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远海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2第一季度报告

2022-04-30 来源: 作者:

  中远海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601866 证券简称:中远海发

  2022

  第一季度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追溯调整或重述的原因说明

  2021年发生同一控制企业合并,对2021年一季报进行追溯调整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二、 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2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中远海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王大雄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林锋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明明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22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中远海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王大雄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林锋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明明

  合并利润表

  2022年1一3月

  编制单位:中远海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 元。

  公司负责人:王大雄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林锋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明明

  母公司利润表

  2022年1一3月

  编制单位:中远海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王大雄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林锋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明明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2年1一3月

  编制单位:中远海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王大雄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林锋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明明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22年1一3月

  编制单位:中远海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王大雄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林锋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明明

  (三)2022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中远海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9日

  

  证券简称:中远海发 证券代码:601866 公告编号:临2022-026

  中远海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

  第五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远海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或“中远海发”)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三次会议的通知和材料于2022年4月14日以书面和电子邮件方式发出,由于上海市目前仍处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关键时期,会议于2022年4月29日以视频电话连线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会议的董事10名,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9名,公司董事长王大雄先生因另有工作安排委托刘冲先生表决,有效表决票为10票。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二○二二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批准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并对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作书面确认。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同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网站(development.coscoshipping.com)刊登;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同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证券时报》上刊登。

  表决结果:10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二)审议通过《关于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期权数量并注销部分已获授但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议案》

  根据《中远海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公司应当在分红派息时,对行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且由于部分首批激励对象离职、退休及去世,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需要对上述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权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进行注销。

  经审议,董事会批准本公司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期权数量并注销部分已获授但未行权的股票期权:

  (1)将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由2.52元/股调整为2.419元/股;

  (2)将激励对象由124人变更为110人,首次授出期权由78,220,711份变更为68,833,794份。

  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期权数量并注销部分已获授但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28)。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关联董事王大雄先生、刘冲先生、徐辉先生均已回避表决以上议案。

  (三)审议通过《关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

  (1)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对标企业

  为保证样本公司数量的合理性及对标结果的代表性,保持一定的样本量,董事会批准对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对标企业进行调整,剔除2家补充2家,其中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原对标企业中的2家企业(玉龙股份、赛福天)因主营业务发生重大变化,不再具有可比性,批准将这2家企业调出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对标企业名单,同时批准补充纳入2家与公司主营业务契合度高的同行业企业(四方科技、康欣新材)为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对标企业。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成就,批准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进行股票期权行权,可行权人员合计110名,可行权数量合计22,944,598份,行权价格为2.419元/股。

  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29)。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联董事王大雄先生、刘冲先生、徐辉先生均已回避表决以上议案。

  (四)审议通过《关于〈中远海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捐赠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10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三、 报备文件

  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远海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9日

  

  证券简称:中远海发 证券代码:601866 公告编号:临2022-028

  中远海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行权价格、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

  期权数量并注销部分已获授

  但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远海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中远海发”)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计划”)已经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0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及2020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三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期权数量并注销部分已获授但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议案》,现将相关调整内容公告如下:

  一、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调整

  (一)根据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 自股票期权授予日起,股票期权行权前,若公司发生派息等除权、除息事宜,相应行权价格将参照《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第九章相关规定进行相应调整。调整方法为:

  P= 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行权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行权价格。

  (二)公司于2020年7月28日,实施完毕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即以 2019 年度利润分配时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总股本扣除届时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后的股份余额为基础,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0.45 元(含税);于2021年7月28日,实施完毕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即以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时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总股本扣除届时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后的股份余额为基础,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0.56 元(含税)。

  (三)根据上述规则,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调整如下:

  P= P0-V=2.52元/股-0.045元/股-0.056元/股=2.419元/股。

  注:P0为调整前行权价格(2.52元/股);V分别为2019年及2020年度每股派息额(0.045元/股;0.056元/股);P为调整后行权价格(2.419元/股)。

  二、 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期权数量的调整

  鉴于13名首批激励对象离职、退休,1名激励对象去世,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因此,需要对上述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权但尚未行权的合计9,386,917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调整后,公司本次股票期权授予的激励对象由124人变更为110人,首次授出期权由78,220,711份变更为68,833,794份。

  三、 监事会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以及《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因公司利润分配及激励对象离职、退休、离世等原因,公司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期权数量并注销部分已获授但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情况属实,程序合规,不存在虚假、故意隐瞒或致人重大误解之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四、 独立董事意见

  鉴于公司2019年度及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完毕,且13名激励对象因离职、退休,1名激励对象去世导致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及2020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及2020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的授权,决定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期权数量并注销部分已获授但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本次调整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 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意见

  截至法律意见书出具日,本次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期权数量并注销部分已获授但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事宜已获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期权数量并注销部分已获授但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符合《管理办法》及《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

  六、 备查文件

  (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三次会议决议;

  (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三次会议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中远海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期权数量并注销部分已获授但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及首次授予期权第一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中远海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9日

  

  证券简称:中远海发 证券代码:601866 公告编号:临2022-029

  中远海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期权

  第一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票期权拟行权数量:22,944,598份

  ● 行权股票来源:公司回购的本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一、 股权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股权激励计划方案及已履行的程序

  1、2019年12月16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中远海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以下简称“《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关于〈中远海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中远海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等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实施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具体详见公司于2019年12月17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相关公告。

本版导读

2022-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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