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2第一季度报告

2022-04-30 来源: 作者:

  绿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0502 证券简称:*ST绿景 公告编号:2022-034

  2022

  第一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1、2022年2月24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2022年3月14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变更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

  2、公司于2022年3月29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出售控股子公司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与佛山市鑫之和房地产租赁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之和”)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将公司持有的佛山市瑞丰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佛山瑞丰”)66.25%的股权转让给鑫之和,转让价格1,408.12万元。瑞丰应收公司往来款余额800.00万元,根据双方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公司应付佛山瑞丰的800.00万元债务转移给鑫之和,鑫之和向佛山瑞丰承担800.00万元的偿还义务。2022年3月30日,公司收到鑫之和以现金支付方式的股权转让款608.12万元。通过本次交易,公司房地产子公司佛山瑞丰整体得以剥离,2022年4月19日,股权转让的过户手续办理完毕,公司不再持有佛山瑞丰任何股权。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绿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03月31日

  单位:元

  ■

  法定代表人:金志峰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朱颖梅 会计机构负责人:叶雅瑜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

  法定代表人:金志峰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朱颖梅 会计机构负责人:叶雅瑜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

  (二)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否

  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绿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本版导读

2022-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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