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姿股份有限公司2022第一季度报告

2022-04-30 来源: 作者:

  朗姿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612 证券简称:朗姿股份 公告编号:2022-027

  2022

  第一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资产负债表变动情况说明:

  单位:元

  ■

  利润表变动情况说明:

  单位:元

  ■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分别于2021年11月19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2021年12月30日召开的2021年第十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与参股公司北京朗姿韩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签署《芜湖博恒一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公司以自有资金25,000万元人民币,作为有限合伙人出资设立医美股权投资基金一芜湖博恒一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芜湖博恒一号”),朗姿韩亚资管为芜湖博恒一号的普通合伙人也即基金管理人。

  2022年1月21日,公司收到朗姿韩亚资管的通知,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和《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芜湖博恒一号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备案手续,并取得《私募投资基金备案证明》。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朗姿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03月31日

  单位:元

  ■

  法定代表人:申东日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常静 会计机构负责人:蒋琼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元。

  法定代表人:申东日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常静 会计机构负责人:蒋琼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

  (二)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否

  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朗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612 证券简称:朗姿股份 公告编号:2022-025

  朗姿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

  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朗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朗姿股份”)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4月18日以传真、邮件等通知方式发出,经5位董事一致同意,于2022年4月29日以通讯及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申东日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5人,实际出席5人。公司监事会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朗姿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朗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对公司2014年度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进行延期的议案》

  公司于2014年10月15日召开的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4年度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截至目前,参与2014年度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员工已完成公司2015-2017年度的业绩考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已分别于2016年7月13日、2016年12月7日和2021年2月5日累计完成减持961.60万股,剩余股份904.40万股,其中439.97万股已转给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剩余未减持股份464.43万股。

  鉴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将于2022年11月14日到期,经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会议、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决议通过,并经公司董事会认真审议,同意将公司2014年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自2022年11月15日起再延长不超过60个月(即于2027年11月14日到期)。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朗姿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朗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002612 证券简称:朗姿股份 公告编号:2022-026

  朗姿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

  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朗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朗姿股份”)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4月18日以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并于2022年4月29日以通讯及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美兰女士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公司董事会秘书王建优先生列席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朗姿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朗姿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并通过了《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对公司2014年度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进行延期的议案》

  公司于2014年10月15日召开的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4年度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截至目前,参与2014年度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员工已完成公司2015-2017年度的业绩考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已分别于2016年7月13日、2016年12月7日和2021年2月5日累计完成减持961.60万股,剩余股份904.40万股,其中439.97万股已转给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剩余未减持股份464.43万股。

  鉴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将于2022年11月14日到期,经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会议、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决议通过,并经公司董事会认真审议,同意将公司2014年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自2022年11月15日起再延长不超过60个月(即于2027年11月14日到期)。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朗姿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朗姿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4月30日

本版导读

2022-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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