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丹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报告摘要

2022-04-30 来源: 作者:

  深圳丹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618 证券简称:丹邦科技 公告编号:2022-033

  2021

  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广深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2021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第9.3.11规定其他情形,公司也将存在被终止上市风险。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1、FPC、COF柔性封装基板及COF产品

  FPC(Flexible Printed Circuit Board)即柔性印制电路板,是连接电子零件用的基板和电子产品信号传输的媒介。COF柔性封装基板作为FPC的高端分支产品,指还未装联上芯片、元器件的封装型柔性基板,在芯片封装过程中,起到承载芯片、电路连通、绝缘支撑的作用,特别是对芯片起到物理保护、提高信号传输速率、信号保真、阻抗匹配、应力缓和、散热防潮的作用。COF产品(Chip on flexible printed circuit)是用COF柔性封装基板作载体,将半导体芯片直接封装在柔性基板上形成的芯片封装产品。

  2、聚酰亚胺薄膜(PI膜)

  聚酰亚胺薄膜(PI膜)是一种新型的耐高温有机聚合物薄膜,按照用途分为一般绝缘和耐热为主要性能指标的电工级和赋有高挠性、低膨胀系数等性能的电子级。用于电子信息产品中的电子级PI薄膜作为特种工程材料具有其他高分子材料所无法比拟的高耐热/氧性能、优良的机械性能、电性能及化学稳定性,被称为“黄金薄膜”。

  公司在深化与现有客户良好合作的基础上,积极拓展国内外市场,持续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同时继续沿着公司产业链延伸,拓宽PI膜应用领域。不断丰富产品结构、持续提升产品技术水平以响应市场变化与客户需求的能力,是公司当前及未来重要的业绩驱动因素。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元

  ■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鉴于广深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2021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3.11条第一款第(三)项,公司股票将被深圳证券交易所终止上市。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证券代码:002618 证券简称:丹邦科技 公告编号:2022-030

  深圳丹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丹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4月22日以电子邮件、电话、专人送达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22年4月29日在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董事5人,实际参加董事5人(独立董事张红艳女士以通讯方式参加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刘萍先生主持,部分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公司总经理谢凡先生向全体董事汇报了《2021年度总经理报告》,全体董事认为该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 2021 年度公司整体运作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公司董事长受第四届董事会委托,向本次会议做《公司 2021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同时独立董事张红艳女士、徐明华先生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2021 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证券法》、《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结合公司自身实际情况,完成了 2021 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及审议工作。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就该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2021年年度报告》、《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其中《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认为2021年财务决算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1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1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利润分配预案》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决定2021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独立董事就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可内部控制评价结果,并将积极落实整改方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就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1年度薪酬的议案》

  经核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

  董事会秘书崔丹丹、时任财务负责人刘强2021年度薪酬: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董事长刘萍2021年度薪酬: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1票回避。关联董事刘萍回避表决。

  董事、总经理谢凡2021年度薪酬: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1票回避。关联董事谢凡回避表决

  董事、财务负责人陈东东2021年度薪酬: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1票回避。关联董事陈东东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张红艳2021年度薪酬: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1票回避。关联董事张红艳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徐明华2021年度薪酬: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1票回避。关联董事徐明华回避表决

  时任董事龚艳2021年度薪酬: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1票回避。关联董事龚艳回避表决

  时任董事陈文彬2021年度薪酬: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1票回避。关联董事陈文彬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通过了《关于非标准意见专项说明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会将积极落实、完善各项整改措施。与公司管理层共同建立良好的内部控制系统。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的《关于非标准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发表了合理性说明,独立董事就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2021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9、审议通过了《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实收资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公告》。

  10、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证券法》、《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结合公司自身实际情况,完成了 2022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及审议工作。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就该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1、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经审核,董事会通过了《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其他说明及风险提示:

  公司将根据工作进展在法定期限内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本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丹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002618 证券简称:丹邦科技 公告编号:2022-031

  深圳丹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丹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4月22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22年4月29日下午在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监事3人,实际参加监事3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东东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以书面记名投票的方式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具体详见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深圳丹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2021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16,244,702.53元,净利润-221,147,198.74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21,147,198.74元,截止2021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1,631,203,136.88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933,517,998.47元,每股净资产1.70元,基本每股收益-0.40元。上述财务指标已经深圳广深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出具审计报告确认。

  经认真审核,公司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根据深圳广深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出具的公司2021年度审计报告,公司净利润为负,公司2021年度拟不进行现金分红、不送红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

  经认真审核,公司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此议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未侵犯公司及股东利益,符合公司发展需求。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关于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认真审核,公司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董事会出具的《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及运行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经审议,根据深圳广深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审计,公司截止2021年12月31日合并财务报表未分配利润-605,061,766.12元,公司未弥补亏损金额-221,147,198.74元,公司实收股本547,920,000元,公司未弥补亏损金额超过实收股本总额的三分之一。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了《董事会关于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被出具非标准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的议案》

  鉴于深圳广深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对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非标准意见的审计报告,认为除“无法表示意见”部分所述事项可能产生的影响外,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1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1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监事会对此予以理解。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深圳丹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002618 证券简称:*ST丹邦 公告编号:2022-033

  深圳丹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停牌暨可能

  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根据深圳丹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度报告》和《2021年度审计报告》,深圳广深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为2021年度财务报告出具的意见类型为无法表示意见,公司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修订)》第9.3.11条(三)项之终止上市条款,公司股票将可能被终止上市。

  2、公司股票自2022年5月5日(周四)开市起停牌。

  一、公司股票触及的终止上市情形

  公司2020年度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净利润为负值且全年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2020年度财务报表被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及2020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被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否定意见,触及了《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有关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和其他风险警示规定的情形,公司股票交易于2021年4月30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和“其他风险警示”。

  根据公司《2021年度报告》和《2021年度审计报告》,深圳广深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为2021年度财务报告出具的意见类型为无法表示意见,公司触及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修订)》第9.3.11条(三)项之终止上市条款。

  二、历次终止上市风险提示公告的披露情况

  公司已分别于2022年3月24日、2022年4月1日、2022年4月12日、2022年4月16日、2022年4月23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2-016)、《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第二次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2-017)、《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第三次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2-018)、《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第四次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2-020)、《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第五次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2-024)、《关于延期披露2021年年度报告及2022年一季度报告暨公司股票存在终止上市交易风险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2-025)。《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第七次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2-026)。

  三、公司股票停牌及后续终止上市决定情况

  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修订)》的第9.3.12条之规定,公司股票于2022年5月5日起停牌。

  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修订)》的第9.3.13、9.3.14条之规定,深交所自公司股票停牌之日起五个交易内,向公司发出拟终止公司股票上市的事先告知书。公司收到终止上市告知书后,可以根据规定申请听证,提出陈述和申辩。深交所由上市委员会就是否终止公司股票上市事宜进行审议,并根据上市委员会的审核意见作出是否终止公司股票上市的决定。

  四、公司股票复牌及进入退市整理期交易的提示

  若公司股票被深交所决定终止上市,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第9.6.1、9.6.2、9.6.10条之规定,自深交所公告对公司股票作出终止上市决定之日起五个交易日后的次一交易日复牌并进入退市整理期交易。退市整理期间,公司的证券代码不变,股票简称后冠以退标识,退市整理股票进入风险警示板交易。退市整理期的交易期限为十五个交易日。退市整理期间,公司股票原则上不停牌。如公司因特殊原因向深交所申请股票全天停牌的,停牌期间不计入退市整理期,且停牌天数累计不得超过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于退市整理期届满的次一交易日摘牌,公司股票终止上市。

  五、其他相关说明

  1、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的相关规定,公司退市后如果满足深交所重新上市条件,可以向深交所申请重新上市。公司将全力维护好日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继续争取各方支持,积极做好员工、债权人、投资者的沟通协调工作,促使公司尽快恢复并增强持续经营能力,实现绿色、持续、高质量发展战略目标,为股东和社会创造经济价值和文化价值。

  2、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有关公司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丹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30 日

本版导读

2022-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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