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2-04-30 来源: 作者:

  (上接B869版)

  1、 公司在任董事14人,出席14人;

  2、 公司在任监事5人,出席5人;

  3、 本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本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董事监事候选人、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的监票人员与北京安杰(深圳)律师事务所的见证律师列席了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审议及批准《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 议案名称:审议及批准《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 议案名称:审议及批准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4、 议案名称:审议及批准《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包括公司2021年度审计报告及公司经审核财务报表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5、 议案名称:审议及批准《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建议宣派末期股息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6、 议案名称:审议及批准《关于聘用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续聘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本公司2022年度中国审计师及安永会计师事务所担任本公司2022年度国际核数师,任期直至下届年度股东大会结束时止,并厘定其酬金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7、 逐项审议及批准《关于选举第十二届董事会非执行董事的议案》

  7.01 议案名称:审议及批准选举何建锋先生为本公司非执行董事,任期至第十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7.02议案名称:审议及批准选举蔡浔女士为本公司非执行董事,任期至第十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何建锋先生及蔡浔女士出任本公司非执行董事尚须获得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对其董事任职资格核准后方会生效。

  8、 逐项审议及批准《关于选举第十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8.01议案名称:审议及批准选举朱新蓉女士为本公司外部监事,任期至第十届监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8.02议案名称:审议及批准选举刘怀镜先生为本公司外部监事,任期至第十届监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8.03议案名称:审议及批准选举洪嘉禧先生为本公司外部监事,任期至第十届监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朱新蓉女士、刘怀镜先生及洪嘉禧先生出任本公司非职工代表监事尚须获得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对其监事任职资格核准后方会生效。

  9、 议案名称:审议及批准《公司2022年-2024年发展规划》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0、 议案名称:审议及批准《公司董事监事薪酬管理制度》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1、 议案名称:审议及批准《关于发行债券融资工具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2、 议案名称:审议及批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本次《公司章程》修订尚须获得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后方可生效。

  (三)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A股股东(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除外)在年度股东大会的的表决情况

  ■

  (四)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会议第1-10项议案为普通决议案,均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及其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2以上同意,获得通过。

  会议第11-12项议案为特别决议案,均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及其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同意,获得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安杰(深圳)律师事务所

  律师:于华明、徐敬霞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会议的召集、召开、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资格及会议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会议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 北京安杰(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1318 证券简称:中国平安 公告编号:临2022-032

  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通知于2022年4月19日发出,会议于2022年4月27日至2022年4月29日以书面传签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与投票监事5人,实际参与投票监事5人,会议有效行使表决权票数5票。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 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对《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进行了审议,意见如下:

  (1)《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的实际情况;

  (3)监事会未发现参与《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董事长马明哲任中审计报告的议案》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实施了马明哲先生担任本公司董事长的任中审计工作,就马明哲先生审计期间的经营成果真实性、经营行为合规性、内部控制有效性三方面进行检查,未发现异常。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高级管理人员离任审计报告的议案》

  本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实施了陈克祥先生离任本公司副总经理的审计工作,就陈克祥先生审计期间的经营成果真实性、经营行为合规性、内部控制有效性三方面进行检查,未发现异常。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2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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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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