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力士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022-04-30 来源: 作者:

  (上接B713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4月30日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及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1年年度报告》。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目前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健全以及执行监督的实际情况,对公司内部控制的总体评价是客观、准确的。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4月30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6.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审计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了鉴证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4月30日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及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7.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以遵守市场公允定价原则为基础并结合实际市场情况进行,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并未构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4月30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8.审议通过了《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4月30日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9.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暨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4月30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章程(2022年4月)》及《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三力士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224 证券简称:三力士 公告编号:2022-017

  债券代码:128039 债券简称:三力转债

  三力士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一一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三力士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将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作专项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三力士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285号)核准,公司于2018年6月8号公开发行了62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价格为每张100元,募集资金总额62,000万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1,563.40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60,436.60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18年6月14日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8]第ZF10523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二)2021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止2021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

  ■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监管协议的签署及执行情况

  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柯桥支行、保荐机构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及浙江三力士智能装备制造有限公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分行、保荐机构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公司及浙江三力士智能装备制造有限公司与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越城支行、保荐机构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要求制订了《三力士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董事会为本次募集资金批准开设了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柯桥支行专项账户、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分行专项专户、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越城支行专项专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

  截止2021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如下: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1年度,本公司实际使用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人民币15,840,822.00元,具体情况详见附表1:《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五)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六)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或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七)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使用的情况。

  (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2021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及终止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保荐机构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2021年5月19日,公司召开的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及终止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决定将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建设完毕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智能仓储配送中心建设项目”和“全自动控制系统项目”结项,并将未实施完毕的“年产150台智能化无人潜水器新建项目”终止,上述募投项目结项及终止后的节余募集资金将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九)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1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及终止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保荐机构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2021年5月19日,公司召开的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及终止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决定将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未实施完毕的“年产150台智能化无人潜水器新建项目”终止,该募投项目终止后的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问题。

  六、专项报告的批准报出

  本专项报告于2022年4月29日经公司董事会批准报出。

  附表 :1、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三力士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三十日

  附表1:

  公开发行可转债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三力士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1:年产150台智能化无人潜水器新建项目是基于项目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战略要求,经过前期充分的可行性论证,预测具有良好的行业发展前景和盈利能力。项目所处行业最近两年获得了一定的发展,但是由于大量的国内机构切入该行业,至 2020 年国内水下机器人企业已超过 50 家,导致行业竞争非常剧烈,使得公司项目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受到多方面因素影响,无法在计划时间内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以及获取有利的市场份额和预期盈利水平。若继续投入,项目运作周期较长,难以达到预期效益,进而导致资源浪费。因此为了更好的提升资金使用效率,保护股东利益,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公司于2021 年终止了该募投项目的实施,该项目剩余募投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主营业务的发展。该项目已经完成的厂房、办公楼用于出租及公司自用。

  注2: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1)在保证项目顺利进展的前提下,公司充分利用现有技术优势和行业经验,优化项目的各个环节,加强费用控制和管理;在项目建设过程中,本着节约、合理的原则,科学、审慎地使用募集资金,并充分利用现有的生产布局及共用部分基础设施,节省了大量的前期工程建设费用;

  (2)公司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根据技术革新,对原有项目设计布局、工艺流程的改造等方面进行了优化和改进,使采购成本得到有效控制,在设备选型上, 多方比价,并充分发挥采购优势,节约了设备购置支出。

  注3:2021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及终止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保荐机构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2021年5月19日,公司召开的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及终止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决定将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建设完毕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智能仓储配送中心建设项目”和“全自动控制系统项目”结项,并将未实施完毕的“年产150台智能化无人潜水器新建项目”终止,上述募投项目结项及终止后的节余募集资金将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三力士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证券代码:002224 证券简称:三力士 公告编号:2022-019

  债券代码:128039 债券简称:三力转债

  三力士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1、三力士股份有限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预计2022年度向关联法人浙江集乘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以下简称“集乘网络”)采购公司所需的机物料、劳保用品等产品,向集乘网络销售橡胶V带等产品,并提供房屋等资产出租。

  2、关联人名称:集乘网络。

  3、关联交易预计总金额:不超过16,000万元。

  4、去年同类交易实际发生总金额:7,047.71万元。

  5、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已于2022年4月29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吴琼瑛女士回避表决。董事吴培生先生为吴琼瑛女士的父亲,董事郭利军为吴琼瑛女士的丈夫,均回避表决。其余三位非关联董事全部同意该关联交易事项。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该议案将提交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吴培生先生、吴琼瑛女士需回避表决。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关联人名称:浙江集乘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吴琼瑛

  注册资本:3,333.33万元

  主营业务:一般项目:软件开发;计算机系统服务;软件销售;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品牌管理;会议及展览服务;企业管理咨询;市场营销策划;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特种设备销售;日用百货销售;橡胶制品销售;五金产品批发;五金产品零售;润滑油销售;汽车零配件零售;汽车零配件批发;汽车装饰用品销售;针纺织品及原料销售;产业用纺织制成品销售;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建筑材料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金属材料销售;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电线、电缆经营;冶金专用设备销售;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住房租赁;图文设计制作;平面设计;广告设计、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食品经营;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住所: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柯岩街道秋湖村凤凰创新园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截至2021年12月31日,集乘网络总资产4115.00万元,净资产-831.91万元,2021年1-12月主营业务收入8772.41万元,净利润-345.73万元。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吴琼瑛女士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和董事长,同时间接控制浙江集乘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并担任集乘网络的法定代表人及执行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浙江集乘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为公司的关联方,集乘网络与公司发生的交易将按照关联交易要求进行审议和披露。

  3、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交易系正常的生产经营所需。关联方集乘网络是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的互联网平台公司。上述关联方依法存续、资信情况良好,根据公司与其以往的商业往来情况,关联方能够履行与公司达成的协议,公司认为其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及子公司根据实际生产经营需要,向关联方采购机物料、劳保用品等产品,向其销售橡胶V带等产品、出租资产,双方签署采购、销售年度合同及租赁合同,根据市场价格定价,按实结算。公司与上述关联方根据客观公正、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关联交易的定价均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根据市场公允价格确定。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通过集乘网络专业的工业品电子商务平台进行销售及采购,将扩展公司销售渠道,降低相关物料的采购价格,有利于提升公司运营水平,提高公司效益,巩固和逐步扩大公司行业地位和市场份额,推升公司经营业绩,对公司的经营和发展是有利的,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上述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正常业务范围内的产品采购和销售,交易价格公平合理,对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或被其控制。

  五、独立董事意见

  1、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前认可意见

  经核查,公司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是基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的需要,依据市场价格公平、合理地确定交易金额,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独立性产生不良影响。

  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董事会审议该关联事项时,关联董事须回避表决。

  2、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独立意见

  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此关联交易事项时,表决程序合法、有效,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该日常关联交易事项遵守了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不存在通过关联交易转移利益的情况。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因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而发生,依据市场价格公平、合理地确定交易金额,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会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独立性产生不良影响。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该交易的书面文件、独立董事意见;

  3、日常关联交易的协议书;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三力士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224 证券简称:三力士 公告编号:2022-023

  债券代码:128039 债券简称:三力转债

  三力士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办2021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力士股份有限公司定于2022年5月12日(星期四)15:00-17:00在全景网举办2021年度业绩说明会,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陆全景网“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https://ir.p5w.net)参与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或者直接进入三力士股份有限公司路演厅(https://ir.p5w.net/c/公司股票代码6位数字.shtml)参与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

  出席本次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吴琼瑛、财务负责人丁建英、独立董事沙建尧、董事会秘书何磊。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的针对性,现就公司2021年度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投资者可于2022年5月12日(星期四)12:00前访问https://ir.p5w.net/zj/,或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问题征集专题页面。公司将在2021年度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本次网上说明会。

  ■

  (问题征集专题页面二维码)

  特此公告。

  三力士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三十日

  附件: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丁建英女士,1980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本科学历。2012年至今,任三力士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科长、财务部长、财务总监。

  丁建英女士直接持有三力士股份119,5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2%。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或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224 证券简称:三力士 公告编号:2022-018

  债券代码:128039 债券简称:三力转债

  三力士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力士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9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聘任期限为一年,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立信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有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经验与能力,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在担任公司以往年度审计机构期间,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原则,具备良好的专业胜任能力。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董事会同意续聘立信为公司2022年度的审计机构。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2、人员信息

  截至2021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252名、注册会计师2276名、从业人员总数9697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707名。

  3、业务规模

  立信2021年业务收入(经审计)45.23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4.29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5.65亿元。2021年立信为587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7.19亿元,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8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1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29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2.5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

  (二)项目组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

  (1)项目合伙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俞伟英

  ■

  (2)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 李莎

  ■

  (3)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沈利刚

  ■

  2、上述相关人员的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三)审计收费

  审计费用定价原则

  本期审计费用160万元,其中财务审计费用13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30万元,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2022年度具体的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立信协商确定相关的审计费用。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的资质进行了审查,认为其满足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要求,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提请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就拟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出具了事前认可意见,表示对此事项事前知悉并同意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进行审议。同时在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上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续聘的独立意见。

  (三)董事会审议程序及表决情况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的证明文件;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三力士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224 证券简称:三力士 公告编号:2022-021

  债券代码:128039 债券简称:三力转债

  三力士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选公司董事的公告

  三力士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9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董事的议案》。

  为保证董事会的正常运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审议通过,同意提名丁建英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同时担任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任期自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对担保等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三力士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三十日

  附件: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丁建英女士,1980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本科学历。2012年至今,任三力士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科长、财务部长、财务总监。

  丁建英女士直接持有三力士股份119,5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2%。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或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本版导读

2022-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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