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2022第一季度报告

2022-04-30 来源: 作者:

  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040 证券简称:南 京 港 公告编号:2022-005

  2022

  第一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2022年一季度营业收入为19,724.30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9.9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688.30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21.5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3,488.35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20.46%。

  2022年一季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890.67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57.85%,主要是购买商品、接收劳务支付的现金较大幅度增加。

  2022年一季度基本每股收益为0.0762元,较上年同期增加21.53%。主要是2021年一季度净利润的增加。

  2022年一季度末总资产为464,908.28万元,较上年度末减少1.9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为294,969.02万元,较上年末增加1.31%。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2021年3月3日,公司披露《重大诉讼事项公告》(公告编号:2021-009),公司于2021年2月27日收到江苏省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下称“盐城中院”)送达的《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诉状》等文件(案号:(2021)苏09民初223号)。江苏省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已受理盐城国投石化有限公司(下称“国投石化”)与本公司、上海融泰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下称“上海融泰”)合同纠纷一案。原告国投石化诉称其于2019年5月20日与被告上海融泰在盐城签订《买卖合同》,确定买方国投石化向卖方上海融泰购买数量为10,759吨燃料油,总金额为54,332,950元。同日,又与本公司、上海融泰签订三方《货物所有权转移协议》。原告诉称向上海融泰支付全部货款后,并未从公司油库储罐中取得相关货物。原告要求公司承担赔偿诉请损失的责任。

  2021年3月10日,公司披露《重大诉讼事项公告》(公告编号:2021-010),2021年3月7日,本公司收到盐城中院送达的另外一份《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诉状》等文件(案号:(2021)苏09民初222号),盐城中院已受理国投石化与本公司、上海融泰合同纠纷一案。原告国投石化诉称其于2019年5月13日与被告上海融泰在盐城签订《买卖合同》,确定买方国投石化向卖方上海融泰购买数量为11,950吨燃料油,总金额为60,347,500元。同日,又与本公司、上海融泰签订三方《货物所有权转移协议》。原告诉称向上海融泰支付全部货款后,并未从公司油库储罐中取得相关货物。原告要求公司承担赔偿诉请损失的责任。

  该两项诉讼于2021年7月21日、10月9日、11月18日、12月28日在盐城中院进行了四次庭审。2022年1月27日,盐城中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三条第六项,作出“中止诉讼”的民事裁定。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

  ■

  法定代表人:熊俊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邓基柱 会计机构负责人:干亚平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

  法定代表人:熊俊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邓基柱 会计机构负责人:干亚平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

  (二)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否

  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0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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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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