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银宝山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2022-04-30 来源: 作者:

  证券代码:002786 证券简称:银宝山新 公告编号:2022-021

  深圳市银宝山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银宝山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了相应变更。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变更原因

  1、2021年2月2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4号〉的通知》(财会〔2021〕1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4号”),规定了关于社会资本方对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合同的会计处理、基准利率改革导致相关合同现金流量的确定基础发生变更的会计处理,解释第14号文自公布之日起施行。2021年1月1日至施行日新增的有关业务,根据解释第14号进行调整。

  2、2021年12月31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的通知》(财会〔2021〕35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5号”),规定了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关于资金集中管理相关列报、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解释第15号文“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内容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关于资金集中管理相关列报”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根据上述会计准则的修订及执行期限要求,公司对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调整。

  (二)会计政策变更的日期

  根据财政部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

  (三)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四)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4号、解释第15号相关规定;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自实施日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4号、解释第15号相关规定,该会计政策变更对本报告期和可比期间财务报表均无重大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深圳市银宝山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2786 证券简称:银宝山新 公告编号:2022-022

  深圳市银宝山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银宝山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接到股东深圳市宝山鑫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山鑫”)通知,获悉宝山鑫所持有公司的部分股份已经解除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1、本次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

  注:宝山鑫质押于深圳市高新投集团有限公司的880万股,由原质押到期日2021年9月16日,延期至2022年9月21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9月17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股东股份质押延期购回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75)。

  2、股东股份累计质押基本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

  二、备查文件

  1、解除证券质押登记通知;

  2、持股5%以上股东每日持股变化明细;

  3、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特此公告

  深圳市银宝山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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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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