准。

  因费荣富先生辞去公司董事职务,2021年10月28日,公司股东大会选举陈新忠先生为公司董事,陈新忠先生的董事任职资格已获浙江银保监局核准。

  8.2.2监事变动情况及原因

  无。

  8.2.3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及原因

  因个人原因,公司原总经理助理张颖锋先生于2021年10月向董事会提出辞去公司总经理助理职务的申请,并经董事会审议同意。

  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同意聘任黄永庆先生为公司总经理助理,2021年5月28日,公司收到中国银保监会浙江监管局《关于黄永庆任职资格的批复》(浙银保监复[2021]367号),核准了黄永庆先生的公司总经理助理任职资格。

  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同意聘任李永良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2021年11月22日,公司收到中国银保监会浙江监管局《关于李永良任职资格的批复》(浙银保监复[2021]781号),核准了李永良先生的公司副总经理任职资格。

  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同意聘任杨光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2022年1月27日,公司收到中国银保监会浙江监管局《关于杨光任职资格的批复》(浙银保监复[2022]38号),核准了杨光先生的公司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

  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同意聘任刘征先生为公司总经理助理,2022年1月27日,公司收到中国银保监会浙江监管局《关于刘征任职资格的批复》(浙银保监复[2022]37号),核准了刘征先生的公司总经理助理任职资格。

  8.3变更注册资本、变更注册地或公司名称、公司分立合并事项

  2021年12月7日,公司本轮增资所有款项均已到位,注册资本由人民币17亿元增加至人民币28.8亿元。2022年1月6日,领取新的营业执照,完成工商注册变更手续。

  8.4公司的重大诉讼事项

  2020年8月4日,“浙金·汇实10号赤山湖PPP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受益人联储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起诉本公司。2021年10月,本公司已获取本案件一审胜诉判决,法院驳回联储证券全部诉讼请求。联储证券提起上诉,截至本报告出具之日该案件尚未获得二审判决。

  2021年9月4日,新纪元期货股份有限公司就浙金·欣悦1号财产权信托项下的优先级信托受益权损失投资起诉本公司,本项目属于事务管理类信托,本公司不承担主动管理职责,截至报告日,该案件尚未开庭。

  8.5公司及其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受到处罚的情况

  无。

  8.6银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对公司检查后提出整改意见的,应简单说明整改情况

  浙江银保监局《关于浙商金汇信托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监管的意见》(浙银保监发﹝2021﹞56号)向公司提出了五方面监管意见:一是强化顶层设计,完善股权结构和公司治理;二是提高政治站位,不折不扣落实监管政策要求;三是健全全周期管理,牢牢守住风险底线;四是守正信托本源,积极塑造转型发展新优势;五是加强内部精细化管理,提升受托履职能力。公司根据监管意见深入开展全面自查,进一步明确努力方向,细化工作举措,创新转型稳步推进,“1+5+1”核心业务年内均有突破,数字化改革全面推进,制度体系更加健全,人力资源管理更加优化,审计监督更加深入,财务管理更加精准,疫情防控、安全生产、节能减排等各项工作均扎实推进,有效保障了公司平稳运营。

  8.7本年度重大事项临时报告的简要内容、披露时间、所披露的媒体及其版面

  《浙商金汇信托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报告摘要》在证券时报2021年4月30日第B483版刊登。

  《浙商金汇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册资本变更的公告》在证券时报2022年1月7日第B013版刊登。

  8.8银保监会及其省级派出机构认定的其他有必要让客户及相关利益人了解的重要信息

  无。

  9.公司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依法合规经营,本报告的财务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结果。

本版导读

2022-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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