猛狮新能源科技(河南)股份有限公司2022第一季度报告

2022-04-30 来源: 作者:

  猛狮新能源科技(河南)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684 证券简称:*ST猛狮

  2022

  第一季度报告

  重要内容提示

  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1、货币资金2022年3月31日较2021年末增加4,502.37万元,上升了79.41%,主要是报告期内子公司三门峡猛狮收到退回的土地款及处置长期资产收回的款项。

  2、交易性金融资产2022年3月31日较2021年末增加148.84万元,上升了290.93%,主要是报告期内子公司厦门高容为提高营运资金使用效率,购买的短期结构性存款。

  3、应收款项融资2022年3月31日较2021年末减少360.64万元,下降了83.38%,主要是应收票据背书转让或到期承兑导致。

  4、其他非流动资产2022年3月31日较2021年末减少6,955.56万元,下降了37.53%,主要是报告期内预付土地款退回及预付购车款转固定资产所致。

  5、其他非流动负债2022年3月31日较2021年末减少993.87万元,下降了57.09%,主要是报告期内子公司郑州达喀尔全款租购通业务处置部分车辆。全款租购通业务模式为:在接受客户委托采购车辆并办理车辆登记后,车辆由客户使用,后续本公司仍需提供购买车辆保险、车辆年检等系列服务,约定服务期限满时将车辆过户至客户名下,届时客户取得车辆所有权。考虑其资产的特殊性,且服务期内公司仍承担资产相关的风险,公司将该项资产在其他非流动资产列示,对应的负债在其他非流动负债列示,并将其他非流动资产和其他非流动负债对冲后以净额反映在资产负债表中,负债余额实质为公司所收取客户的增值税款项,当将车辆过户至客户时,将会导致其他非流动负债减少。

  6、2022年一季度管理费用比上年同期减少3,108.58万元,同比下降37.75%,主要是上年同期计提的员工离职补偿较多,及部分工厂在2022年产能有所扩大,导致计入管理费用的折旧同比减少。

  7、2022年一季度财务费用比上年同期减少3,937.79万元,同比下降45.51%,主要是2021年部分债权人对公司债务实施豁免,导致计提的财务费用减少。

  8、2022年一季度其他收益比上年同期增加155.88万元,同比上升60.32%,主要是报告期内获取的政府补助较多。

  9、2022年一季度营业外支出比上年同期减少2,675.43万元,同比下降40.93%,主要是2021年部分债权人对公司债务实施豁免,导致计提的罚息、违约金等减少。

  10、2022年一季度所得税费用比上年同期增加142.57万元,同比上升12,899.82%,主要是子公司达喀尔由于固定资产折旧税会差异计提的递延所得税费用。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破产重整

  一、债权人申请

  因资金状况紧张,公司存在债务逾期的情形。公司于2021年5月10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被申请破产重整(预重整)的提示性公告》,债权人广州焕森向深圳中院提交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公司于2021年8月21日披露了《关于债权人广州焕森投资有限公司撤回对公司破产重整(预重整)申请的公告》,申请人广州焕森撤回对公司的破产重整申请。

  二、公司申请

  公司于2021年5月25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被申请破产重整(预重整)的提示性公告》,债权人汕头市澄海区沪美蓄电池有限公司已向深圳中院提交对公司的重整申请,深圳中院已接收材料。

  公司于2021年5月25日披露了《关于拟向法院申请重整的提示性公告》,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六次(临时)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向法院申请重整的议案》,公司拟向深圳中院申请对公司进行重整,该事项已经通过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已向深圳中院提交对公司的重整申请,深圳中院已决定对公司启动预重整,并指定深圳市金大安清算事务有限公司和北京市安理(深圳)律师事务所担任预重整期间管理人。

  公司于2021年10月29日披露了《关于公司预重整进展暨签署投资意向协议的公告》,公司与东方三峡(成都)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签署了《猛狮新能源科技(河南)股份有限公司与东方三峡(成都)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猛狮新能源科技(河南)股份有限公司破产重整之投资意向协议》,东方三峡及/或其指定关联方有意向以产业投资人的身份参与公司重整。

  公司于2021年12月4日披露了《关于公司申请重整未被法院受理的公告》,深圳中院裁定不予受理申请人猛狮新能源科技(河南)股份有限公司的破产重整申请。

  公司于2021年12月14日披露了《关于公司申请重整进展暨提起上诉的提示性公告》,因不服深圳中院作出的不予受理公司重整申请的上述裁定,公司依法向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公司已于2021年12月13日向原审法院深圳中院递交《民事上诉状》,请求撤销深圳中院作出的(2021)粤03破申409号民事裁定书;指令深圳中院受理公司提出的破产重整申请。

  公司于2022年3月31日披露了《关于公司申请重整进展暨撤回上诉的公告》,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向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提交了《撤回上诉申请书》,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准许公司撤回上诉、一审裁定自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猛狮新能源科技(河南)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

  ■

  法定代表人:王少武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赖其聪 会计机构负责人:赖其聪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

  法定代表人:王少武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赖其聪 会计机构负责人:赖其聪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

  (二)审计报告

  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猛狮新能源科技(河南)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4月29日

本版导读

2022-04-30

信息披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