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正虹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2第一季度报告
湖南正虹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0702 证券简称:正虹科技 公告编号:2022-015
2022
第一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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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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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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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湖南正虹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03月31日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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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刘献文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杨宇飞 会计机构负责人:关成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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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
法定代表人:刘献文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杨宇飞 会计机构负责人:关成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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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否
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湖南正虹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04月29日
证券代码:000702 证券简称:正虹科技 公告编号:2022-016
湖南正虹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4月29日(星期五)下午14:5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4月29日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4月29日9:15一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地点:岳阳市屈原管理区营田镇正虹路正虹办公大楼四楼会议室。
3、表决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刘献文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代理人)4名,代表股份67,041,81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1437%。其中: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代理人)2名,代表股份67,018,11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1348%;
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名,代表股份23,7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9%。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2021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总表决情况:同意67,018,11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46%;反对23,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54%;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0661%;反对23,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9339%;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
2、审议通过《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同意67,018,11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46%;反对23,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54%;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0661%;反对23,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9339%;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
3、审议通过《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同意67,018,11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46%;反对23,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54%;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0661%;反对23,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9339%;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
4、审议通过《2021年度财务报告》
总表决情况:同意67,018,11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46%;反对23,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54%;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0661%;反对23,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9339%;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
5、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67,018,11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46%;反对23,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54%;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0661%;反对23,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9339%;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
6、审议通过《2021年度利润分配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67,018,11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46%;反对23,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54%;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0661%;反对23,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9339%;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湖南联合创业律师事务所康笃华、李宇光两位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确认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所作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202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湖南联合创业律师事务所关于湖南正虹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湖南正虹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