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2第一季度报告

2022-04-30 来源: 作者:

  本公司及公司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张巍、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翔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阮惠仙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

  注:本季度公司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降幅较多,主要系本年国内外经济环境复杂多变,疫情形势严峻,证券市场波动加剧,公司自营投资业务产生亏损所致。公司其他业务板块收入与上年同期有所增长或基本持平。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一)公司债务融资相关事项

  为及时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要,有序、高效开展公司债务融资工作,公司对债务融资工具进行统筹管理。2022年1-3月,公司合理安排债务融资工作,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累计30亿元,短期融资券累计10亿元。截至2022年3月31日,公司债务融资工具总体待偿余额为288.80亿元。

  (二)分支机构注册地址变更及撤销情况

  1.报告期内,公司分支机构注册地址变更情况如下:

  ■

  2.报告期内,为进一步优化营业网点布局并加强资源整合,推进财富管理业务转型升级,公司共撤销5家证券营业部,具体情况如下:

  ■

  上述情况对公司业绩无重大影响。

  (三)诉讼、仲裁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以下重大诉讼、仲裁事项:涉案金额超过一千万元,且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的诉讼、仲裁事项;涉及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被申请撤销或者宣告无效的诉讼;证券纠纷代表人诉讼。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未达重大诉讼和仲裁披露标准的其他未了结诉讼和仲裁程序的案件(不含资产管理案件、第三方代起诉案件和通道类业务案件)涉案总金额为17,473.60万元。

  (四)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

  2022年2月,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等议案,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对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相关内容进行了调整。2022年3月,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获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2022年4月,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详见公司于2022年2月19日、3月15日、3月29日、4月13日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司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批复的要求以及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03月31日

  单位:元

  ■

  法定代表人:张巍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翔 会计机构负责人:阮惠仙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

  (二)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否

  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002939 证券简称:长城证券 公告编号:2022-033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公司全体监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2日发出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书面通知。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米爱东女士召集,于2022年4月2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出席监事5名,实际出席监事5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就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出具如下审核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于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

  特此公告。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002939 证券简称:长城证券 公告编号:2022-032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公司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2日发出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书面通知。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张巍先生召集,于2022年4月2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出席董事12名,实际出席董事12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合规负责人2021年度考核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于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

  三、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办法》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

  四、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公司〈董事会授权决策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30日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939 证券简称:长城证券 公告编号:2022-034

  2022

  第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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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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