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欧科亿数控精密刀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
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2022-04-30 来源: 作者:

  证券代码:688308 证券简称:欧科亿 公告编号:2022-036

  株洲欧科亿数控精密刀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

  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株洲欧科亿数控精密刀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2022年4月1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13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公司亦于2022年4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更正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更正后)。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4号一一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对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和激励对象在本激励计划公开披露前6个月内(即2021年10月12日至2022年4月12日,以下简称“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自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核查的范围与程序

  1.核查对象为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所有激励对象(以下简称“核查对象”)。

  2.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填报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3.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就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查询确认,并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了查询证明。

  二、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说明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在2022年4月19日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及《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在激励计划自查期间,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如下:

  ■

  除以上人员外,核查对象中的其他人员在自查期间没有在二级市场买入或者卖出公司股票的行为。

  根据上述核查对象出具的书面承诺说明及公司核查,上述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交易行为完全基于个人对二级市场交易情况的独立判断及对公司未来持续发展的信心而进行的操作;在买卖公司股票前,并未知悉激励计划的具体方案要素等相关信息,亦未有任何人员向其披露、泄露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信息或基于此建议其买卖公司股票,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

  三、结论

  公司在筹划激励计划事项过程中,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及公司内部保密制度的相关规定,严格限定参与筹划讨论的人员范围,对接触到内幕信息的相关公司人员及中介机构及时进行了登记,并采取相应的保密措施。公司在本次激励计划公告前,未发现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存在利用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买卖行为或者泄露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的情形。

  特此公告

  株洲欧科亿数控精密刀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88308 证券简称:欧科亿 公告编号:2022-035

  株洲欧科亿数控精密刀具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2年4月29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株洲市芦淞区董家塅高科园创业四路8号公司二楼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袁美和先生主持,会议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8人,出席8人,除董事穆猛刚先生、杨献福先生、陈汉钿先生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其余均现场出席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均现场出席会议;

  3、 公司董事会秘书韩红涛女士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全部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 议案名称: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4、 议案名称:关于选举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 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议案1、议案2、议案3为特别决议议案,由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议案4为普通决议议案,由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的二分之一以上表决通过;

  2、议案1、议案2、议案3、议案4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广东竞德律师事务所

  律师:周江涛、贾正新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规则》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株洲欧科亿数控精密刀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30日

本版导读

2022-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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