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报告摘要

2022-04-30 来源: 作者:

  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代码:600732 公司简称:爱旭股份

  2021

  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根据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公司2021年度实现合并口径归母净利润为-12,555.51万元,截至2021年末公司(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870.56万元。

  鉴于公司2021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在兼顾公司目前经营情况、2022年资金安排、公司未来发展规划及股东利益的前提下,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制定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2021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该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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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2021年,建立绿色低碳能源体系、通过“碳达峰、碳中和”实现绿色经济、循环经济的观念日益得到全球各国和民众的广泛认同,纷纷采取行动逐步实现这一“双碳”目标。光伏发电以其低碳、低成本、广泛性等诸多优势,成为替代传统化石能源的主力军。全球对光伏产品的需求不断增长,光伏产业链各环节纷纷扩产以满足日益增长的市场需求,报告期内公司所处光伏行业的发展情况、趋势如下:

  1、 加快发展可再生能源已取得全球广泛认同

  随着出现恶劣天气频次的增多和传统化石能源供应的大幅波动,可再生能源替代传统化石能源成为日益明显的发展趋势,构建绿色低碳能源体系成为全球各国政府优先任务,各国已经出台或正在制订更大力度的支持可再生能源发展政策。至2021年11月,177个国家(约占所有国家的90%)正考虑碳排放净零目标,9个国家宣布已经实现净零,16个国家将净零目标写入法律,21个国家声明或承诺达到净零,59个国家提到净零政策,72个国家就净零目标正在进行讨论。2021年,美国重返《巴黎气候协定》,欧盟《2030年气候目标计划》将2030年温室气体减排目标由原来的40%提升至55%,日本国会参议院正式通过《全球变暖政策推进法》,明确到2050年实现碳中和的目标。中国积极实施“双碳战略”,宣布到2030年,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量比2005年下降65%以上,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25%左右,二氧化碳排放量达到峰值并实现稳中有降的碳达峰目标。控制碳排放、实现碳达峰已经成为各国能源政策的核心。

  2、全球光伏装机量再创新高

  光伏发电作为现阶段最具有广泛、成本、安全可靠三大优势的可再生能源,得到了全球的认可和重视。截至2021年11月15日,194个国家提交了“碳排放”的《国家自主承诺》,其中182个国家将可再生能源纳入《国家自主承诺》中,144个国家制定了可再生能源量化目标,109个国家关注电力的发展。根据中国光伏行业协会统计,2021年全球光伏新增装机量为170GW,同比增长30.77%,预计2022年全球光伏新增装机量为195-240GW。在全球多国“碳中和”目标、清洁能源转型及绿色复苏目标的推动下,2022-2025年全球光伏年均新增装机量将达到232-286GW。

  3、我国光伏装机量继续保持世界第一

  2021年,我国光伏新增装机54.88GW,为历年最高,连续9年保持世界第一。其中,集中式电站25.60GW、分布式电站29.28GW,分布式新增装机比例首次超过50%。至2021年底,我国光伏累计装机量达到306GW,连续7年位居全球首位。据中国光伏协会预测,2022年我国光伏新增装机量将达到75-90GW,持续保持高速增长。预计2022-2025年,我国年均光伏新增装机量将达到83-99GW。

  公司始终专注于高效太阳能电池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营产品和经营模式没有发生改变。公司围绕“以客户为中心”的理念,坚持规模化、精细化生产和量产技术创新双轮驱动,在疫情、限电、硅料供应紧张等多重不利影响下,积极采取有效措施,不断创新,优化了供应链体系,在困境中努力寻求突破,促进公司平稳发展。2021年,公司相关业务扎实推进,营业收入和销售规模继续扩大,全年电池出货量继续保持增长,经营业绩虽然有所下降但公司始终坚持研发创新,N型电池技术研发取得新突破,应用新技术的电池产能项目有序推进,为公司未来发展奠定基础。公司报告期内具体业务发展情况,请详见本节“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部分。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东情况

  4.1 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2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0732 股票简称:爱旭股份 编号:临2022-025

  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1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2,555.51万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余额为-870.56万元。

  鉴于公司2021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在兼顾公司目前经营情况、2022年资金安排、公司未来发展规划及股东利益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拟定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1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

  鉴于公司的盈利状况以及光伏行业面临快速发展机遇,同时结合公司的经营情况和战略规划需求,为更好的满足市场对于高效电池片产品的需求,公司需加快推进新型电池产能的建设,对经营性流动资金需求较大。经综合考虑公司长期发展目标和短期经营实际情况,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的前提下,董事会研究拟定了2021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分配方案,以保障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更好地维护股东的长远利益。

  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利润分配政策的规定。

  三、公司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和计划

  2021年末公司剩余未分配利润将转入下一年度,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生产经营发展和以后年度利润分配,为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的顺利实施以及健康、可持续发展提供可靠的保障。

  四、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2年4月29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的盈利状况、未来业务发展及资金需求的具体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利润分配政策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2022年4月29日,公司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实际经营、盈利情况、可分配利润的充裕程度及股东利益,有利于公司的长期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五、上网文件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六、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0732 证券简称:爱旭股份 编号:临2022-028

  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使用自有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现金管理受托方:银行等金融机构。

  ● 现金管理资金额度:拟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总额度不超过20亿元(含本数),在额度内可以滚动使用。

  ● 现金管理投资类型: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结构性存款或大额存单等保本型理财类产品或存款类产品。

  ● 现金管理期限: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年度董事会召开之日止。

  一、现金管理概述

  (一) 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1、资金来源: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基于日常经营产生的自有资金,主要为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及其他各类保证金、短期经营流动资金等。

  2、目的:为提高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和资金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及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在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该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3、资金额度:拟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额度不超过20亿元(含本数),在额度内可以滚动使用。

  4、有效期限: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年度董事会召开之日止。

  5、拟购买产品类型: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结构性存款或大额存单等保本型理财类产品或存款类产品。

  6、受托方:公司拟购买的理财类产品或存款类产品的受托方为银行等金融机构,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构成关联交易。

  7、授权:授权公司董事长根据实际需要在额度范围内行使决策权,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的其他人审核并签署相关合同及其他文件,并由公司资金管理部负责具体实施与管理。

  (二)公司内部履行的审批程序

  公司于2022年4月29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现金管理事项的资金额度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现金管理合同的主要内容

  公司将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在上述资金额度内与银行等金融机构洽谈相关现金管理合同,具体合同内容经由公司资金管理部与金融机构商谈后确定。

  三、风险控制措施

  为控制风险,公司将对拟购买的理财类产品或存款类产品进行严格评估,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较好的结构性存款或大额存单等保本型产品;公司的资金不会用于其他证券投资,不会购买以股票及其衍生品及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的理财产品。公司资金管理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投资产品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风险。

  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总额为179.00亿元,负债总额123.18亿元,净资产额55.82亿元;2021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54.71亿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23亿元。

  在确保不影响日常经营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短期的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资金成本,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如公司因重大项目投资或经营需要资金时,公司将终止购买或及时赎回现金管理产品以保证公司资金需求,不会影响公司的日常经营及主营业务正常开展。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拟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结构性存款或大额存单等保本型理财类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其购买目的在于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在审批额度内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业务。

  六、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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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风险提示

  公司将本着严格控制风险的原则购买风险可控的保本型理财类产品或存款类产品,但金融市场波动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风险、政策风险、流动性风险、不可抗力风险等风险因素从而影响预期收益。

  八、上网文件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九、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9日

  (下转B994版)

本版导读

2022-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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