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旭蓝天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2-04-30 来源: 作者:

  证券代码:000040 证券简称:东旭蓝天 公告编号:2022-013

  东旭蓝天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负责召集,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为:2022年5月17日(星期二) 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2年5月17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5月17日上午9:15至9:25、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5月17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本次年度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2、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以上两种方式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网络投票包含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

  (六)股权登记日:2022年5月12日(星期四)

  (七)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本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3、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4、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5、公司董事会同意列席的其他人员。

  (八)召开地点:北京市西城区菜园街1号综合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提案名称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

  ■

  注:本次股东大会设置“总议案”(总议案不包含累积投票议案),对应的提案编码为100。1.00代表提案1,2.00代表提案2,并以此类推。

  (二)披露情况:本次会议审议的提案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7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内容。

  (三)《关于与东旭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的关联交易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为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东旭集团有限公司需回避表决。

  此外,由于本公司董事会于2021年9月14日进行了换届,第九届、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分别向董事会递交了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披露的《独立董事2021年度述职报告》。

  三、会议登记事项

  (一)现场股东大会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当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股东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凭证,凭上述文件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授权股东本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授权股东的股票账户卡、授权股东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凭证,凭上述文件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境外机构为主要负责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境外机构为主要负责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境外机构为主要负责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国内法人股东需要,如法人代表证明书、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还应出示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3)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会议的,应持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的营业执照、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股东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股东为个人的,还应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股东为法人的,还应持本单位营业执照、参会人员身份证、单位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法人代表证明书。

  (4)异地股东可通过信函、传真或者电子邮件的方式进行登记。

  (5)参会代表请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及股东账户卡原件,以备律师验证。

  2、登记时间:2022年5月13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3、登记地点:深圳市东门中路1011 号鸿基大厦25楼证券部、北京市西城区菜园街1号615办公室

  (二)会议联系方式等情况

  电话:0755-82367726 邮箱:sz000040@126.com

  邮编:518001 联系人:刘莹

  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重大突发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注意事项:本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位于北京市,现场参会股东请务必提前关注并遵守北京市有关疫情防控期间健康状况申报、隔离、观察等规定和要求。本公司将严格遵守政府有关部门的疫情防控要求,对现场参会股东采取事前填报《访客申请表》、体温监测、查验健康申报系统等疫情防控措施。出现发热等症状、不按照要求佩戴口罩或未能遵守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和要求的股东将无法进入本次股东大会现场。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本议案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东旭蓝天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七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040;投票简称:蓝天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全部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年5月17日上午9:15至9:25、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5月17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身份证号码: )

  代表本人(单位)出席东旭蓝天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本人(单位)已充分了解本次会议有关审议事项及全部内容,表决意见如下:

  ■

  委托人签名(委托单位公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委托单位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单位)股东账号:

  委托人(单位)持股数:

  委托书签发日期:

  委托书有效期:

  

  证券代码:000040 证券简称:东旭蓝天 公告编号:2022-015

  东旭蓝天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旭蓝天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7日披露了《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2021环境、社会及治理报告》等相关公告,经审核发现部分内容有误,现将原公告相关内容更正如下:

  一、《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二、会议审议事项”

  更正前:

  (一)提案名称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

  ■

  (三)《关于与东旭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署的关联交易议案》 为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东旭集团有限公司需回避表决。

  更正后:

  (一)提案名称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

  ■

  (三)《关于与东旭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署的关联交易议案》、 《关于公司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为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东旭集团有限公司需回避表决。

  “附件2:授权委托书中表决意见表格”

  更正前:

  ■

  更正后:

  ■

  二、《公司2021环境、社会及治理报告》“数说2021”经营栏数据

  更正前:

  归母净利润5.9亿

  更正后:

  归母净利润-5.9亿

  除上述更正内容外,原《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司2021环境、社会及治理报告》其他内容均不变。对更正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公司深表歉意,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

  特此公告。

  东旭蓝天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三十日

本版导读

2022-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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