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华健康医疗股份有限公司2022第一季度报告
宜华健康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0150 证券简称:宜华健康 公告编号:2022-50
2022
第一季度报告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除以下存在异议声明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外的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公司独立董事丁海芳无法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理由如下:
(1)、未准确计量资产价值、充分披露资产受限情况。形成股东占用,侵占上市公司利益、损害中小投资者利益;如,与“康馨莲塘养老项目”相关的资产;
(2)、无法判断是否完整披露对外负债。如,资产负债表日并表范围内公司未能提供全部银行开户清单和银行对账单给审计机构,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核实货币资金的存在、完整性、权利和义务及准确性,也无法保证是否存在因银行询证函未回函而未发现的未计其他债务事项;
(3)、预计负债的准确性。资产负债表日存在大量债务逾期,涉案诉讼较多,未有确凿证据表明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被准确计量,未有确凿证据表明报表列示预计负债该账面价值已真实反映当前最佳估计数;
(4)、未审慎执行会计政策变更。将部分自用房地产确认为投资性房地产并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确认收益不符合有关规定,如建安山海中心部分自用商业办公楼。
请投资者特别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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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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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货币资金较期初减少31.52%,主要系由于本期归还部分筹资款所致;
在建工程较期初减少69.74%,主要系本期结转在建工程所致;
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降低26.26%,主要是由于本期较上年同期减少合作诊疗中心业务及部分医疗后勤项目撤场所致;
营业成本较上年同期降低30.17%,主要系本期营业收入减少,营业成本对应减少所致;
税金及附加较上年同期增长48.73%,主要系本期计提房产税较上年同期增加所致;
销售费用较上年同期降低53.51%,主要系本期收入规模降低,相应收缩费用所致;
投资收益较上年同期降低108.35%,主要系上年同期处置孙公司所致;
信用减值损失较上年同期增长46.27%,主要系本期计提坏账准备增多所致。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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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宜华健康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3月31日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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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刘壮青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肖忠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博雁
合并资产负债表(续)
编制单位:宜华健康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3月31日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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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刘壮青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肖忠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博雁
合并利润表
编制单位:宜华健康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1-3月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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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刘壮青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肖忠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博雁
合并现金流量表
编制单位:宜华健康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1-3月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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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刘壮青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肖忠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博雁
(二)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否
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宜华健康医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