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报告摘要

2022-04-30 来源: 作者: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具体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董事会关于非标准保留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业务涉及能源环保领域相关的技术研发、设备制造、工程设计、市场开发、技术成果转化、项目投资、融资、建设、运营等环节, 实现项目生命周期的全覆盖。

  数字环卫:依托产业创新体系和产业应用体系,结合人机协同作业模式和无人环卫商业模式的不断探索,将车路云、人工智能、车联网等智慧技术与环卫运营、生活垃圾分类、园林绿化等城市环境服务系统融合,成为集环卫产业与数字经济为一体的创新型城市环境综合服务商。

  水务生态:以城市供排水一体化项目的投资、建设、运营为核心,自有专利成套环保设备供应为驱动,业务范围包括水污染防治、水生态修复与保护、环境咨询评价、环境监测、水土保持、环境服务,及自有专利环保成套设备供应工程服务、低碳节能环保技术转移与产业化服务。

  零碳能源:以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投资、建设和运营为基础,按用户需求量身定制,提供多资源融合、多技术集成和多能源输出的智慧综合能源解决方案。

  固废及再生资源:覆盖有机固废资源化利用、危险废弃物及医疗废弃物处理处置、电子废弃物处置、报废汽车拆解及再制造、生物柴油资源化再利用、再生资源深加工、产业园区运营、生态基础设施及环境整治和再生资源线上交易等领域。

  环卫车辆及环保设备研发制造:从事环卫专用车及环保装备的设计、研发、制造与销售业务。

  (一)公司主营业务经营模式

  1、数字环卫服务业务主要采取特许经营、购买服务等方式,与项目所在地政府或环卫主管部门等签订相应协议,提供垃圾分类、垃圾回收、垃圾中转站建设、市政基础设施保洁清扫等一揽子城市环卫服务方案;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收运、清扫等智慧环卫服务领域,并衍生出环卫市政设施建设维护、环卫城市公共设施消杀等综合性城市服务项目。

  2、水生态治理业务主要采取用BOT、PPP、EPC等方式,与项目所在地政府或主管部门签署以城市供排水一体化项目投资、建设、运营的业务许可经营;同时公司在水环境综合治理业务领域具备并开展项目咨询评价资质业务。

  3、固废处置业务一般采用特许经营模式,即公司与项目所在地政府或市政管理部门签订特许经营权协议,在特许经营期限内为特定区域提供相应的服务,并收取服务费,项目具体实施方式包括BOT、TOT、PPP、托管运营等。

  4、公司再生资源回收与利用业务一方面是根据国家生态环境部和工信部制定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目录》对“四机一脑”即废弃电视机、电冰箱、洗衣机、房间空调器及微型计算机进行拆解处理并申请国家基金补贴,另一方面是对报废汽车进行回收拆解并收取相应费用。公司同时在线上交易平台对拆解过程中可二次利用的塑料、贵金属等副产品进行销售。

  5、公司全资子公司合加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主要从事环卫专用车及环保装备的设计、研发、制造与销售业务。合加新能源是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具有独立自主开发研制新产品的能力,建立了国内较为领先的环卫专用车及环保设备生产线。

  (二)主要业务经营概述

  报告期内,公司着力提升各细分业务领域的管理效率,向现有项目要效益,集中有限的资金解决项目中遇到的重点难题,加快推进建设改造进展,实现项目稳定运营。

  报告期内,公司持续推进与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的换股吸收合并暨重大重组各项工作,同时对现有项目进行了全面的盘整梳理,面临行业、市场等各种不确定性因素,公司针对业务方向、技术升级等方面进行调整,依照相关会计制度对报告期停建项目、拟退出项目计提减值。报告期内,公司在环境产业各细分领域经营概述如下:

  1、报告期内,公司在执行的环卫合同总规模约473.13亿元,年化合同额约31.26亿元。公司环卫业务总部于2021年8月迁往合肥,结合区域发展优势及业务特性,环卫板块对所属项目进行梳理,对部分区域项目采取直管试点,同时专项培养项目管理人才,狠抓项目运营回款工作。公司继续扩大无人环卫技术应用试点范围,在郑州、合肥等项目推广无人环卫场景应用。

  2、报告期内,公司水生态治理业务持续稳定运营,同时推动各地项目的技术改造工作。水务业务项目规模共计336.1万吨/日,其中污水254.41万吨/日,中水11.5万吨/日,自来水81.7万吨/日。公司2021年度存量项目签订桦南二期委托经营协议,新增处理量1.5万吨/日。本年度南昌象湖水务提标改建工程、荆门夏家湾水务3期扩建工程、鹤峰华瑞走马污水处理厂等5个项目,收到政府正式商业运营批复。FBC工艺包技术在各地得以进一步推广运用,继完成浙江、陕西改造项目之后,该技术在雄安新区及甘肃相关项目得以运用。

  3、报告期内,公司对所属固废项目进行梳理,部分项目由于资金的原因无法完工,基本不具备续建、改建或扩建的能力,公司决定终止对这部分项目的后续投资,集中资金,加快推进重点项目转入运营,实现稳定收益。截止报告期末,公司在运营的固废项目总处理能力为6728吨/日,包括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处理能力3500吨/日和垃圾填埋项目处理能力3133吨/日,医废处置项目在运营项目处理能力为95吨/日。

  4、报告期内,公司下属10家从事废旧家电拆解业务的公司共拆解“四机一脑”430.51万台;3家从事报废汽车拆解业务的子公司共拆解4.55万吨。公司再生资源业务平台对于流动资金依赖度较高且应收账款回收进度缓慢,业务受资金影响较大,上半年基本陷入停滞状态。公司各项目公司积极拓展上下游合作渠道,探索资金困境下的运营模式,努力摆脱目前的发展困境,同时积极与相关行业主管机构进行积极沟通,加快应收账款回收。

  报告期内,公司着力提升运营管理水平,集中有限的资金推进重点项目建设,加快项目收尾工作,及时退出对收益较差、建设陷入停滞的项目的投入。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会计差错更正

  单位:元

  ■

  注:计算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时需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中扣除新增归属于其他权益工具--永续债持有人应享有的权益。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1、会计政策变更

  (1)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4号》

  ①会计政策变更及依据

  财政部2021年2月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4号》(财会〔2021〕1号)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财政部于2021年8月发布了《社会资本方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4号〉》时,社会资本方在PPP项目建造期间形成的合同资产应当如何列报?》(以下简称“问答”)。本公司于2021年1月1日起执行问答的解释,对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调整。

  问答说明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一收入》(财会〔2017〕22号)和《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的相关规定,对于社会资本方将相关PPP项目资产的对价金额或确认的建造收入金额确认为无形资产的部分,在相关建造期间确认的合同资产应当在资产负债表“无形资产”项目中列报;对于其他在建造期间确认的合同资产,应当根据其预计是否自资产负债表日起一年内变现,在资产负债表“合同资产”或“其他非流动资产”项目中列报。

  本公司根据首次执行本问答的累计影响数,调整2021年1月1日的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本公司仅对在首次执行日尚未完成的合同的累计影响数进行调整。

  (2)租赁准则

  ①会计政策变更及依据

  财政部于2018年12月发布了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一一租赁》。本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对于首次执行日前已存在的合同,本公司选择不重新评估其是否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

  ②会计政策变更的影响

  执行修订后租赁准则对本公司无影响。

  2、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1)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依据

  2022年1月,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北监管局下发的《关于对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监管措施的决定》([2022]1号)(以下简称“《决定书》”)。收到决定书后,公司对公司项目实际情况、公司资产状况和内部管理涉及部分业务相关事项进行内部财务核查,发现公司的工程报量与实际投入存在偏差,现根据公司一贯执行政策及方法进行调整。公司存在的以上相关问题,导致本公司前期报表之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在建工程和应付账款等相关科目会计核算存在会计差错。经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本公司对该会计差错事项进行更正。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2022年1月,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北监管局下发的《关于对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监管措施的决定》([2022]1号)(以下简称“《决定书》”)。

  收到决定书后,公司对公司项目实际情况、公司资产状况和内部管理涉及部分业务相关事项进行内部核查,发现公司的工程报量与实际投入存在差异,按照完工百分比确认存在偏差,现根据公司一贯执行政策及方法进行调整。公司存在的以上相关问题,导致本公司2015年度、2016 年度、2017 年度、2018 年度、2019年、2020年、2021年第一至三季度财务报表之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在建工程和应付账款等相关科目会计核算存在会计差错。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对该会计差错事项进行更正。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1)债券基本信息

  ■

  (2)债券最新跟踪评级及评级变化情况

  1、2021年9月24日中诚信国际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发布《中诚信国际关于调降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主体及相关债项信用等级的公告》(信评委公告[2021]716号):经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委员会决定,将启迪环境的主体信用等级由AA调降至A+,评级展望维持负面;将“16桑德MTN003”、“17桑德MTN001”和“19启迪G2”的信用等级由AA调降至A+。

  2、2021年11月3日中诚信国际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发布《中诚信国际关于调降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主体及相关债项信用等级的公告》(信评委公告[2021]821号):综合考虑公司现状,经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委员会决定,将启迪环境的主体信用等级由A+调降至A-,评级展望维持负面;将“16桑德MTN003”、“17桑德MTN001”和“19启迪G2”的信用等级由A+调降至A-。

  (3)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近2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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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重要事项

  公司相关重要事项披露索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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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000826 证券简称:启迪环境 公告编号:2022-050

  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1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专项说明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1年度可供分配利润和利润分配预案概述

  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非标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2021年度实现营业收入8,480,986,860.20元,利润总额-4,454,259,824.72元,净利润 -4,549,999,513.54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4,539,894,376.98元,本年度期末未分配利润为-1,677,012,400.99元。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公司拟定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亦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并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二、公司 2021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

  《公司章程》对公司利润分配的政策予以明确规定,其中现金分红的条件为:公司未分配利润为正,当期可分配利润为正且公司现金流可以满足公司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的需求。公司应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与稳定性,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应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0%,且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当年未分配的可分配利润可留待下一年度进行分配;公司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

  2021 年末,公司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为-1,677,012,400.99元,母公司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为-335,268,307.66元,未满足《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条件。

  三、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当前外部形势和公司实际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相关规定,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董事会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监事会意见

  根据监管部门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监事,经过核查,我们对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发表如下意见:公司2021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预案是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未来经营发展的需要做出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公司监事会同意本项议案。(下转B682版)

  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0826 证券简称:启迪环境 公告编号:2022-047

  2021

  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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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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